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維舟 維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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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洗稿風波,讓「活字文化」捲入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11月15日,「易瀟雨」在豆瓣發出檄文,聲討自己原先任職的「活字文化」,稱自己才是10月出版的《掬水月在手》一書的編著者,但書稿卻被公司「洗稿」,自己最終既沒有署名權,甚至也未得到任何報酬——因為她2018年11月開始投入做這一書稿時,都還未正式入職,原本是被這家出版機構董秀玉等前輩的「情懷」所感動才接下來的,零報酬,署名也只是口頭承諾。
此事爆發後,至少在出版、編輯的圈子裡看來已激起軒然大波。對這一事件,「活字文化」也隨即在豆瓣上發表《<掬水月在手>出版過程說明》予以回應,補上了線索:「易瀟雨」當初在交稿後就離職了,而接手編校的老編輯一看,覺得稿子不過關,組織人力重新改寫,但卻未通知已離職者;做好之後才跟人說,因為我們做了大量修訂,就不能單獨給你個人署名權了,因為那已經是集體成果(最終署名是「行人文化 活字文化 編著」)。
還有一位「小楊」寫了《<掬水月在手>編輯參與者的一點多餘的話》,則強調了在此書的編纂過程中,好幾個編輯的努力與付出,對事情走到這一步感到非常難過,引述其他編輯的話說是「人心難測」,覺得雙方只是「都缺少一次心平氣和的、有理有據的、坦誠的溝通和了解」。
《掬水月在手:鏡中的葉嘉瑩》,現署名「行人文化 活字文化 編著」。經此風波,在豆瓣上遭大量一星劣評,評分已低至3.9分
理論上說,寫原創內容的確不是編輯的職責,所以很難說清楚這是委託作品還是職務作品。顯然,「易瀟雨」認為這原本應是委託作品,因而不給署名權就拒絕進一步溝通;而在公司看來,這是職務作品,因為所有素材都是公司給你的,我們有權隨時決定到底署誰的名字。
豆瓣上的輿論,在這次事件中幾乎是一邊倒地支持「易瀟雨」維權,辱罵「活字文化」的老編輯們PUA的,不計其數;而「活字文化」一邊的觀點則很難得到支持。
事件燃燒至今,已不再只是一家出版公司的危機公關,而變成了編輯們的集體維權,諸如試用期六個月之類的各種用人不規範,在共鳴作用之下,被翻了個底朝天。
我並沒有比別人掌握更多的內幕,也不是法官,無權裁決其中的是非,我所感興趣的是:這一事件折射出什麼樣的心態變遷,為什麼事件會引發如此激烈的社會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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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這樣的事,恐怕不是偶然的。這不是好人壞人的問題,而是因為這一制度下權責不明。以往可能恰是因為「人好」,大家有委屈也不計較,但現在,你對別人的活不滿意又沒給夠人家覺得自己應得的,那就只有上法庭了。
往深裡說,這其實也是社會心態和文化行業轉型的縮影。雖然這次是「活字文化」爆出,但遠不是說同行的其它公司就不存在,相反,那更多是普遍存在的總體問題。就此而言,即便這次沒爆,那也是遲早的事。
對老一輩編輯來說,「權責不明」原本不成其為「問題」。這就像一個大家庭裡,彼此和衷共濟,無須明確權利職責邊界。老編輯和新編輯有點師徒傳授的手工業風氣,而非資方與社畜的剝削關係。有一些老派的編輯,一貫認為職務作品都是集體成果,甚至多少有點以署名為恥,對現在年輕人把一切都看作個人成果,要把文名帶在身上的文化心理其實既不了解也不理解。
現在看1978年之前二十年裡出版的很多書,都還會發現經常沒有署名,而只有某個「翻譯組」之類的集體署名。在當時這是常有的事,集體編纂、集體審稿被視為優良傳統和「已肯定了的好經驗」,個人不僅沒有署名權,甚至往往連稿費也沒有——1958年中科院對植物學家胡先驌批判的罪名之一,就是他居然「還爭稿費」。WG時期,全國取消稿酬,直至1980年才恢復。
胡先驌(1894-1968),中國植物分類學奠基人,1948年發現並命名水杉,同年入選中研院院士,也是普洱茶種命名第一人
在1949年後,各立門派的學術競爭被視為「宗派主義」,而強調自己則被看作「本位主義」,這些勢力、私利均應消除,統屬於正確領導之下,全力合作。雖然有一段時間還是承認個人研究的,故有「集體和個人並重」之說,但個人工作其實已漸漸處於次要地位。到1953年知識分子思想改造運動之後,個人主義受到批判,「集體研究」也就成了唯一被肯定的方向,所有知識分子應由散漫、無組織、無紀律過渡到服從組織制定的集體研究中來。
