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屬於商業匯票中的一種,銀行承兌匯票屬於一種支付方式,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戶銀行申請並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銀行承兌匯票分兩類。一種是佔用授信敞口的;另一種是不佔用授信敞口的。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相關資料,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銀行承兌匯票敞口是什麼意思?
銀行承兌匯票敞口:企業在取得銀行承兌匯票授信額度後,根據銀企承兌匯票協議中的約定,明確保證金與敞口的比例,通俗稱法也叫差額的票。
不佔用授信敞口的,就是100%保證金的銀行承兌匯票。就比如說,某企業申請開立100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開票保證金比例是100%。那麼就需要存入1000萬元作為保證金,在此基礎上銀行開立銀行承兌匯票。此時,這個公司的目的就只在於那1000萬元保證金的利息收入,等於延遲付款了。
而佔用授信敞口的,就是必須先向銀行申請授信,此時需提供相關抵押、擔保,或資信良好的公司也有純信用方式的。待授信審批後,再申請開立銀行承兌匯票。比如:銀行給予某企業100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額度,開票保證金比例30%,那麼敞口就是70%,即存入300萬該企業就可以開出1000萬的承兌匯票!
二、銀行承兌匯票風險敞口承諾費的收費標準
(一)銀行承兌匯票承諾費收費標準
銀行承兌匯票承諾費=(承兌金額-低風險質押物金額*質押率-保證金)*費率
承諾費率按籤發匯票的期限確定標準。籤發的銀行承兌匯票半年期限費率暫定為1%,3個月的費率為0.5%,承兌期限不足3個月的按3個月計收,超過3個月(不含)的按半年計收。
(二)承諾費減免及下浮
總行級重點客戶及使用總行級重點客戶授信額度籤發銀行承兌匯票的,分行可以減免出票人的承諾費,對於出票人使用授信企業額度籤發承兌匯票的,分行可按授信企業的授信等級對應的下浮權限對承兌費進行下浮。
(三)承諾費優惠政策
為保證有真實貿易背景的承兌保證金對存款的支持作用,減少承兌業務佔用風險資產,在按授信等級進行差別收費的前提下,對繳納承兌保證金較高的出票人給予承諾費優惠政策如下:
1、保證金率大於等於70%的,在客戶授信等級對應優惠權限上再給予50%的下浮,即優惠承諾費率*50%。
2、保證金率大於等於50%小於等於70%的,在客戶授信等級對應優惠權限上再給予30%的下浮,即優惠承諾費率*70%。
3、保證金率大於等於30%小於50%的,在客戶授信等級對應優惠權限上再給予10%的下浮,即優惠承諾費率*90%.
4、保證金率小於30%的,不再下浮。
以上業務為建議,各家銀行可以參考制定。
(四)承兌匯票業務承諾費
保證金在承兌期限內分次繳納(到期日達到100%)的保倉或類似產品項下的承兌匯票業務的承諾費,收費計算公式如下:
1、銀行承兌匯票承諾費=承兌金額*(1-保證金率)*費率*繳納保證金期限參數
2、繳納保證金期限參數區間為0.5-1.0。
3、保證金在小於等於1/6承兌期限內全部繳納的,參數為0.5.
4、保證金在大於1/6,小於等於1/3承兌期限內全部繳納的,參數為0.6.
5、保證金在大於1/3,小於等於1/2承兌期限內全部繳納的,參數為0.7.
6、保證金在大於1/2承兌期限內全部繳納的,參數為1.0.
三、銀行承兌匯票敞口的辦理條件
1、申請方生產的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佔挪用信貸資金;
2、在承兌行開立基本存款帳戶或一般存款帳戶,依法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法人(即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其他經濟組織(即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不具備法人資格,但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
3、能夠提供真實有效合法的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初次辦理)、貸款卡、商品購銷合同,且在合同中約定使用銀行承兌匯票的結算方式;
4、能夠提供承兌行認可的擔保方式。對銀行承兌匯票敞口部分應提供合法有效地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
5、資信良好,無不良記錄,並與承兌行具有真實的委託付款關係,具備到起履行支付匯票金額的資金來源;
6、無欠息、無不良記錄,或有負債無銀行墊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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