受洗的地位
就是為著這個緣故,人一信了主耶穌,一得救,神就叫他受洗。
受洗是作什麼?是歸於主耶穌的名。
使徒行傳十九章五節的「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可譯作「就受洗歸於主耶穌的名」。
我受洗的時候,我在這一個名字裡有分了。
就是從那一天起,我在神面前受託付奉這個名,我能夠用主耶穌的名,像用我自己的名一樣。
所以受洗是這麼大的一件事。在屬靈的實際上,現在我是已經死了的人。
在屬靈的實際上,現在我是已經復活了的人。
因我是站在死而復活的地位上,我就能用主耶穌的名。
從那一天起,我與祂的名有了關係,祂是基督,我是基督徒。
什麼叫作基督徒?什麼叫作教會?
沒有別的,就是在地上有一班人是能夠用主耶穌的名的人,並且能夠用了主耶穌的名叫神在背後負責的人。
你怎樣用那個名,神就在背後負那一個責任。這是最大的事。
我們與主耶穌的名的關係,就是在受洗的時候開始的,我們是受洗歸於那一個名,或者說我們是受洗進入那一個名。
在這裡,你就看見十字架和復活是不可少的。你站在受洗的地位上才能用主耶穌的名。
你如果不站在受洗的地位上,你就不能用主耶穌的名。
十字架在你身上行不通,主耶穌在你身上就不發生效力,你就不能用那一個名,你就是用那一個名,神在背後也不負那一個責任。
你必須站在受洗的地位上。
受洗的地位,意思就是說,相信十字架的事實,相信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了,我也接受十字架的原則,接受十字架來對付我天然的生命。
受洗就是告訴我說,我所有的一切,天天都得經過死,經過了死還能存留的那一點才有屬靈的用處。
如果一經過死就了了,那一個在神面前是站不住的。
必須是經過了十字架而還能存留的,死作過了工而不能毀壞的,那一個才是神所要的。
神的兒女需要看見十字架的事實,需要神的啟示看見你在基督裡所已經得著的到底是什麼。
總得有一天,主將我們天然生命的背脊骨打斷了才有用處。這不是道理,這是生命。
總得有一天,神在你身上看見了十字架的痕跡。
許多人,不像十字架在他身上作過工的,他說的話不像,他作的事不像,他的感覺不像,特別他在神面前的態度不像。
總得有一天,神借著十字架把他這個人打斷了,打毀了,他經過了十字架還能存留的那一點,才叫作復活。
復活就是經過死而不被埋沒的,復活就是經過死而不被消滅的,那一個叫作復活。
復活是主在你身上擊打了你之後你還有的,站在這一個地位上的人,才能用主耶穌的權柄,才能用主耶穌的名。
站在這一個地位上的人,你看見他用主耶穌的名,神就在他背後負他用主耶穌的名的責任。
弟兄姊妹,這是全世界最大的信託,神能把祂兒子的名託在你手裡,叫你去用,好像用你自己的名一樣。
這件事太大了。神對於這件事所負的責任是非常之大的,這實在不是一件小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