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是英語基利斯督的簡稱,意為古猶太人給受封者頭上敷膏油的儀式,在希伯來語中的發音是彌賽亞。聖經中的耶穌就是基督,耶穌是耶和華神之子,是基督徒的崇拜對象。據聖經記載,童貞女馬利亞受聖靈感應而孕,在以色列伯利恒生下耶穌,他三十歲開始傳天國福音,後被猶太祭司控告,經行省羅馬總督審判,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後埋葬,三天後復活現身,四十天後升天並坐在神右側,基督徒相信耶穌必將再來,讓信徒得到永生。
公元一至五世紀是基督宗教初創期,並逐步從以色列傳向希臘羅馬文化區,這是基本教義和神學學說初建期。公元476年東西羅馬分裂,基督宗教也開始分裂為羅馬天主教和東正教,公元1453年東羅馬帝國,被信仰伊斯蘭教的土耳其人所滅,基督教發展進入第二個階段。公元1517年利奧十世以修建羅馬聖彼得大教堂為名,在德國兜售贖罪券激起反感,馬丁·路德於同年張貼反對兜售贖罪券的《九十五條論綱》,開啟了宗教改革運動,他提出唯靠聖經、唯靠恩典與唯靠信仰的改教口號,使其浪潮波及整個西歐,由此產生新教加爾文派、英國國教會聖公會等等,不少歐洲國家相繼以路德派教會取代天主教為國教,基督教開始向全球拓展。公元十九世紀下半葉,跨越傳統教派的福音派崛起,對後來的基督教產生了很大影響。
廣義上的基督教,指的是信奉耶穌基督為救世主的所有教派,包括羅馬天主公教、東正教和新教;狹義基督教指的是新教。他們都信奉耶穌基督為救主,均以《聖經》新舊約全書為經典,其中,東正教和天主教的內容比新教多,共同信奉的教義有三位一體論、原罪論、因信稱義和罪得赦免等,但強調的內容有所側重,此外,在教會聖禮、建制體制等方面,三教間也有不少差異。一般認為,歷史文獻缺乏關於耶穌事跡和思想的具體記述,折中的主張則認為,耶穌是被神化的歷史人物,新約所記的耶穌事跡,主要包括出生與受洗、傳道、十二門徒、行神跡、衝突與被捕和受死與復活。而猶太教與基督教爭論,不是耶穌的有無,而在於他是否為神子。
聖經記載始祖亞當是按神的模樣所造,因罪招致審判並牽連後裔,人類原罪不可自救,由於神的憐憫與慈愛,為墮落的人類提供了救主耶穌基督,並依託他來完成救贖,耶穌基督當贖罪祭死在了十字架,作挽回救贖成全了神的公義,以義代替了不義,因而,凡信靠耶穌基督的,可因名得生稱義,憑耶穌血借人之信,就能顯明神之義,也就是信耶穌的人為義。人若口認耶穌心信神,則死裡復活必得救。
耶穌思想主要包括天國上帝觀和倫理觀,也就是上帝主宰為父,主張愛上帝和愛人的博愛,其核心教義均出自聖經,各派教會廣泛接受的是《使徒信經》。早期藉助哲學構造出的教義體系,主要體現在上帝神的三位一體,上帝有聖父、聖子和聖靈三個位格,有完全神性和完全人性,上帝創世並照自己形象造人,人需要仰賴上帝恩寵,而啟示就是恩賜,基督徒根據啟示認識信仰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