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指大動不僅是四個字,還是一幅畫,看到這個四字的時候,腦海裡一定會下意識的構思出一幅豐盛的美食圖像。
上回我們在「各自為政」裡說到鄭國與楚國聯盟,「食指大動」就是發生在那個時候。這個故事也能總結成一句話:一句玩笑引發的血案。
公元前605年的春天,鄭國的兩個大臣公子宋和公子家一同去朝拜鄭國的國君鄭靈公。路上走的時候公子宋的食指忽然不自覺的抖動起來,他拉住公子家給他看。公子家不明所以,不就是手指頭動了幾下嗎,有什麼大不了的?
公子宋說:你有所不知。我有個特異功能,只要是我食指一動,肯定是有好吃的要出現。不信的話你就拭目以待。
公子家將信將疑,兩人一同入宮,才進來就聽鄭靈公與眾人說:「剛剛楚國人送來一隻黿,我正讓廚師宰殺,一會兒燉好了大夥一起品嘗一下。」(黿是烏龜的一種)鄭靈公的話音剛落,只見公子宋向子家遞了個眼神,那意思是說,看,我的特異功能靈驗吧?公子家對他也是會心的一笑。
不巧,兩人的舉止被鄭靈公看到了,於是詢問兩人所為何事。子家就把公子宋的特異功能之事告訴了主公。鄭靈公聽完沒吱聲,但是心想,你的特異功能靈不靈,還得我說了算。
過了一會兒,大鱉燉好了,鄭靈公給每人都賜了一份,獨獨到公子宋的時候分完了。鄭靈公笑著說:「這回你的食指不靈了吧。」當著滿朝堂的人被這樣戲弄,公子宋有點下不來臺,他一衝動做出了一個出人意料的舉動。只見他大步流星的走到燉鱉的鍋前,將食指伸進鍋裡醮了醮,又放到嘴裡嘗了嘗,然後對鄭靈公說:「誰說我的食指不靈了,我這不是嘗到了。」說完轉身大搖大擺的走了。——這是成語「染指於鼎」的來歷。
這下弄的鄭靈公很沒面子,他可是一國之君,靈公一生氣後果很嚴重的。誰敢戲耍他,那是不要小命的節奏。
公子宋回家之後也很後怕,覺得鄭靈公分分鐘會要了自己的性命,乾脆一不做二不休,在鄭靈公殺自己之前先把他做掉算了。於是他找來小夥伴公子家商議此事,子家可不傻,謀害國君可不是嘗個鱉湯那麼簡單的事。可是公子宋已經命在旦夕,管不了那麼多了。他告訴子家,你要是不和我一起上我就去告發你,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膽小的子家沒辦法,只好坐穩了這條賊船,於當年的夏天將鄭靈公殺了。
好勝的鄭靈公一定沒有想到,剛上位不到一年,一不小心被個玩笑搞掉了自己的身家性命。歷史上不怎麼有名的靈公卻為文學史貢獻了三個成語:食指大動、染指於鼎、染指垂涎。
這個故事出自於《左傳》。
食指大動:本義是有美味可吃的預兆,後來形容看到好吃的東西而貪婪的樣子。
染指於鼎:本義是把手指放在鼎裡蘸蘸,嘗嘗滋味。後來比喻佔取非分的利益。
染指垂涎:比喻急於佔取不屬於自己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