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過程中也迎來了許多新變化,國家對於宅基地的管理趨向嚴格化,村莊分類規劃措施出臺後,對於村莊的建設和個人建房方面也提出了不少新要求。
再加上這些年來,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方面也迎來一些措施,哪些區域可以建房建廠,哪些是保護區?各縣市也有規劃。農村村民個人建房必須按照當地實施的規定進行,如果不當回事的話,一旦被相關部門發現,會立即叫停整治。
除了宅基地使用管理方面,對於耕地保護方面我國也採取了新一輪的管控措施,根據規定,個人建房是不能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的,村民建房涉及農用地必須辦理轉用手續,如果是未批先建,亂佔耕地建房的一樣會被拆除。
如今隨著各項制度的完成,農村地區也迎來了新的措施。據筆者了解的消息,無論是在建設住房方面還是在耕地使用方面已經迎來了新變化,具體內容如下;
1、建設住宅新規定:四類房屋不能建
此前,自然資源部和農業農村部為了建立完善的宅基地管理制度,規範宅基地用地標準,下發了《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和《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在這兩份文件中不僅規範了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違法用地查處等管理制度,還對農村村民個人建房提出了新的用地標準。
隨後,各地區為了貫徹文件的精神,也下發了許多地方文件。筆者從各省市發布的文件《關於農村村民個人建房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中了解到;現在農村個人建設住宅已經有了新規定,其中有四類房屋是不能建的,村民要了解規定。具體如下;
1、一戶有多處「房地」的不能重新亂佔宅基地蓋新房;2、不同意拆除老房子,退還老宅基地的村民也不能私自亂建房屋;3、違反規定私自買賣房屋、宅基地以及把房屋送給其他人居住的也是不能亂佔宅基地蓋新房;4、違反一戶一宅,未經許可,私搭亂建的房屋也不能建,一經發現會責令拆除。
可以看出,現在不僅建房必須按照規定要求進行,申請宅基地蓋房也是如此,大家對於這些規定要了解清楚,建房的時候自然不會吃虧!
2、耕地有重大變化:亂佔地要拆除
從今年的八月份開始,自然資源部下發《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後,各地也嚴格落實了文件內提到各項規定,全國範圍內也啟動了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
但是,在整治期間,亂佔耕地建房的現象仍時有發生。為了徹底遏制這種建房亂象,自然資源部在通報各類典型案例的同時,還發布了新的整治措施要求各地全面落實。據筆者了解的消息,僅在十一月份,自然資源部通報全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比較典型的案例就有七十六起。
從通報的案例中也可以看出,各省市還是比較重視耕地的保護工作,接下來還會以「零容忍」的態度,繼續採取有效有力措施止住新增。不管是個人還是企業、單位,只要不遵守法律法規,違規亂佔耕地建房建廠的都會依法給予嚴懲。
當然,這些被責令拆除的違規房都是沒有合法用地手續的,不管是個人還是單位、企業,只要有用地需求能夠依法依規申請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獲得審批後也是可以在這些農用地上面建房建廠的,最讓擔心的是什麼手續也不辦,直接亂佔土地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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