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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植字子建,曹操的第四個兒子,曹丕同母兄弟。東漢獻帝初平三年(公元192年)生,魏明帝太和六年(公元232年)病故,終年四十一歲。
一、才思斐然、深得其父鍾愛
曹操很重視對曹植文功武略的培養。曹植十四歲從徵袁譚,「東臨滄海」;十六歲從徵烏桓,「北出玄塞」;二十歲從徵馬超,「抱疾以賓從」;二十一歲、二十二歲又兩度同其兄曹不一起從徵孫權。
明人胡應麟在《詩藪·續編卷一》中說:「古今才人早慧者,多寡大成;大成者未必早慧。兼此二者,獨魏陳思。」這是從實際中得出的評價。《三國志·曹植傳》載,曹植「年十歲,誦讀《詩》《論》及辭賦數十萬言,善屬文。太祖(操)嘗觀其文,謂植曰:汝倩人邪?'植跪曰:『言出為論,下筆成章,顧當面試,奈何倩人?'時鄴銅雀臺新成,太祖悉將諸子登臺,使各為賦。
植援筆立成,可觀,太祖甚異之。性簡易,不治威儀。輿馬服飾,不尚華麗。每進見難問,應聲而對,特見寵愛。」這就是年輕時的曹植。他同曹丕一樣,喜歡讀書,且善寫作,以至寫出的文章被曹操懷疑為請人代作。曹丕、曹植的《登臺賦》都是佳作,而曹植之賦尤顯才氣橫溢。
從明後之嬉遊兮,聊登臺以娛情。見天府之廣開兮,觀聖德之所營。建高殿之嵯峨兮,浮雙闕乎太清。立沖天之華觀兮,連飛閣乎西城。臨漳川之長流兮,望眾果之滋榮。仰春風之和穆兮,聽百鳥之悲鳴。天功恆其既立兮,家願得而獲呈。揚仁化於宇內兮,盡肅恭於上京。雖桓文之為盛兮,其足方乎聖明。休矣美矣!惠澤遠揚。翼佐我皇家兮,寧彼四方。同天地之矩量兮,齊日月之輝光。永尊貴而無極兮,等年壽於東王。
此賦開首即發出對乃父的崇敬和隨父登臺遊賞的興奮之情;既而書盡臺之巍峨壯觀,並且非常自然地同操的聖德聯繫起來。這樣的情景交融、才氣橫溢的辭賦,自然得到了時人的重視。所以曹操對其「深異之」亦絕非偶然。
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正月,曹植被封為平原侯。十九年,徙封臨淄侯。七月,曹操徵孫權,留曹植守鄴。《三國志·曹植傳》載,「太祖徵孫權,使植留守鄴,戒之曰:吾昔為頓邱令,年二十三。思此時所行,無悔於今。今汝年亦二十三矣,可不勉與!'」可以看出,曹操令植守鄴,實是示以重用。
十九年,是曹植最為得意的一年。曹操的態度,使曹植及其羽翼加強了爭嗣的步伐和決心。《三國志·曹植傳》說:「植既以才見異,而丁儀、丁廙、楊修等為之羽翼。太祖狐疑,幾為太子者數矣。」但不久,曹操的態度變了,形勢也便起了變化。
建安二十年、二十一年、二十二年,曹操於三年之中都沒有給曹植什麼重要的事情作。曹操既以曹丕為太子,立即開始抑制曹植,陡然間,他陷人惶惶不可終日、「內不自安」中。及至曹操死去、曹丕繼位,他更是成了俎上之肉,任人宰割了。
二、曹丕時期的惶恐不安
黃初元年(公元220年),曹植被迫離開了都城,到了自己的封國臨淄。黃初二年,險些送了性命。「監國謁者灌均希指,奏『植醉酒悖慢,劫脅使者』。有司請治罪,帝以太后故,貶爵安鄉侯。」他由郡一級的侯爵貶為鄉一級的侯爵。不久又改封城侯(縣侯)。
黃初三年三月,曹丕在封諸弟十一人皆為郡王以後,四月間也開恩封曹植為鄄城王(縣王)。但不久,又有東郡太守王機、防輔吏倉輯等誣告曹植。曹植再次獲罪,召至京都。曹植甚知「身輕於鴻毛,而謗重於泰山」,因而鼓起勇氣,自我辯白。曹丕免了他的罪,使他大受感動。
此後一段時間,心情頗好。據《洛神賦序》看,他在這次朝京返國途中「還濟洛川」,自謂感宋玉對楚王神女之事,遂作《洛神賦》。繼而連連上表賀瑞。
黃初四年五月,曹植與任城王曹彰、白馬王曹彪「俱朝京師」。《曹植傳》注引《魏略》說,曹植自念有過,「科頭負鈇鑽,徒跳詣闕下」,「伏地泣涕,太后為不樂」。六月,曹丕先將曹彰毒死,然後「復欲害東阿(植)」,幸太后出面說話,「彼已殺我任城,不得復殺我東阿」,得免一死(《世說新語·尤悔》)。
是年,曹植回到鄄城後,又被徙封雍丘王。每次得封和徙封,曹植照例都寫謝表,重點突出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頌丕之德,一是自陳自罪。曹植卑辭求恕,從保護自己說,比曹彰高明,因而有「帝嘉其辭義,優詔答勉之」的記載。黃初六年,曹丕東徵,過雍丘時,還特地到曹植住的地方看了看,為其增邑五百。
