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報審表,監理應該慎重對待,對於經常在工程一線的技術負責人來說,這個也是必修課,是我經常碰到的問題。作為監理人也必須做好這方面的功課,熟悉操作流程,掌握分項工程施工及質量驗收相關規範,才能妥善熟練應對。
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分項工程,作為監理不是簡單的在報審表上批覆同意或不同意的問題,必須對所報方案進行認真全面審查,確保流程、技術、安全等符合相關規範,理論先進、技術可靠,經濟可行。
所謂危險性較大工程,就是該分項工程對於工程施工安全、質量至關重要,一旦出現問題,對工程施工安全危害很大,有可能造成群死群傷或者較大經濟損失。
針對該類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如何編制方案,監理應當如何審批,住建部已經於2018年2月12日專門發布了37號文,明確了《危險性較大的分布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並於2018年6月1日正式實施。
作為監理人,如果能夠把這個37號文規定內容弄懂弄通,再熟悉掌握相關施工技術流程和措施,就說明你作為監理,已經具備批覆危險性較大工程方案的能力了。
危險性較大方案分為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危險性較大方案;二是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具體這兩者如何界定?37號文都有詳細目錄,執行時嚴格按照附件目錄比照就行。
對於一般性危險性較大分項工程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項工程,在監理審批方案時,最大的不同就是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需要施工單位組織專家進行論證。
施工單位要組織專家開會,針對具體方案進行審查,專家資質必須符合要求,論證內容要有會議紀要,專家提出的問題施工單位在方案中必須修訂閉環,還必須重新啟動報批流程。
危險性較大方案報審後,監理在審查時,應重點審查什麼呢?
第一,審查報審頁內容是否合規
作為監理接到施工單位上報的危大工程施工方案報審表後,應當首先審查該方案的編審程序是否合規,這是最基本的業務能力。
報審頁內容裡,方案的名稱、編號是否和實際所報方案相符,報審頁時間是否和實際日期相符,報審頁項目經理必須籤字。值得注意的是,施工單位往往將時間提前,所籤時間太靠前,工程又著急做,讓業主看來,認為監理審批不及時,押資料時間過長,對監理不利,遇到此現象應讓施工單位資料員重新籤報,按實際日期填報時間。但如果是為了應付上級檢查,後補的方案除外。
第二,審查方案編審批頁是否合規
針對危險性較大分項工程,施工方案編制完畢,施工單位應履行審核批准程序。
首先,施工單位派出施工項目部安全部門、質檢部門、工程技術部門相關負責人,必須參與審查,並在審核欄籤下名字及日期;項目部技術負責人要審查籤名及日期。
施工單位總部安全、質檢、工程技術部門相關負責人要履行審查程序,並在相應欄籤名及日期,特別強調,施工企業也就是總部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也要履行審查程序,並籤下名字及日期。
最後蓋上項目部公章,對於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施工方案,要蓋單位公章。
第三,危險性較大方案的內容審查
作為監理人員,審查危險性較大的分項工程施工方案能夠考驗監理對工程的理解,能夠反映監理的技術業務能力。需要的知識很多,涉及的專業也很多,不可能一個人全部應對自如,需要監理部團隊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作為一個項目監理部,土建、安裝、電氣、檔案、機械、安全管理等各專業都有,針對一個方案應由涉及的相關專業工程師共同審查。
針對方案中的關鍵部分還應重點審查:
(1)編制依據
編制依據中應包括法律、法令、條例、規範、規程、強制性條文、招投標文件、合同文件、施工組織總設計、企業標準、集團圖冊等。
該項中容易犯的錯誤有,引用的標準不全,引用的標準版本過期不是最新版,引用的依據無關,該引用的沒有羅列出來等。
這部分值得注意,審查時略作注意。
(2)核心技術審查
作為危險性較大工程方案,如何安全地施工,引用的設備、方法、措施等應切實可靠,這個方案中要有簡圖,有相關設備參數;
方案中要有驗算公式,驗算結果要滿足安全要求的係數,這個安全係數還應儘量靠近下限,否則施工安全性就不可靠;
在驗算過程中,各項參數的選擇應著重審查,參數選用應符合採用設備、材料的實際,如果有差距,應進行折算,對採用的數據降低標準使用;如理論上腳手架鋼管壁厚為3.6毫米,實際市場上租賃的鋼管均為2.8~3.0毫米,那麼,在驗算腳手架安全穩定性時,必須按實際採用,相應的跨距、步距應保守布置。
該部分應重點審查,這是方案的核心部分。
(3)安全措施及預案
