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號開始,按照我國《民法典》相關規定,辦理離婚登記要有30天的冷靜期,避免衝動離婚。我知道嘉興最快的結婚離婚速度是,上午結婚,下午就離婚,現在不行了,要有離婚冷靜期了,那麼新規定實施之前,會不會有人趕著去離婚?我們記者到婚姻登記處去了解情況。
18號一大早,南湖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來登記結婚的新人不少,辦離婚登記的沒幾對。最近本地網絡上流傳所謂12月24號,25號「離婚預約爆滿」,是不是真的呢?
南湖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主任盧月萍:對離婚的進行了一個控制,相對來講把這兩天的離婚的對數減少了,所以導致了有這麼一個誤差,實際上我們這邊還是比較正常的,跟平時都是一樣的。
盧月萍說,因為每年12月24、25號,本身登記結婚的人大大增加,所以網上預約離婚的市民只能暫時靠靠邊了,據了解,去年整個嘉興共有20581對新人結婚,8401對夫妻離婚,這其中不包含法院判決的訴訟離婚。2021年1月1日開始,《民法典》當中的離婚冷靜期將正式實施,也就是夫妻交了離婚申請之後,三十天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這條規定一經推出,反響強烈。
家庭婚姻指導師朱潔:從這一點上講,社會上的反響確實是很強烈的,主要是關注一是離婚的權利,還有一個是離婚的自由,從另一個角度講,也體現出公民對法治觀念的進步。
朱潔認為,離婚冷靜期並不是限制婚姻自由,而是讓更多想走出圍城的人,更加理性對待離婚,和平分手。
很多時候,婚姻當中不只是我對或者你錯這麼簡單,而是夫妻雙方如何提升經營婚姻的能力。
家庭婚姻指導師朱潔:所以用一句話來說,實際上是,冷靜不是權利,而是對婚姻的一種態度,我也建議年輕人,不要想的太多,離婚冷靜期只是讓我們更多的平和的分手,主張自己的權益。
朱潔認為,在這30天當中,婦聯,社會調解組織或者婚姻家庭諮詢師,可以介入一些沒有原則性問題的離婚糾紛中。
家庭婚姻指導師朱潔:我們認識到,其實我們沒有原則性問題,我們需要各自的改變,婚姻還是可以走下去的,所以婚姻冷靜期,其實對婚姻家庭來講,確實是有幫助的。
對於這個離婚30天冷靜期,廣大市民怎麼看?記者也隨機採訪了一些過路群眾。
市民蘊女士:這個肯定要方方面面想周到了,合理啊。
市民嚴先生:我覺得有必要,因為現在很多離婚都是比較衝動的,一旦衝動後悔藥都沒得買,所以有個30天的冷靜期,對於雙方來說,包括對有小孩的家庭來說,是非常有必要的。
市民方女士:因為有的離婚,他會是比較衝動的決定,然後可能雙方家庭的原因,孩子的原因,給他們一個冷靜的時間,我覺得更利於兩個人。
當然,也有市民覺得離婚冷靜期沒有必要。
市民孫先生:這個東西,你說兩夫妻都鬧離婚了,還要什麼冷靜期呢,你說是不是,如果說勸和不勸離的話,冷靜期是比較好的,如果倆夫妻矛盾比較大的,那麼還是趁早快點,因為這個東西如果矛盾大的,萬一雙方有一方如果矛盾激化了,是不是。
(來源:嘉興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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