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聞網第五編輯部01報導:平頂山市豐萊果蔬批發市場自2014年建設初頻遭群眾反映涉嫌強行佔用大量農田,用於商業開發建設,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群眾反映方式多樣,由到地方政府反映發展至法院起訴,甚至有群眾無奈求助於媒體,但是該果蔬批發市場不僅沒有得到有效制止,直到今天成為佔地數百畝的市場。其中有多少土地是合法使用,又有多少土地為違規使用不得而知!
近日,平頂山市雙鷹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有限公司向媒體反映稱:「2014年豐萊果蔬批發市場開始施工建設,當時其涉嫌強行徵佔農民土地,致使農民四處信訪,最終違法佔地行為沒有得到有效制止。」雙鷹市場有關人員向媒體出示了群眾在人民日報社主辦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塊反映的該地塊內容顯示:2015年還有反映人將豐萊果蔬批發市場徵地事宜發到網上,平頂山市區委給予網絡答覆是新華區委立即責成焦店鎮、國土資源局分局進行調查處理,經調查,焦店鎮西環路西側豐萊果品批發市場項目佔地總面積51760.47平方米,經新華區人民政府批准面積為23301.17平方米,該項目在建設中超出批准面積28459.3平方米。2014年4月30日平頂山市國土資源局新華分局對京博實業有限公司(豐萊果品批發市場)違法佔地進行立案調查,2014年7月23日對該單位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平國土資罰字【2014】257號)。平頂山市國土資源局依法對該單位做出行政處罰後,該單位按期繳納了土地罰款256133.7元,平頂山市國土資源局新華分局對該單位未履行的其它處罰事項向新華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無獨有偶,2019年,又有人在《人民日報社》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塊反映豐萊違法佔地,但是沒有任何答覆。
平頂山市新華區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書(2017)豫0402民初331號,王豔麗與平頂山市京博實業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顯示:原告王豔麗訴稱,京博實業公司對王豔麗的這塊地非要弄到手不可,京博實業公司惡意製造事端,2015年12月,王豔麗在其失去人身自由的情況下被強逼著、違心籤下非法《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每日新聞網了解到,2014年7月24日,王豔麗作為轉讓方甲方與京博實業公司作為受讓方乙方籤訂《土地流轉及地面附屬物賠償協議》,京博實業公司對在王豔麗飯店及其附屬土地0.318畝達成協議,對地面附屬物及土地轉讓賠償24萬元。2014年8月10日,劉德元、勾秀枝、張來福、劉建國、郭建生、李校言作為出讓方甲方與京博實業公司作為受讓方乙方籤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經上述6人土地6.616畝流轉給乙方經營,每畝15萬元,共計99.24萬元。2015年12月24日,王豔麗與京博實業公司籤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該合同將王豔麗承包1.25畝土地流轉給京博實業公司,該合同第三條「流轉期限」約定流轉期限為永久,流轉價每畝15萬元,1.25畝共計18.75萬元。
每日新聞網經查詢《中國土地市場網》平頂山市新華區出讓公告信息和供地計劃等信息查詢均未發現其內容,平頂山市自然和規劃局網站徵地告知書和徵地公告信息查詢均未查到其相關信息內容。那麼,豐萊果蔬批發市場是否存在違規佔地等行為,希望相關職能部門儘早給予答覆,以解民惑!第五編輯部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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