任何方案都必須包括安全措施部分,還應有相關的安全預案,這是編制方案的規定程序。
首先審查方案中有無安全措施,再審查安全方面的措施內容是否滿足現場實際,能否確保施工安全;針對每一安全隱患或危險源,方案中要有應對措施或預案。
(4)其它部分
方案中應有質量標準、安全目標;完成分項工程的組織機構;施工作業計劃;方案所涉及的設備機械、人員需求計劃;特種作業人員要求;施工作業流程;實施方案中的重點、難點,應當重視的部分;強制性條文引用、執行情況;綠色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環保施工措施。
現在對於方案的審查,綠色、文明、環保、健康等方面的措施是必查項,每一個方案都必須要有這方面的內容,否則就是方案不完善。
(5)涉及專家論證的內容審查
如果是超過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的分項工程方案,還要求施工單位組織專家論證,這部分涉及的專家費用、會議費用、差旅費用都有施工單位負責。
專家的組成必須是五個以上單數,和工程相關的專家必須不少於60%;論證內容中必須有基本可行、可行、補充後通過的明確結論,與會專家必須在論證報告單上簽名,必須手籤,不允許代籤或機打;針對專家論證提出的問題,施工方案必須進行及時修訂閉環,填寫專家論證反饋單後,施工單位還必須重新進行報批。
第四,關於危大工程方案編報中監理應著重審查的內容
(1)編制時間要求
危大工程專項方案必須在工程實施前進行編報,經監理批覆後方可實施。有些工程工期比較緊,圖紙或施工隊伍進場比較晚,這就給編報危大工程方案帶來的困難,難免有部分施工項目部鋌而走險,邊編方案邊施工。這是違規的,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相關人員如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相關專業監理工程師,要承擔較大風險,是得不償失的。
(2)審核人員及蓋章要求
危大工程專項方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籤字、加蓋單位公章,這個注意,必須是單位公章,而不是項目部公章;危大方案報到監理部後,最終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查籤字,加蓋執業印章,監理部的其它專工可以參與審查,但最終籤字必須是總監理工程師,而不是其它專業監理工程師。
由於項目離總部較遠,有的施工項目部有可能在籤字時,將總部的技術負責人的名字,讓項目部資料員代籤,只要報上來,監理也沒有識別真假籤名的能力,出現問題後,最終的責任也是由施工單位負責,監理只不過負把關不嚴的責任。
危大工程方案報批表要加蓋單位公章,這個很難辦到,一個大集團的公章是不允許帶到項目部的,有的專家查資料時,就很認真,死扣這一條;有的專家查方案時,對這一條蓋上項目章的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3)編制單位要求
危大工程實行分包並由分包單位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專項施工方案應當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共同審核籤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監理審查時,應重點查看方案的審批人,是否是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分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是否同時在方案上簽了字,否則就是不合規。
(4)關於專家論證的監理審批
對於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方案,有的監理認為,必須由施工單位組織專家論證後,才能報批;而37號文規定,專家論證前,該方案應當通過施工單位審核和總監理工程師審查。這個是和實際相矛盾的,監理審核方案時應注意這個問題。
第五,總結
對於危險性較大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監理審查時應全面審查,關鍵要抓住編審批的程序是否合規,然後再審查方案的關鍵技術是否滿足安全性要求,這個是方案的重點;然後再審查方案的全面性、完善性;涉及到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方案更應當慎重其事。
審查方案是監理的職責,也是監理人員從業的基本業務能力,要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監理作用至關重要,如果因為方案審查不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監理承擔的責任將是個人不可承受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