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夫妻義務?法院來幫忙

2022-01-31 井陘視窗


視窗在線訊(李忠勇 胡芳毅 王雲花)日前,井陘縣法院執行執結一起夫妻撫養糾紛案,某村男子大楞不履行扶養病妻萍華的義務。經妻子起訴敗訴後,仍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經執行庭法官做工作,雙方終於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使此案畫上了句號。

據法官介紹,大楞和萍華系夫妻關係,1991年8月23日登記結婚,婚後生育一女。萍華在生女兒時,因患子宮瘤做了切除手術,不能再生育。可是,夫妻倆重男輕女思想嚴重,一心想生兒子的願望破滅。萍華為此長期心情不悅,2013年9月,患上嚴重的抑鬱症住院治療,出院後生活仍不能自理。這時,丈夫大楞就將她送回娘家。從此之後,對萍華不聞不問,既不去照看,也不給付生活費用,還兩次起訴提出與其離婚,均被法院駁回。萍華出院後並未治癒,仍需吃藥治療,無經濟來源。2014年7月,萍華向法院起訴,要求大楞對其承擔扶養責任,法院判決並已執行。但從2014年8月以後,萍華病情仍未痊癒,大楞又不管了,萍華只好二次起訴,2015年9月21日,法院再次判決大楞給付萍華自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扶養費9258元。但大楞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在此情況下,萍華即向法院申請對大楞強制執行。

執行局法官接案後,首先詳細了解案情,並將被申請執行人大楞傳到法院進行談話,給其講請利害關係,讓其履行法院判決,但該置若罔聞,今年8月11日,法院將其司法拘留。但大楞仍然拒付妻子扶養費。接著,法官再次分別詳細了解雙方當事人的訴求,女方表示,願意與大楞離婚,但要大楞一次性給付之前的扶養費和醫療費5萬元,而大楞表示,自己生活困難沒有錢,只答應給付2萬元。在此基礎上,近日法官召集雙方進行了調解。經過工作,最終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夫妻二人同意離婚,到民政部門辦完離婚手續當日,大楞一次性給予萍華3.3萬元執行款。此案現已執行完畢。

法官提示:《婚姻法》第二十條規定,夫妻有相互扶助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夫妻之間應當互敬互愛,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無論遇到什麼災難都要不離不棄,相互扶助。切莫大難臨頭各自飛,只顧自己,不管對方,將對方拋棄或不履行撫養義務。否則,不僅違背自己的道德良心,受到社會公眾的譴責,而且還會違法承擔法律責任。(註:文中人物這化名)