老一輩知識分子是真心信從這些的。植物學家錢崇澍選拔陳守良等人追隨耿以禮,即要求他們不為名、不為利,只是跟隨學習,隨後加入編寫禾本科植物志的幾位,也都以此為榜樣,只顧積極工作,不計個人得失。書成問世,稿費1萬多元,在當時相當可觀,每個年輕人僅拿到百餘元,也毫無怨言。其後耿以禮落難遭批鬥,有人勸陳守良以稿酬不公,揭批耿以禮,但陳守良說她沒有理由出來,因為不為名、不為利是自己當初許下的承諾。
這些在當時都被視為美談,體現出一代學人的高風亮節,個人知識積累也毫無保留,否則屬「知識私有」、「資料壟斷」的資產階級思想。公平地說,尤其在許多需要多人數十年合作才能完成的大部頭著作上,這也確實起到了很大作用。在市場經濟轉型之後,一些雖有價值、但市場銷量不高的著作就很難開出稿酬讓人不計回報地投入了。
這些還是「集體研究」或「集體創作」,而在編輯這樣的行當,原本就更理所當然地覺得這些都是彼此團隊合作的工作的一部分,雖已歷經市場經濟三四十年的洗禮,但整個行業的轉型比之更商業化的領域要慢不止一拍。特別很多老編輯都是從體制內出來的,也不懂市場化機構的管理。
早些年,我一直將出版業看作是文化殿堂,直到前些年逐漸有機會和一些出版業的朋友接觸、交流,才驚愕地發現這個按說是高級知識分子雲集的行業,在商業規範上竟存在著許多問題,權責不明、口頭承諾、人情關係大過合同約定的事,比比皆是。這些「雷」一直埋著,但現在終於被一個年輕人引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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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之所以防不勝防,是因為老一輩早已習以為常、不覺得有什麼問題的事,忽然發現,在年輕一輩眼裡它變成了「問題」。
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這不是簡單的誰對誰錯的問題,而是兩種理念的衝突。可能也正因為這樣,所以即便在事發之後,「活字文化」方面可能也沒覺得自己做錯什麼,因為出版界一貫以來就是這麼做的。許多老資格的文化人也在網際網路的衝擊下,盛年被迫重新進入市場,恐怕也很難理解為什麼以前那麼做沒問題,現在同樣這麼做卻遭黑了。
然而從年輕人的角度來說,如今收入少、壓力大、流動大,自己做任何一點事都是想要帶走的,這有什麼錯?伴隨而來的則是一種強烈的權利意識:不管我的工作怎麼樣,我事先應有知情權(你們要我做什麼、是否要改我的稿子),事後應有合理的報酬和權利,不能容忍我的勞動得不到承認。簡言之,「我要得到我應得的」。
這是中國社會在轉型期不可避免會出現的現象。作家鄧安慶在事後也曾回憶:
我2006到2011年這五年時間,在不同的城市工作,沒有一家給我繳納過社保,而且都是單休,工作從最一開始的六百到後面的一千八……年輕時代真是被壓榨得夠狠,那時卻不覺得,認為有工作就很好。各家公司給我的感覺也是「你什麼經驗都沒有,我們招你來都要教你,能發工資就不錯了」的信息。
所以現在更年輕一代的,不能再忍受這種事情了。我覺得蠻好,就是應該說出來。越來越多的聲音出來,一些想壓榨的企業就越不敢胡來。企業是不是成長中,是不是不完善,應該是企業的事情,不應讓員工承擔後果。
確切地說,有這樣問題的企業,往往並不是「成長中的不完善」,而是以往遺留下來的制度化問題——換言之,那不是「年輕經驗不足」,而是「太老而難改」。
更進一步說,這也體現出中國社會的轉型之難。毫無疑問,現代社會的很多項目,都需要集體合作,這也是為什麼幾乎所有外企文化都特別強調「團隊協作」(team work),但必須強調的是:那是一種個人權責明晰的基礎上的自願協作,而非要求個體「不計名利」地投入其中,否則就不要驚詫有人質問,憑什麼?
由此還可以反思,中國社會以往那種「集體成果」,除了個人屈抑自己權利訴求之外,真的效率夠高嗎?《中國植物志編纂史》曾說,這樣一部歷時數十年、80卷126冊的巨著,「所謂集體研究,只是各自領其任務,各自編寫,並未有相互揉和、滲透的過程,與過去個人研究並沒有實質區別,且還出現新問題。」
相比起來,文藝復興時期的歐洲群星閃耀,被稱為「集體天才」(collective genius)——具有獨特能力的人相互關聯,各自對同一問題貢獻和激發一些原創性觀點,就能對個人和整個研究的突破起到更大的推動作用。這樣,雖然每個社會的個體天才數量都是恆定的,但集體天才則因社會的學習和關聯水平呈現巨大的差異。
這無疑是全然不同的「集體」概念,「集體」並不以個體的自我犧牲為前提,反倒呈現出更強大的活力。從這一意義上說,現在年輕人權利意識的覺醒是一件好事,也只有在權責邊界清晰的基礎上,中國社會才能更充分地發揮出個人的主動性,在動態調整中爆發出整體的創造力。
原標題:《權責不明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