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1 04:5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網聊時
不少人都喜歡用表情包來增加活躍度
而其中最常用的、也是人手一套的
就是「大黃臉」微信表情
但是,大家有沒有想過
這些輕輕一觸就發送出去的表情
若是用錯了地方
也會讓你身陷侵權糾紛之中
讀特記者5月20日從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識產權局)
了解到這麼一個案例:
我們熟知的「大黃臉」系列表情,其實是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創作完成的「微信表情系列1.0」中的部分表情。騰訊科技創作後,將該系列表情授權給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在運營的微信軟體中專有使用。
而北京青曙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運營「吹牛」APP,主要用於社交聊天及購買遊戲裝備。2018年10月,騰訊科技、騰訊計算機二原告發現「吹牛」APP使用了「捂臉」、「奸笑」、「嘿哈」等6個聊天表情,與原告在先使用的微信表情中對應的表情圖標相同。因此,二原告主張青曙公司侵犯其信息網絡傳播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50萬元。
一審法院認為,涉案微信表情在圓形黃色面部造型基礎上,通過眼部、嘴部、手勢等神態變化來反映人物的不同情緒,生動形象、富有趣味,具審美意義,表情圖標體現了創作者的獨創性表達,可構成美術作品。
同時,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十八條規定:通過信息網絡擅自向公眾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應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故青曙公司侵害了二原告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法院判決青曙公司賠償二原告經濟損失30萬元及合理開支1萬餘元。一審宣判後,雙方均服判,未提起上訴。
該案是社交軟體中表情圖標被侵權的典型案例,微信表情的權利人及經營者願意將其用於社交軟體中供用戶免費使用,增加了用戶使用的趣味性,但免費提供使用並不意味著他人也能未經許可將這些表情圖標用於自己的社交軟體中進行牟利。
所以,小編不得不提醒一句
表情包雖好
使用的時候也要分場合喲~
採寫 | 深圳特區報記者 何泳
監製 | 桂桐
原標題:《表情包也能侵權?有人使用這組表情包被判賠3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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