相關焦點

  • 婚姻法新規,夫妻一方不履行「同居義務」怎麼辦?
    我國《婚姻法》沒有直接規定夫妻之間的同居義務,但是有要求夫妻之間應負有互相忠誠、互相尊重、互相幫助等義務,這其實也暗含著雙方應當履行同居義務。這裡講的同居義務包括共同居住、共同生活以及進行性行為等,這是廣義的理解,而狹義的同居一般指進行性行為。那麼如果夫妻一方不履行同居義務,法律能做出何種規制呢?
  • 婚姻法:夫妻之間 存在下列應當履行的義務
    不僅父母兒女間存在著撫養、贍養義務,夫妻間也存在著扶養義務,一般是按經濟實力強弱確定扶養人和被扶養對象,如果雙方就扶養義務發生糾紛的,可申請法院進行裁決。那麼,婚姻法中夫妻扶養義務有哪些?夫妻之間扶養義務糾紛處理原則是怎樣的?扶養的法律規定是什麼?婚姻法中夫妻扶養義務有哪些?
  • 夫妻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條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夫妻之間的「扶養」是指夫妻在經濟上相互幫助,在生活上相互扶持的權利和義務。
  • 2020年新婚姻法規定,夫妻一方不履行「同居義務」怎麼辦?
    我國《婚姻法》沒有直接規定夫妻之間的同居義務,但是有要求夫妻之間應負有互相忠誠、互相尊重、互相幫助等義務,這其實也暗含著雙方應當履行同居義務。這裡講的同居義務包括共同居住、共同生活以及進行性行為等,這是廣義的理解,而狹義的同居一般指進行性行為。那麼如果夫妻一方不履行同居義務,法律能做出何種規制呢?
  • 妻子不履行夫妻義務,丈夫想要離婚該怎麼辦?
    結婚多年,妻子從來沒有履行夫妻義務,丈夫想要離婚該怎麼辦?彩禮錢是否能要回?妻子起訴離婚,丈夫想要孩子的撫養權,應該怎麼做?
  • 合同附隨義務在合同履行之後的履行
    第三人吳雲紅籤訂合同後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給付被告方82000元房款的義務,被告付蘭平亦將吳雲紅所購買的房屋予以交付,雙方買賣合同中約定的主要義務已經履行,但依照法律規定,被告付蘭平在履行合同後還應履行協助義務。第三人吳雲紅系在與原告劉建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購得房屋,故該房屋屬吳雲紅、劉建軍的夫妻共同財產,原告系該房屋的共有產權人。
  • 律師視角│夫妻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第三,雙方在庭審中均言語激烈、互相攻擊,起訴時處於分居狀態,矛盾加深,夫妻感情也進一步惡化。據此,法院支持朱某的離婚訴訟請求,並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了分割。夫妻之間的「扶養」是指夫妻在經濟上相互幫助,在生活上相互扶持的權利和義務。法定的扶養義務不受夫妻財產制度的限制。夫妻之間採取約定財產制,不能對抗或免除夫妻之間互相扶養的法定義務。
  • 端航律所巴凱麗律師婚姻家事專業團隊|夫妻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朱某以雙方長期分居、馬某不盡扶養義務為由將馬某訴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要求解除雙方婚姻關係,並分割妻共同財產。朱某第一次起訴離婚,馬某不同意離婚,認為其並非長期不在家居住,只是吵架的時候離開,不屬於分居。一過程中,馬某提出管轄權異議,申請將案件移送至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審理,但未就此舉證。一審法院裁定回馬某對管轄權提出的異議。
  • 婚內父母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子女能否索要撫養費?
    撫養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不論夫妻的婚姻狀況如何,雙方都應履行對子女的撫養義務。離婚並非給付撫養費的前提,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父母不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時,未成年子女有權要求其支付撫養費。撫育費的具體數額,應當結合雙方的實際收入、本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來確定。
  • 夫妻扶養義務的範圍,夫妻扶養義務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夫妻之間的扶養義務和接受扶養的權利是完全平等的,雙方應自覺履行扶養義務。如果夫妻雙方因扶養發生糾紛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承擔扶養義務。拒不履行對無獨立生活能力的配偶的扶養義務,情節惡劣的,構成遺棄罪,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 遂平法院:判決義務不履行 強制扣劃把案結
    韓某、趙某遂將孫某、汪某訴至遂平法院,經法院審理,判決孫某、汪某支付拖欠貨款等各類費用7萬餘元。孫某、汪某不服判決上訴,二審經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生效後,孫某、汪某仍不履行給付義務,韓某、趙某向遂平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乘坐高鐵受限 主動到法院履行
    乘坐高鐵受限 主動到法院履行 2020-12-02 17:1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書怎麼辦?
    新朋友點上方「法律助手」快速關注 如果夫妻選擇協議離婚,那麼離婚協議書就是離婚後各自權利義務的主要依據
  • 債權轉讓合同生效後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案件如何確定案由
    【案例】A擔保公司在B貿易公司與C公司進行貨物買賣過程中,為B貿易公司提供擔保,B貿易公司因未能履行對C公司的貨款給付義務,由A擔保公司代為支付了貨款。現A擔保公司要求D公司償還該筆債務,D公司遲遲未能償還,遂A擔保公司將D公司訴至法院,請求判令D公司履行義務。 該案應確定為什麼案由? 【分歧】 第一種觀點:債權轉讓合同糾紛。A擔保公司與D公司是基於債權轉讓協議產生的糾紛,案由應確定為債權轉讓合同糾紛。 第二種觀點:追償權糾紛。
  • 江西玉山:得知法院開展專項行動 失信人履義務
    為進一步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充分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落地,11月以來,江西省玉山縣人民法院展開了為期一個月的「秋季行動」專項執行行動,行動產生了積極的社會效果,促使部分被執行人迫於執行威懾主動履行了義務。
  • 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21種情形
    第一種協議離婚模式下,夫妻雙方自行去民政部門申請離婚,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進行適當處理後,民政部門會發給離婚證,男女雙方的婚姻關係即告解除。第二種訴訟離婚模式中,通常是夫妻一方想要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夫妻一方向法院訴請判決夫妻雙方離婚,部分還會同時訴請法院處理子女和財產的問題。
  • 分居期間對方沒有盡到撫養義務,起訴離婚時能否一併主張賠償
    都說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但是對於已經離婚或者分居的夫妻來說,孩子往往會成為最大的受害者,起訴要求支付未成年撫養費的新聞時有發生,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的也不在少數,那麼如果夫妻雙方分居,在分居期間發生子女撫養費糾紛,在進行離婚訴訟時能一併主張嗎?下面我們通過一則案例來簡單了解一下。
  • 離婚協議書不履行怎麼辦?(婚姻家庭·結婚·離婚協議書)
    很多的夫妻婚姻破裂了就會進行離婚,有的是訴訟離婚有的是協議離婚,協議離婚以後當事人就按照協議書當中的條件執行就好了。但是如果不履行協議書當中的內容怎麼辦?◎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書怎麼辦?那麼,在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時,對方應該怎麼辦呢?當事人可起訴至法院要求其履行離婚協議中約定的內容,經人民法院審理並判決後,當事人依生效法律文書再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父母能否主張子女履行定期探望等精神義務
    民法典也規定了成年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包括對年老的父母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的照顧和精神上的慰藉。可是生活中,很多人把對父母的贍養義務等同於餓了給口飯吃,病了帶去看病,有閒錢了再給父母塞幾個小錢。當然民法典規定的成年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確實包括了經濟上的供養。但是除了給錢之外,還有很多事是錢買不到的。
  • 【案例評析】金融機構適當性義務履行瑕疵應酌情承擔賠償責任
    由於原告的風險測評過期,劉某便對原告進行風險測評,結果為平衡型,而所薦產品風險等級為成長型,因等級不匹配導致系統不予受理,因此原告在劉某引導下作了第二次風險測評,結果為進取型。通過適當性匹配後,原告認購了涉案產品,認購金額100萬元。2018年7月,原告虧損17萬元;2019年1月,原告將餘款83萬元贖回,並將被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對該筆損失及利息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