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蘭縣公安局察蘇派出所「以快打小」及時查處各類治安案件

2020-12-16 澎湃新聞

都蘭縣公安局察蘇派出所「以快打小」及時查處各類治安案件

2020-03-17 19:0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隨著疫情防控由一級響應降為四級響應,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逐漸恢復正常,都蘭縣公安局在重點做好當前維護穩定工作的同時,緊盯「響應降級過渡期」可能突顯的治安管理、公共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問題,管、防、打並舉,持續推進「壓小案、築平安」專項行動,全力為全縣復工復產復學工作有序推進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構建良好的治安環境。近日,都蘭縣公安局察蘇派出所快速查處兩起因酒後起爭執而發生的治安案件和一起侵財類治安案件。

孫某某、華旦某某兩人本系好友,「我有兩個口罩定會給你一個」。某日,兩人在某小區1號樓1單元201室酒後起爭執,手持工具相互毆打,雙雙頭部、面部「染紅」。民警處警後,告知兩人前往都蘭縣人民醫院檢查傷情,在對現場進行勘驗期間又接到報警稱,其二人再次在都蘭縣人民醫院大廳發生撕打。民警轉戰「第二現場」,待兩人傷情檢查結束後依法傳喚至派出所。經調查,孫某某、華旦某某故意傷害違法行為成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都蘭縣公安局作出對違法行為人華旦某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貳佰元、對違法行為人孫某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肆佰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3月11日凌晨1時許,察蘇派出所接到局110指揮中心轉警稱,轄區某酒吧有人打架,請處警。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後,詢問了解得知:薩思某某某、拉瑪某某和德某某在該酒吧喝酒,離店時薩思某某某、拉瑪某某酒後鬧事並用拳毆打服務馬某和前來勸架的酒吧老闆段某某。民警將薩思某某、拉瑪某某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經調查,違法嫌疑人薩思某某某、拉瑪某某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成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款之規定,都蘭縣公安局作出對違法行為人薩思某某某處以行政拘留十二日、對違法行為人拉瑪某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決定。

3月12日9時許,察蘇派出所接到轄區群眾成某某報警稱,有人偷了其超市的營業款。接警後,民警立即趕赴成某某經營的超市並對現場進行勘驗,同時會同局合成作戰室民警對案發現場周邊監控視頻資料進行調取,分析研判,成功鎖定嫌疑對象拉某。在對嫌疑對象活動軌跡進行進一步研判後,民警成果將實施盜竊的違法嫌疑人拉某在轄區一賓館內抓獲。經調查,拉某盜竊成某某所經營超市櫃檯錢盒內1600元營業款的違法行為成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第十一條之規定,都蘭縣公安局作出對違法行為人拉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追繳違法所得16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原標題:《都蘭縣公安局察蘇派出所「以快打小」及時查處各類治安案件》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

評論()

相關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