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嚴控排汙 中國環境監管將全面進入「一證式」時代
中新社北京12月10日電 題:嚴控排汙 中國環境監管將全面進入「一證式」時代
中新社記者 阮煜琳
中國環境管理將全面進入「一證式」監管時代。中國正在加快構建以排汙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汙染源環境監管制度體系。專家指出,實施排汙許可制對實現工業汙染源全面達標排放等具有重要意義。
資料圖為利用無人船對長江水下排汙口進行探測。中新社記者 阮煜琳 攝
12月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排汙許可管理條例(草案)》,明確根據汙染物產生量、排放量、對環境影響程度等,對排汙單位實行分類管理,規範排汙許可證申請審批程序,要求排汙單位建立環境管理臺帳記錄製度、公開排放信息,強調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違法行為加大處罰力度,採取按日連續處罰和停產整治、停業、關閉等措施從嚴處理,提高違法成本。
排汙許可制改革有序推進
事實上,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後期開始,中國各地就開始試點實施汙染物排放許可制。2016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控制汙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對完善控制汙染物排放許可制度,實施企事業單位排汙許可證管理作出部署。標誌著中國排汙許可制改革進入實施階段。
其後,全國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積極探索推動排汙許可制,《排汙許可管理辦法(試行)》和《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分類管理名錄》出臺後,基本建立以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為核心的排汙許可技術支撐體系,各地基本完成火電、造紙、鋼鐵、水泥等15個行業排汙單位排汙許可證核發,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粗放式管控轉向精細化管控。
2018年11月5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發布關於公開徵求《排汙許可管理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的通知。規定環境質量不達標地區要通過提高汙染物排放標準,實施更為嚴格的汙染物總量控制,依證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推動改善環境質量。
業內權威人士表示,在環境治理基礎制度中,排汙許可制度改革與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等改革工作一樣能稱得上是「底盤式」改革。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汙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牽一髮動全身,將對中國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產生深遠影響。
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全覆蓋基本實現
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表示,排汙許可制已覆蓋重點行業重點汙染源。今年4月底已基本完成33個行業排汙許可清理整頓工作。
數據顯示,截至8月底,全國共計發證34.1萬餘張,對250萬餘家企業進行了排汙登記,管控大氣汙染物排放口155.1萬個、水汙染物排放口114.8萬個。
據報,遼寧、浙江、廣東等省份已提前基本實現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管理全覆蓋。廣東省固定汙染源量大面廣,總數全國最多,是排汙許可全覆蓋任務最重的省份。截至9月23日,2020年廣東省共摸排固定汙染源66.15萬家,核發排汙許可證2.26萬張,完成排汙登記企業38.58萬家,排汙許可發證率和登記率均達100%。
10月22日,生態環境部控制汙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在會上表示,排汙許可制改革重點工作總體順利,基本完成排汙許可制度體系建設,基本實現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全覆蓋,探索形成一套頂層設計完善、技術支持有力、工作機制高效的經驗做法。
初步建成全國排汙單位電子地圖
據劉友賓介紹,生態環境部強化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信息化管理,建成並穩定運行全國統一的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初步建成全國排汙單位電子地圖,推進整合「一企一檔」。
生態環境部表示,加快研究構建以排汙許可為核心的固定汙染源監管體系,加強各項制度的銜接、融合。強化排汙許可證後監管,堅決懲處無證排汙、不按證排汙等違法行為。同時,要強化監管執法,以「一證式」執法作為固定汙染源執法導向,適時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