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多年,妻子從來沒有履行夫妻義務,丈夫想要離婚該怎麼辦?彩禮錢是否能要回?妻子起訴離婚,丈夫想要孩子的撫養權,應該怎麼做?3月17日,現代快報「有請律師」線下諮詢活動如期舉行,律師在現場為大家答疑解惑。
丈夫對妻子不滿,想要離婚
馬先生28歲了,是外地人,目前在南京工作。他表示自己在婚姻上遇到問題,想諮詢律師該如何解決。
馬先生表示,2016年,他和妻子小萍在老家領證結婚,後來他來到南京工作,雙方兩地分居。當初結婚儀式結束後,小萍就住到自己家來了。他想履行夫妻義務,但小萍以生理期為由拒絕他。馬先生相信了妻子,但妻子一直以種種藉口來拒絕他。過了一段時間後,馬先生將這件事告訴嶽父,嶽父批評了小萍,但小萍仍然沒有改變她的做法。過年期間,兩家人一起吃飯,馬先生再次提起這事,小萍的奶奶和爸爸又指責了她。
小萍提起要過無性婚姻,但馬先生不同意,關於兩人這次的談話,馬先生還將錄音製成光碟。馬先生多次想和小萍和好,但小萍讓他以後不要找她了。
「我們從結婚到現在,一次夫妻生活都沒有,精神上也沒有做到妻子應盡的關心和照顧,物質上未做到夫妻護膚互助,她和我結婚是為了騙錢的。我現在要和她離婚,還想要回彩禮錢。」馬先生說。
北京市煒衡(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斌表示,馬先生想要離婚,可以去法院起訴,以雙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為由,兩人談話的錄音也可以作為證據提交給法院。至於彩禮錢,是有訴訟時效的。
妻子起訴離婚,我想要孩子該咋辦?
活動一早,市民劉先生就趕了過來。經了解,劉先生2014年與妻子相識,此後不久就確定了戀愛關係,並最終走進了婚姻的殿堂。婚後沒多久,妻子就懷孕了,但自從孩子出生後,兩人的感情卻急轉直下。劉先生說,妻子的脾氣很差,非常暴躁,經常衝自己發火,而且還曾與自己的母親發生過肢體衝突,有家暴傾向。「月子沒做完,她就帶著孩子回了娘家,我們倆就一直處於分居的狀態,現在孩子都兩歲了。」
本以為感情還有挽回的餘地,沒想到前不久妻子突然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對此,劉先生表示,由於兩人性格不合,確實也沒有辦法再一起生活。劉先生表示,「她要孩子,可是我覺得她的性格不適合撫養孩子,但是現在孩子還小,如果我主張孩子的撫養權,有沒有可能?如果拿不到撫養權,我該怎麼辦?」
對此,王斌律師表示,如果劉先生想要孩子的撫養權,可以在離婚的時候進行主張,法院會根據雙方對於是否願意撫養孩子的意願及利於孩子成長的因素考慮誰取得孩子撫養權。沒有取得孩子一方享有探視權,具體探視時間,地點可以協商,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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