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劉洋)新京報記者從遼寧省教育廳獲悉,12月21日,2020版《錦州市中小學在職教師違規有償補課處理辦法》正式實施,中小學在職教師如有疫情防控期間違規補課、組織自己班學生有償補課等四種情形,一旦查實就開除公職。據介紹,該處理辦法在整治有償補課上「動真格」「下猛藥」,公布了首次違規即開除條款。
明確九種違規情形 未備案都算有償補課
《處理辦法》明確9種情形屬於違規有償補課行為。其中,如果出現如下三種情形,由教育主管部門給予學校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獎資格、撤銷榮譽稱號,學校年終考核不合格等處罰。這三種情形分別是,中小學校(含民辦學校,下同)組織和要求學生參加違規有償補課;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違規有償補課;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違規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
其他情形的有償補課則將面臨降低職務、降級、調崗,甚至開除公職和取消榮譽的處罰。這些情形是,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違規有償補課或推薦、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違規有償補課,特別是為所任課班級學生進行違規有償補課;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違規有償補課;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等;在職中小學教師利用「小飯桌」「託輔中心」及教育諮詢機構和無證無照「黑班」等場所組織或參加違規有償補課也算違規情形等。
《處理辦法》表示,實行在職教師義務輔導學生備案制,凡未在學校備案並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擅自實施輔導的,均視為違規有償補課。
違規有償補課將被取消榮譽、丟公職
《處理辦法》表示將對有償補課「下猛藥」治理。以下四種情形查實後將被直接開除公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規有償補課的;在職教師組織任職學校學生尤其是本班學生違規有償補課的;違規有償補課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或幹擾阻撓執法查處,影響極壞的;再次違規有償補課的。
上述人員同時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收繳其教師資格證,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其次,對參與違規有償補課的特級教師、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及取得優秀教師、模範教師等榮譽稱號的教師,在給予政紀、黨紀處分的同時,取消其所有學術類和綜合類榮譽稱號。如果教師管理鬆懈,補課問題頻發,還將追究書記、校長的責任。
容留在職中小學教師補課 民辦校、教育機構將被嚴懲
《處理辦法》還對民辦學校(含校外培訓機構)、「託輔中心」和教育諮詢公司等機構存在容留、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違規有償補課行為,作出明確處理規定:凡存在容留、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違規有償補課行為,一經查實,即取消民辦學校(含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資格,並由相關部門吊銷辦學許可證。涉事「託輔中心」、教育諮詢公司等機構由相關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據了解,這次遼寧錦州市對在職教師違規有償補課專項整治將採取新措施,比如:強化師德考核評價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錦州通App等)開展「師德大家評」,開發在線評價系統,對每所學校每名教師的師德師風進行在線評議等。
錦州市教育局和市教育發展中心也將加大執法力度,在全市範圍內進行常態化明察暗訪,對違規有償補課等師德問題頻發、群眾投訴比較集中的區域和學校,實施重點整治。並公布市、縣(市)區監督舉報電話。
記者 劉洋 編輯 繆晨霞 校對 楊許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