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也讓更多的村民過上了幸福的生活!然而,與物質生活相比,婚姻狀況卻出現了兩頭髮愁的現象!一方面,據民政部統計,自2003年以來,離婚率已連續15年上升,而2019年前三季度登記離婚人數已超過310萬對,遠高於去年同期的20.5萬對,可見,2019年的離婚率仍然很高!另一方面,與不斷上升的離婚率相比,自2013年以來,結婚登記人數已連續六年下降!
不難看出,在農村,婚姻出現了「單身危機」,離婚卻越來越多!很多農民納悶,結婚這麼難,不僅要面對「男多女少」的無奈,還要面對結婚成本的增加。然而,為什麼結婚後不好好生活呢?過去,夫妻之間一夜之間沒有仇恨,離婚也很少。在那個時代,離婚是不光彩的,但現在已經成為了一種常態。有些年輕夫婦如果意見不一致就會離婚!有點隨便!
當然,婚姻的自由,對於離婚,誰也管不了,在很多人眼裡,離婚只是辦一張牌,蓋個章就結束。然而,事實並非如此。離婚需要滿足許多先決條件,例如子女監護權和財產分割問題。當然,這些問題只有當雙方都同意離婚時才會涉及。對於不同意離婚的一方來說,婚姻關係破裂的證明等問題依然存在。
2020年,婚姻法將繼續維護夫妻關係的公平正義,對離婚作出新的規定,特別是以下幾點。如果其中任何一方不滿意,他們中的80%都離不了這段「婚姻」。具體是什麼?讓我們來了解一下它!
1、 夫妻關係合法有效!
婚姻法明確規定,離婚雙方必須是合法有效的夫妻關係。對於未登記的婚姻在農村只是一種婚酒,未取得婚姻登記的行為,夫妻財產分配不能通過離婚進行。原則上,雙方都未婚,所以不存在離婚的問題。
2、 離婚必須雙方同意。婚姻自由,對於離婚,也要求雙方自願。如果夫妻雙方任何一方不同意,對方以脅迫、威脅等方式要求辦理離婚登記的,將不予受理!
3、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 協議離婚的,夫妻雙方對財產分割和撫養權歸屬無異議,可以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5、 離婚需要夫妻雙方當場處理!
綜上所述,在婚姻法中,離婚必須同時滿足這些要求。如果有人反對他們中的任何一個,那麼80%的婚姻是不能分開的。其實,不難看出,俗話說「拆十座廟不如拆一戶」。對於婚姻法,也希望那些瀕臨婚姻破裂的人有時間冷靜下來。畢竟,生活不容易,婚姻需要更多的管理!
2020年「難」離婚,以下任意1點不滿足,八成離不了這個「婚」!對此,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呢?如今在農村,娶妻依然不易,離婚卻時有發生,這究竟是為啥呢? 歡迎大家在留言區評論!感謝大家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