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鴻發執行死刑(海南警方供圖)
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一些黑惡頭目陸續被判處死刑:
11月30日,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罪犯尚同軍、吳先耀、伍秀元執行死刑。檢察機關派員到執行現場監督。自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尚同軍在花垣縣涉足採礦業,其一邊網羅社會人員,充實擴大自己的力量,一邊拉攏國家工作人員,編織「關係網」,逐漸形成了以尚同軍、吳先耀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採礦等違法犯罪活動43起,致3人死亡,1人重傷,1人輕傷。此外,該組織成員還實施故意殺人、搶劫、非法拘禁等非組織犯罪21起,致2人死亡,3人重傷。
11月18日上午,江西宜黃「黑老大」陳輝民被執行死刑。陳輝民曾與其組織、領導達100餘人的黑社會性質團夥作惡一方: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聚眾鬥毆,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組織、強迫賣淫……。不僅如此,他們的行為還得到「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縱容」。截至目前,已有10名國家工作人員因充當該涉黑組織「保護傘」被判刑,45名黨員幹部受到黨紀政務處分。
10月31日,由黑龍江省大慶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範玉等41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在大慶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對該案主犯範玉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與其所犯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等7項犯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7月30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海南昌江特大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首犯黃鴻發執行死刑。20世紀80年代末,被告人黃鴻發與其兄黃鴻金、黃鴻明、黃鴻波(已死亡)在其父黃應祥帶領下,在昌江縣逞強爭霸、打架鬥毆。90年代起,黃氏家族通過開設賭場、盜採鐵礦並拉攏惡勢力、招攬社會閒散人員、組建打手隊伍,增強經濟實力和非法影響,逐步形成以黃鴻發、黃鴻明、黃應祥、黃鴻金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大肆斂財,並以此成立若干經濟實體。該組織利用在當地的強勢地位,「以商養黑」「以黑護商」,通過上述經濟實體牟取巨額非法利益達20餘億元,用於支持組織的運行、發展。該組織及其成員共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多達58起,其中刑事犯罪達53起,共造成2人死亡、3人重傷、13人輕傷、5人輕微傷的嚴重後果。為尋求非法保護,該組織以非法收益為餌,引誘、拉攏、收買當地多名黨政機關、政法職能部門領導幹部為其充當「保護傘」。該組織實施的上述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了當地社會生活秩序,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安全感、幸福感、獲得感,嚴重毀損了當地自然生態環境,嚴重破壞了昌江的政治生態和當地公平、有序的營商環境,給當地政府及司法機關的公信力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
3月25日,吉林省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史淼等涉黑案的首犯史某執行死刑!該團夥組織實施強姦、輪姦犯罪12起,致1名被害人自殺(未遂)、1名被害人精神殘疾二級,2名被害人輟學。先後組織、強迫12名被害人在白城、洮南、青海省玉樹縣等地賣淫。實施故意傷害犯罪9起,致重傷3人、輕傷6人,組織聚眾鬥毆致死1人。
除了「黑老大」,惡勢力也不容忽視。18日,湖南懷化,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杜少平被判死刑。
被判死刑的「黑老大」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自此,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展開。
在將近兩年的時間內,大家看到了不少黑社會被一鍋端、「保護傘」應聲落馬的消息,被帶走之後,不少「黑社會」頭目陸續獲刑。
其中,有不少人被判處死刑。
比如,2018年12月20日,河北保定,「黑老大」丁志傑被判死刑。根據法院審理查明,丁志傑因詐騙被公安立案偵查,懷疑系被孟某出賣而產生殺人之念,遂與被告人張寶等人多次預謀殺死孟某。2016年1月16日中午,丁志傑約孟某吃飯後來到輝煌KTV唱歌。當日15時許,丁志傑攜帶事先準備好的手槍,駕駛豐田汽車將孟某帶至附近一土路上,開槍將孟某殺死,之後,將屍體焚燒。
丁志傑被判死刑不久,2018年12月28日,湖北十堰,「黑老大」陳富剛被判死刑。這是專項鬥爭以來,該省法院系統首例對「黑老大」一審判死刑的案件。陳富剛也有命案在身。2018年3月4日,陳富剛、王吉鈞等人參與聚眾鬥毆,陳富剛手持鋼管多次戳刺受害者,王吉鈞手持斧頭多次擊打受害者頭部,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輕傷的嚴重後果。
「黑老大」背後的公安局長
不少「黑老大」背後都有「保護傘」,比如昨天被判死刑的郭銳卓,他被查後,當地紀委監委「對涉及公安、法院的8名領導幹部進行立案審查」。
被判死刑的「毒梟」張加愛背後也有「保護傘」。公開資料顯示,張加愛綽號「愛哥」,今年45歲,小學文化,曾因犯盜竊罪被判刑。他被抓,是因為兩年之前的一場酒吧打砸案。2017年4月和6月,柳州市一酒吧遭到兩次打砸。案發後,柳州市公安局組成「6·3」專案組。經過一年多的偵查,專案組摸排出以張加愛、覃春團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團夥。2018年10月4日,包括張加愛、覃春團在內的1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廣西壯族自治區禁毒嚴打整治暨2019年全民禁毒宣傳月柳江分會場活動在柳州市柳江區成團鎮魯比村舉行,本次活動的地點就設在張加愛的豪華別墅旁,現場這棟涉毒別墅被查封。
這個黑社會還把三任公安局長「拉」下馬。
趙品初,柳州市公安局原調研員、刑事偵查支隊原政委(2005年3月至2009年3月任柳江縣公安局局長)
謝其託,柳州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交通警察支隊原支隊長(2009年5月至2012年7月任柳江縣公安局局長)
韋海,柳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隊原支隊長(2012年9月至2017年7月任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局長)
據起訴書指控,該組織曾向趙品初、謝其託、韋海等公職人員行賄共計132.446萬元及其他財物。
「身後必有人撐腰縱容」
除黑惡頭目外,一些「保護傘」也在陸續被處理。
雲南一個73歲的「保護傘」被公訴了。
楊道群是在退休將近13年後被查的,如此漫長的間隔時間,在以往的反腐案例裡非常罕見。楊道群,男,普米族,雲南蘭坪人,高中學歷,1946年8月出生,他2006年12月退休,曾任原雲南冶金集團總公司黨委副書記。
檢察院指控:楊道群在擔任雲南蘭坪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黨委書記、副董事長,雲南金鼎鋅業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副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單獨或夥同其子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並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應當以受賄罪、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掃黑辦主任陳一新提到,每一個坐大成勢的黑惡勢力,身後必有人撐腰縱容。「保護傘」「關係網」一日不除,黑惡勢力就一日難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