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扶養義務的範圍,夫妻扶養義務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2020-12-26 西部文明播報

撫養義務其實指的並不是父母撫養孩子的義務,而是指的平輩之間的撫養義務。例如:還夫妻之間、兄弟姐妹之間。那麼關於夫妻撫養的義務範圍包括哪些?夫妻扶養義務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接下來就讓小編給大家介紹,希望閱讀以下文章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夫妻之間的互相扶養既是權利又是義務,這種權利義務是平等的。也就是說,丈夫有扶養其妻子的義務,妻子也有扶養其丈夫的義務;反之,夫妻任何一方均有受領對方扶養的權利。

一、夫妻之間的扶養義務範圍

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在生活上和物質上要相互扶助、給予供養,當夫妻一方失去勞動能力時,另一方負有扶養和照顧對方生活的義務;當夫妻一方生病時,另一方必須給予照顧或者送院治療,承擔相應的醫療和護理費用;當配偶一方為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時,另一方有擔任法定的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夫妻之間的扶養義務和接受扶養的權利是完全平等的,雙方應自覺履行扶養義務。如果夫妻雙方因扶養發生糾紛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承擔扶養義務。拒不履行對無獨立生活能力的配偶的扶養義務,情節惡劣的,構成遺棄罪,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二、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有:

1、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2、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3、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幹涉;

4、夫妻對家庭共同財產享有同等的所有權和平等的處分權;

5、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6、夫妻之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7、夫妻之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三、夫妻扶養義務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1、夫妻間的扶養義務以夫妻合法身份關係為前提。與當事人感情的好壞沒有關係。

2、夫妻間的扶養是有條件的。即以一方有能力扶養和另一方需要扶養為限,與債務的履行存在嚴格區別。

3、夫妻間的扶養義務,屬於民法上的強行性義務,不得以約定的形式改變它。

4、夫妻間的扶養即是權利又是義務,不同於國家扶助、社會扶助,後者的權利義務是單向的。

5、當夫妻間因履行扶養義務問題發生爭議時,需要扶養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調解組織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追索扶養費的民事訴訟。

6、夫妻一方不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情節惡劣,後果嚴重,致使需扶養的一方陷入生活無著的境地,從而構成遺棄罪的,在承擔刑事法律責任的基礎上亦不能免除其扶養義務的承擔。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夫妻扶養義務的範圍,夫妻扶養義務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的相關內容,當夫妻一方沒有收入和缺乏生活來源,或者無獨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難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養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給付扶養費,以維持其生活所必要。此為夫妻一方採用自力救濟的方法實現享受扶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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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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