三、《七步詩》背後的懸疑
這裡,順便談一下影響深廣的曹丕令曹植作《七步詩》的問題。南朝宋人劉義慶《世說新語·文學篇》說,文帝令東阿王七步中作詩,不成者行大法,曹植應聲便為詩一首:「煮豆持作羹,漉救以為汁,其在釜下然,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太平廣記》卷137《曹植條》說,文帝曾與曹植同葷出遊,逢見兩牛在牆間鬥,一牛不如,墜井而死。曹丕令植賦《死牛詩》,不得道是牛,亦不得雲是井,不得言其鬥,不得言其死,走馬百步,成四十言,步盡不成,加斬刑。
植策馬而馳,遂攬筆賦詩:「兩肉齊道行,頭上帶橫骨,行至滷土頭,郵起相唐突。二敵不俱剛,一肉臥土窟,非是力不如,盛意不得洩。」賦成,步猶未竟,重作《煮豆》詩。
《三國演義》將兩件事置於同一環境,大加渲染,說操死後,植不奔喪,丕派許褚把植從臨淄捉到鄴城,欲殺之,母親卞後求情,丕已答應不殺植,然而又憤不能平,聽華歆之「以才試之。若不能即殺之;若果能,即貶之,以絕天下文人之口」,遂命七步為詩,先作《死牛》,後作《煮豆》。經《三國演義》這樣一說,世人皆以為是。
其實,這是完全不可能的。
第一,時序不對。曹植是在曹丕為魏王以後就國的,此時用不著把他從臨淄捉回來;第二,度於理,曹丕雖昏,但不可能用命作七步詩的方法,以期達到殺植的目的。因為這樣做法,過於暴露陰險殘毒的面目;
第三,曹植本是「軟骨頭」,曹丕為王稱帝後,植說過許多拍馬和表現可憐相的話,諸如「明明天子,時篤同類,不忍我刑,暴之朝肆,違彼執憲,哀予小子」,「追思罪戾,晝分而食,夜分而寢」。所以,他沒有膽量在眾目睽睽下當著曹丕的面作出含義如此尖刻的詩;
第四,時之曹丕最恨曹植,欲除之心昭然若揭,雖然答應母后不殺,但是既睹此詩,必然怒不可遏,必不復諒。
因此,我認為有兩種可能,第一,如《詩紀》所說「本集不載,疑出附會」;第二,《死牛》低俗無華,形同打油,非植所作;《煮豆》當是自傷自嘆之作,初不示人,所以「本集不載」,及至曹丕物故,自然為人所稱,所以南朝任昉有「陳思見稱於七步」之語。筆者以第二種可能為是。
四、曹睿時期的鬱鬱而終
黃初七年(公元226年),曹丕病死,兒子曹睿繼位。在此轉折之機,曹植試圖改變自己的境遇。先是寫了一篇很長的《文帝訣》表示哀悼之情。廢話、空話、違心話,洋洋灑灑千餘言,只見美辭,不露怨言,足見其用心之苦。當然,如果將其置於當時的環境,我們從其引經據典,堆積辭藻,賣弄文採想想,自然也透露著一種抑制著的興奮情緒。
其實,曹丕死後,曹睿完全繼承了曹丕對待諸侯王的既定政策。太和元年(公元227年),徙曹植為浚儀王;二年又令其復還雍丘。史載,「植常自憤怨,抱利器而無所施」。他以為新主執柄,情勢會有變化,因而立即「上疏求自試」。
《求自試表》中卑辭陳誠,在自己的侄子面前大講君臣之道。
進而提出:「竊不自量,志在效命,庶立毛髮之功,以報所受之恩。若使陛下出不世之詔,效臣刀之用,使得西屬大將軍,當一校之隊,若東屬大司馬,統偏舟之任,必乘危蹈險,騁舟奮驪,突刃觸鋒,為士卒先。」最後備述不得重用之痛,「臣聞騏驥長鳴,則伯樂照其能;盧狗悲號,則韓國(古代善相狗者)知其才。……今臣志狗馬之微功,竊自惟度,終無伯樂、韓國之舉,是以於邑而竊自痛也。」
太和三年(公元229年),再次徙封東阿王。五年,再次上疏求用。魏明帝對於曹植的數次上疏,「輒優文答報」,並詔準諸王於太和六年正月朝京,但就是不打算起用他。太和六年二月,以陳四縣徙封曹植為陳王。曹植在朝京期間,「每欲求別見獨談,論及時政,幸冀試用,終不能得。」既還,「悵然絕望」。
據載,「時法制,待藩國既自峻迫,寮屬皆賈豎下才,兵人給其殘老,大數不過二百人。又植以前過,事事復減半,十一年中而三徙都,常汲汲無歡,遂發疾薨,時年四十一。」死後諡曰「思」,後世因稱「陳思王」。《諡法》說:「追悔前過為思」。可見「思」字並非美諡。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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