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向女士曾向北京青年報記者反映稱,自己在司法拍賣平臺上買到了假的奢侈品——愛馬仕包。
2020年5月26日記者獲悉,向女士收到了法院的裁定文書,該款手包的拍賣已被撤銷。
2019年11月,深圳的向女士通過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看見一款愛馬仕鉑金包在網上公開變賣,變賣機構為南京玄武區人民法院,該款手提包標明變賣價112000元,市場價200000元。
拍賣公告中特別說明:本標的物市場價系案件雙方當事人依法進行議價所得。標的物交付以實物為準,法院不承擔拍賣標的瑕疵、質量、真偽及正常使用等保證。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狀的確認,責任自負。拍品成交付款後,買受人按法院通知,前往指定地點自行提取拍品。
向女士了解到,這個手包此前經歷過兩次流拍,第一次拍賣時的起拍價為14萬,競價周期為1天,因無人報名於9月27日流拍,第二次拍賣時價格下降為11.2萬,競價周期同樣為1天,後因無人報名於10月23日流拍。
11月26日,出於對該款包包的喜愛,向女士在全額繳納變賣價款後,通過網絡競價方式以11.27萬成功拍得該款手提包。
12月7日,向女士從法院取得該款包,欣喜之餘,她馬上找了專業的奢侈品鑑定機構,根據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的《鑑定報告》,該款23號手包是假冒愛馬仕birkin包,屬於假冒偽劣商品。
她告訴北青報記者,估價結果也令她大吃一驚,「其真正的市場價值在幾千元,與二十萬的市場價相去甚遠。」
記者從玄武法院了解到,該起執行案件涉及一起不當得利糾紛,法院依法先後從李某處扣押了30組奢侈品,其中就包括向女士拍得的這款手包。
2018年12月10日,法院組織雙方當事人議價,雙方一致同意標的物編號為23的手包市場價為20萬元,隨後在淘寶網上對該標的物進行司法拍賣。
對於標的物是否經過鑑定的問題,當時法院解釋,關於拍賣、變賣的法律規定或司法解釋中未規定,拍賣標的物必須鑑定。從避免支出高額鑑定費、減輕當事人經濟負擔、提高辦案效率的角度,也不宜對每件標的物進行鑑定。故法院未委託第三方對拍賣標的物進行鑑定。
買受人向女士事先未到法院現場看樣,也未聯繫法院確認標的物的狀況,自行於2019年11月26日10時26秒以112700元的最高價競得標的物。
法院也表示,將主動聯繫買受人,結合其異議申請及相關證據,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審查處理。
2019年12月22日,向女士向法院提交了執行異議申請書,請求撤銷對編號23號手包的拍賣,裁定拍賣無效,全額退還買受人款項11.27萬元。
法院受理後,委託愛馬仕國際品牌代理方愛馬仕(上海)商貿有限公司鑑定後,確認23號手包不是愛馬仕生產的正品。
法院認為,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買賣的物品或財產權利,不得作為拍賣標的。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此案中的23號手包,屬於未經「Hermès」商標註冊人許可而使用相同註冊商標的侵權商品,系禁止買賣的物品,不應作為拍賣標的。
2020年5月20日,法院依法做出裁定:撤銷對23號包的拍賣,對異議人提出的執行異議予以支持。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宋霞編輯/白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