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已經開展多年,生活在農村的朋友已經發現,現在不管是在土地使用方面,還是在宅基地建房方面都增加了不少新規定,隨意建房的時代已經成為過去。
再加上這些年,我國為了守住十八億畝耕地紅線,各地區為了貫徹文件的精神,也在農村地區劃定了「禁建區」,在生態保護紅線內是不能從事建房或其他活動的,一旦有人突破這條紅線都會給予嚴懲。從今年實施的各項保護措施中就可以看出國家保護耕地的決心。
如今,在農村地區,返鄉建房的村民是越來越多了,許多村民建房還是按照以前的辦法進行,有的是未經批准私自在自家的耕地上建房,還有的是在沒有任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就在宅基地上面建廠、建樓房。
圍繞著農村土地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各種亂象,我國也深入農村開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動,與此同時還制定了相關的保護措施。據筆者了解的消息,現如今,宅基地建房的新規定已經落地實施,在城鄉地區,有4類土地是不能建房的,農民要了解清楚。具體怎麼實施呢?一起看看吧!
01永久基本農田
據了解;在我國修訂後的《土地管理法》中已經明確了幾點,個人和企業、單位是不能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從事非農建設的。有建房需求的村民可以利用荒地、劣地,但不得佔用耕地、好地。另外,在今年出臺的各項保護措施中,我國也是把永久基本農田放在了首位,並要求各地嚴格執行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不得隨意亂佔基本農田建房。
另外,對於永久基本農田的使用我國也是採取特殊保護。如果村民申請的建房用地是永久基本農田是不會批准的,如果私自亂建的話最後也會被責令拆除。
02規劃區以內的土地
現在農村的分類規劃工作已經完成,每個村莊都有建設規劃,哪些土地是建設用地,哪些是建設基礎設施的土地都有明確的規劃。比如說;村民申請宅基地建房必須在各地規劃的建設區內,不得隨意亂佔,如果違反村莊規劃建房,村裡也會立即叫停。
另外,如果村民申請的建房用地是在生態保護區內,一樣不允許。在此筆者也要提醒大家,在申請建房用地的時候可以問問村委會具體的規劃,這樣一來,在審批時候也不會被拒絕。
03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的土地
仔細觀察的話,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現在有很多村民建房都喜歡在公路兩旁,一方面是為了方便出行、運送糧食;另一方面則是為了利益。
但無論如何,在各地制定的農村村民個人建房的管理通知中,公路兩邊建房也是有管控的,不是說個人想怎麼建就怎麼建。如果村民申請的建房土地是在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內,既不能得到批准,也不可以私自亂建,一經發現會立即拆除。比如說,在筆者當地,村民要在公路兩側建房必須在三十米以外。
04江河湖泊保護區域內的土地
這些年來,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國對農村的生態環境也採取了一系列保護措施,比如說;為了規範農村的養殖場,保護自然水生態,我國是禁止個人和單位在保護區域內建設養殖場的。如今,農村村民個人建房或申請建房用地也是不能在江河湖泊保護範圍內。如果在保護區內亂佔土地建房一樣會被拆除。這一點大家要明白。當然,禁止在江河湖泊保護範圍內建房除了保護生態之外,同時也是為了村民的人身財產安全,一旦發生洪澇災害,後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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