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社會關注的廣西欽州市10歲女童楊某燕,被強姦殺害案今日在廣西欽州市靈山縣法院再審,綜合各方因素,兇手被判為死刑。
2018年10月4日 ,廣西欽州市靈山縣伯勞鎮平心村,發生一起令人髮指的強姦殺人案,同村男子楊光毅殺害同村一名10歲女孩,兩天後楊光毅在父親勸說下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經過媒體曝光,引起了社會強烈關注。
10歲女孩楊某燕在2018年10月4日,摘了自家果園的百香果,拿到附近的水果收購點去賣。在山林無人處碰見兇手楊光毅,楊光毅見女孩隻身一人,心生歹念。
在女孩返回途中,楊光毅實施犯罪行為,企圖進行強暴,女孩極力反抗並大聲喊叫,楊光毅邊掐住脖子令其窒息昏迷,隨後裝入蛇皮袋背到某山嶺,在實施侵犯時,女孩醒來反抗。楊光毅邊用刀刺傷女孩眼睛和頸部,隨後實施了強姦,並拿走女孩賣百香果的32元錢,後又把女孩裝入蛇皮袋,通過背,拖,滾等方法帶下山嶺,扔進一水坑浸泡,之後又拖到一山坡拋棄。
投案後,2019年7月12日,廣西欽州市靈山縣一審法院以強姦罪判處楊光毅死刑,楊光毅不服上訴。
廣西高院二審,因為有自首情節,改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限制減刑。
二審改判死緩,立刻引起了廣大網民和法律專業人士的強烈質疑,在網絡上討論得非常激烈,絕大多數人認為自首情節不足以改判輕判,兇手的發指行為不可以得到一絲一毫的原諒。
百香果女孩家屬不服,繼續上訴,希望判兇手死刑。最後,就連最高人民法院也都發文,並責成指導欽州市靈山縣法院重新組建合議庭再審該案。
網友更是群情激昂,輿論一邊倒,鑑於兇手手段殘忍,禽獸不如,令人髮指的犯罪行為,一致認為應該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在2020年12月13日的庭審中,楊光毅供述了其他的犯罪行為,多次猥褻騷擾小女孩,包括成年女性。
而本案的另一個情節是,兇手楊光毅也在13日庭審中要求判處自己死刑。
據記者採訪得知,靈山縣檢方也提出判處死刑建議。
百香果女孩姊妹五個,由母親一人撫養,爸爸在她很小時候,因為見義勇為犧牲。家裡主要經濟來源就是種植百香果為生,而百香果的價格在一塊到一塊二之間,家庭情況比較困難。
女孩的媽媽,舅舅,包括代理律師和關注此次事件的廣大網民,都希望判處兇手死刑,並能立即執行。
2020年12月15日,廣西欽州市靈山縣法院作出終審判決,並未當庭宣判,由於案件涉及隱私,並未公開審理。
不過,綜合最高院,當地檢察院的公開態度和專業建議,以及幾乎一致意見的網友輿論,判處兇手楊光毅死刑已經沒有法律障礙,死刑事最好的結果,只是等待宣判的時間問題。
對於十惡不赦,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打擊應絕不手軟,必須為他們草菅人命,窮兇極惡的行為付出最高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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