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8月13日訊(記者劉利鵬 通訊員王麗)一邊拉著走一邊還可以給電子設備充電,這樣的行李箱會不會很讓您心動?不過您要注意了,這種行李箱乘機時可不能託運。今日,機場警方就處理了一起相關警情。
今晨,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貨運區派出所接到機場貨運安檢報警,稱在對某公司運往成都的貨物進行安檢時,發現其中一件紙箱包裝的貨物中有移動電源。
民警立即開包檢查,發現看似普通的嶄新拉杆行李箱,其實內藏玄機。此行李箱手拉杆的暗格中隱藏了一個可攜式充電寶,充電寶與拉杆箱為一體,無法單獨取出,且箱口處有數據線接口。
據了解,充電寶裡是鋰離子電池。鋰是極不穩定的金屬元素,含鋰元素的電池或充電寶在劇烈摩擦或強烈碰撞的過程中極易產生高溫及火花。如果將鋰離子電池直接放入辦理託運的行李中,行李在狹小的飛機貨艙空間極易收到擠壓和碰撞,導致鋰離子電池發生自燃,2016年國際民航組織已全面禁止此類物品在客機上託運。對於某公司在航空貨物中夾帶危險品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對其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
記者昨日在多家網購平臺看到,這種內置充電寶的行李箱不少,一些店家還特意打出「可登機」的字樣。記者向民警了解到,按照《關於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定的公告》中規定,除了額定能量較小的充電寶可由旅客個人隨身自用攜帶外,任何充電寶都不允許在託運行李中攜帶。因此這種內置且無法取出充電寶的行李箱,如果進行託運將違反相關法規規定,市民朋友在乘機時需要多加留意,以免給自己的行程造成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