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因州是世界著名的「龍蝦城市」,緬因龍蝦被端上世界各地的餐桌。緬因人捕龍蝦已有超過四百年的歷史,但是龍蝦行業的快速發展是在近50年,緬因人的可持續觀念以及強大的科技支撐,保證了龍蝦可以被源源不斷的捕撈上岸。緬因州的龍蝦發展不僅僅是一種經濟模式的成功,更是一個人與自然互利共生的真實故事。
1605年—第一次有記錄的捕獲龍蝦。龍蝦資源在1600-1700年代非常豐富。它們總是被認為是乞丐才會吃的東西,甚至還有一個關於僱傭僕人的故事,他們會把吃龍蝦寫在合同裡,來確保他們一周不會吃兩次以上的龍蝦,因為他們覺得龍蝦是難吃的東西。
17世紀末—龍蝦的「調料」為人所知,龍蝦捕撈業也開始正式建立。他們用專門訂做的船,在甲板上放置著有水的井,來運輸剛捕撈上來的活龍蝦。隊長E.M.Oakes 來自Harpswell 是緬因州最早的捕蝦人,船員在20世紀成為龍蝦產業的主體。
1828年,緬因州通過了一項法律,禁止州外的捕蝦人在緬因州捕蝦。
1842年,龍蝦罐頭開始在美國緬因州的伊斯特波特市出現,龍蝦的市場開始被擴大。在1843年,一磅重的龍蝦肉的價格是5美分。
1850年,經過加工的罐子代替了箍網—木質陷阱,木製的陷阱是今天的鐵絲網編織成的陷阱的前身,在進行維修的時候,必須從水裡取出木質的陷阱,而堅固的鐵絲網卻不用。
1872年,頒布第一個了禁止食用待產卵的的雌性龍蝦的法令,許多龍蝦工人在實行這項保護措施。
1874年,頒布了第一個規範龍蝦最小尺寸的法令,第一次的最小尺寸是10.5英寸,這直接導致了許多龍蝦公司的破產,因為超過10.5英寸的龍蝦太少了。今天緬因州的合法捕撈尺寸是3.25英寸-5英寸之間。
1875年,在需求高峰時期,人們將龍蝦罐子作為一種存儲活龍蝦的方法。
1910年,在龍蝦船的動力系統上,發動機開始取代大部分的船帆和漿。
20世紀初期,美國的龍蝦捕獲量非常低。在這些日子裡,漁民們常常不得不尋找其他方法來補充他們的收入。有很多謠言是關於捕蝦人在封海的日子裡逃離緬因州海岸的故事。
20世紀20年代末,根據羅伯特·喬伊斯的說法,他在20世紀20年代末開始釣魚時。曾在天鵝島捕龍蝦。誘餌每蒲式耳10美分(現在是14美元)。他給龍蝦的價格是一磅10-14美分。
1940年,一家名為LobLure的公司開始研究另一種龍蝦誘餌。早期的替代品包括浸泡在鯡魚油中的衛生巾,以及煤油浸泡的磚塊。鯡魚是目前最受歡迎的魚餌,在美國和加拿大每年要使用700-800百萬磅的鯡魚。從牛皮到大豆,對於魚餌的研究一直持續到今天。
1950年,產量開始增加,合作項目也變得多了起來:第一個項目是在布塞灣、彭馬奎德和斯頓頓。緬因州的捕蝦人協會組織是Vinalhaven 的Leslie Dyer是MLA的第一任總統。
在上世紀50年代,海上捕蝦變得越來越普遍。今天,大多數的捕龍蝦船隻依然是由個別船主所擁有的。近海捕蝦在鼎盛時期帶來了月20%的捕撈量,而今天約佔陸地總面積的10%。
20世紀70年代—引入了線網陷阱。
1977年,根據金氏世界紀錄的記載,最大的龍蝦在新斯科舍省被捕獲,它有44磅6盎司長,從尾巴到爪子的長度為3.5英尺。
1987年,龍蝦協會成立。該研究所是由與緬因州大學合作的行業協會發起的。龍蝦研究所的核心功能包括交流、拓展、研究和教育規劃。
2010年,美國的龍蝦產量為116248149磅。價值超過3.99億美元。
2011年,緬因州的龍蝦產量達到10390萬磅。價值超過3.31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