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者 陳兵 通訊員 胡云)為進一步推動住房公積金「減政便民」,提高住房公積金服務效率,即日起,職工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且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滿半年,辦理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業務,不需要提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或離職證明)。
為加強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規範管理,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我市對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進行合併,同時,對封存公積金帳戶進行清理,因單位破產、改制、撤銷、解散、離職等原因長期停繳封存的職工(無其他繳存帳戶以及無未結清公積金貸款)須於5月30日前辦理銷戶提取公積金手續。
為了提高住房公積金服務效率,我市也簡化職工離職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手續,職工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且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滿半年,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銀行卡並籤訂《退職銷戶承諾書》即可辦理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業務,不再提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或離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