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你當大哥,你還把我往死裡弄」。「黑老大」當庭指認主訴檢察官是自己的「保護傘」,這戲劇性一幕近日出現在重慶大足區法院庭審現場。到底是「黑老大」血口噴人,故意陷害公訴人?還是案件另有隱情?
事件回溯
11月18日,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尹光德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在當天的法庭調查環節出現戲劇性一幕:「黑老大」尹光德當庭指認主訴檢察官唐浩是他的保護傘,稱「經常吃喝玩樂,曾送對方1萬元現金」。尹光德在法庭上還提出,今年4月12日、13日的訊問同步錄音都沒有聲音,他指控大足警方涉嫌對他非法取證,「如果我不承認自己黑社會大哥,他們就要將我的家人關起來」。
主審檢察官唐浩當庭承認,和尹光德是熟人,並向尹表示可以向紀委監委舉報他。
審判長決定休庭20分鐘。重新開庭後,審判長表示:本案繼續開庭,如尹光德及其辯護人提出明確的迴避理由和事實,法院將其提交大足區人民檢察院,由檢察長決定唐浩是否迴避。接下來的庭審中,受到迴避申請的唐浩繼續擔任第一公訴人,並對尹光德進行訊問。
重慶市委政法委微信公號「重慶政法」19日下午發消息稱,重慶市掃黑辦已成立相關聯合調查組,依法依紀開展調查工作,相關調查情況將適時向社會公布。
黑老大當庭指認主訴檢察官引近1億次「圍觀」
事件曝光後,立即引發網友的關注與討論。據新浪輿情通數據平臺統計,11月18日至11月20日15時,事件全網信息量達1.38萬條,其中微博信息量為1.15萬條。相關微博話題在微博平臺引發1.12億次閱讀,9355條討論,其中#黑老大當庭指認主訴檢察官#曾登上微博熱搜排行榜第19的位置。
事件全網相關信息中敏感信息佔比89.01%,輿論對此次事件中「黑老大」與檢察官之間的關係頗為關注,負面聲音較多。
從信息走勢圖可見,20日9時,@Vista看天下報導此事後,信息量攀升,10時到達頂峰。
通過關鍵詞雲可見,「重慶」「黑老大」「尹光德」「庭審」時「指認」「檢察官」「唐浩」系其「保護傘」引起網友關注,「衝突」因「檢察官」有很多「傾向性」「訊問」激怒了「被告人」。「兩人」「關係」為「熟人」也遭質疑,網友評論事件具有「戲劇性」。
此次事件傳播過程中,可見@Vista看天下帶動轉發2481次;橙V用戶@東土大唐三俗和尚 評論此事「精彩」也獲得1200次轉發,助力事件傳播。
分析男女比例可以看出,男性關注比例高於女性,佔比為60.87%。
微博表情中,可見「笑cry」「doge」表情較為常見,說明該事件中,網友戲謔情緒明顯;也有網友在線「吃瓜」,等待有關部門調查結果。此外,網友對於「黑老大」當庭狀告檢察官表示「費解」,二人為熟人關係也令網友「吃驚」。
指認目的引猜測 網友期待官方用事實澄清爭議
看到這一消息,輿論紛紛猜測「黑老大」當庭指認行為的目的是什麼,是誣陷還是確有其事?部分輿論認為被告人在庭審環節突然指認公訴人系保護傘,也不排除惡意攀誣、拖延庭審可能。
新京報發文「值得注意的是,被告人在庭審環節突然指認公訴人系保護傘,也不排除惡意攀誣的可能。一般情況下,在訊問、庭前會議等環節,被告人有多次機會申請迴避,其未行使該權利,恰恰在法庭調查時突然「發難」,令人不解。不排除被告人故意拖延庭審的可能」。
北方晨報表示「如今僅他的一面之詞,也不排除有惡意攀誣的情況,畢竟訊問、庭前會議等多個環節有申請檢察官迴避的機會,眾目睽睽之下如此突然發難,也有故意拖延庭審的可能性」。
視頻自媒體@法治吹鼓手:這事啊,也得辯證看,有一種訴訟技巧叫「申請迴避」,以此法定權利幹擾庭審,以達到拖延、對抗追訴的目的。
@510斤大胖子:不排除狗急跳牆,誣告的現象,收了錢還經常跟他吃喝玩樂怎麼可能敢帶傾向性的使勁搞他,這不是找揭發嗎?
同時,部分輿論質疑涉事檢察官繼續庭審的行為。
自媒體「狐度」認為「在休庭後依然要求『繼續開庭』,仍由被指控為『保護傘』的檢察官繼續訊問被告人,這種『趕工』就值得商榷了,雖然還要做出事後的核實,法庭在這種情況下『埋頭趕路』,顯然不太合適。」
自媒體「律視微言」:大足縣人民法院面對這一突發狀況,只有兩條路可以選擇,要麼當庭駁回迴避申請,要麼宣布休庭。而既不駁回又繼續開庭審理的做法喪失的不僅是個案的公正,還有司法的公信力。
此外,有輿論期待當地官方用事實澄清爭議,還司法公信力。
澎湃新聞評論「尹光德指認檢察官為『保護傘』,期待當地官方用事實澄清爭議,還原真相。這一幕法庭鬧劇也給各地的掃黑除惡行動提了個醒——辦案機關的工作還需更嚴謹負責,不能遺漏任何可疑的細節,不放過任何一匹可能的害群之馬。在事前把功夫做足,就能儘可能避免事後的爭議,如此才能維護司法的公信力,規避不必要的風波」。
說起「當庭舉報」,去年也發生過一起類似的事件。2018年8月31日,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的庭審中,被告人郭曉剛為立功,當庭舉報了其為當紅影視明星範某代付66萬稅款的情況,引發了廣泛的社會關注。自媒體「今日評論」提出問題「『黑老大』尹光德指控如果被證實,其這種在法庭上當庭指控的行為,能否定性為立功表現?是否因此可以給其減刑?」
正如新京報評論,既然被告人當庭指認檢察人員系保護傘,檢察人員也認可是其熟人,相關部門就有必要深入調查,如果真的存在需要迴避的事由,就當及時責令其迴避,並追究其之前「瞞報」的責任;如果確係保護傘,則應啟動更嚴厲的追責程序。如果不存在被告人所指認的情況,則應及時還檢察人員清白,並儘快地推進庭審進展,確保這一重大案件在程序和實體方面經得起考量和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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