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曾國藩恪守節操,為曾家樹立門風。曾國荃放手撈錢,賺足實力。
中國紳士研究是傳統中國社會研究的一個重要話題。張仲禮、費孝通、何炳棣以及班傑明·艾爾曼(Benjamin Elman)等中外學者在這個領域都有較為深入的探討。既有的研究模式一般都是通過大量的統計數據,從宏觀角度分析不同時段的社會垂直流動性及其相關因素。本文則試圖從湘鄉曾氏這一個案出發,由微觀角度來具體呈現清代一個普通家族由社會底層(庶民)上升到社會頂層(一品官員、一等侯爵)的經濟成長過程。
由庶民家庭到紳士家庭
湘鄉曾氏從有田百餘畝的普通小地主成長為田地萬畝、家財百萬、豪宅九座、成年男子幾乎個個擁有功名的大地主家族,不過幾十年時間。
在曾國藩的父親曾麟書一代以前,湘鄉曾氏是中國傳統社會中非常典型的「平頭百姓」或者說「庶民家族」。曾國藩在《大界墓表》中說:「吾曾氏家世微薄,自明以來,無以學業發名者。」
除了捐納、軍功這樣特殊歷史時期才會大開的上升之門外,傳統社會中平民向上流動的最主要途徑就是科舉,而科舉的錄取率極低。因此,從庶民到上層士紳的奮鬥,極少是一代人能完成的事業,往往是數代積累,接力式努力,才可能有所突破。宗韻在《階層與流動:明初農戶入仕案例分析》一文對明代二十個家族的奮鬥史進行分析,得出的結論是明初農戶入仕經歷的時間大致為4.5世,即一百三十餘年。這一漫長的奮鬥過程中,通常需要庶民家庭出現一個經濟上升的過程,使子弟有較好的讀書條件。湘鄉曾氏接力式奮鬥的起點,也就是經濟地位的上升是在曾國藩的祖父曾玉屏一代完成的。他出身中農家族,經幾十年艱苦創業,終於使曾家經濟狀況逐漸改善。公元1811年(嘉慶十六年)曾國藩出生時,其家有田地百餘畝,人均十二畝半,判定為小地主應較為允當。曾玉屏對湘鄉曾氏家族更大的貢獻是高瞻遠矚地供自己的兒子讀書。清道光十二年(1832),曾國藩的父親曾麟書打破紀錄,成為曾氏家族五六百年間第一個秀才,才使湘鄉曾氏步入下層紳士行列。而道光十八年(1838)曾國藩考中進士,更標誌著湘鄉曾氏跨進了上層紳士階層的門檻,完成了億萬中國人的「光大門楣」之夢。相比宗韻所言的一百三十年,曾國藩家族的奮鬥過程算是相當順利的,從父親曾麟書讀書起到曾國藩中進士,前後不過四十多年。
湘鄉曾氏經濟崛起的幾條途徑
晚清舉人的入仕機會十分有限。因此不但曾麟書成為秀才無補於家,即使在曾國藩成為舉人之後,曾氏家庭的經濟地位並沒有發生太大變化。以致後來曾國藩兩次進京會試的花銷,對小地主曾家構成了相當沉重的負擔。
然而在曾國藩中進士之後,曾家生活起居的排場,馬上發生了改變。中進士之後,曾國藩於道光十八年年底請假回家,在老家待了一年。這一年間,他外出拜客,排場是「僕一人,肩輿八人」,昂然行走於湖南鄉下,引得農人們紛紛駐足觀看。在中舉之前,曾國藩衣著樸素,經年不過一件長衫而已。而進京為官前,曾國藩統計自己置辦的衣服,已有如下內容:
羊皮袍、呢皮馬褂、灰袍套、呢袍套、珍珠毛袍套、厚綿綢小襖、薄綿布小襖、棉袍套、綿圓袍、綿套褲、棉馬褂、絨領、棉小帽、秋帽、秋領、線縐夾馬褂……
曾家日常生活雖然不常大魚大肉,但宴客時已經能上「海菜」了。
曾國藩成為京官,直接效益也就是薪俸十分有限。然而「邊際效應」卻非常大。這種邊際效應主要體現的籌資能力的增長、獲得幹預地方政事的權力等方面,由此導致曾家可支配財富的增長。對絕大多數獲得高級功名的紳士來說,即使原本家世清寒,獲得功名之後最終也會在經濟上上升為大地主至少中等地主階層。至於經濟上升的渠道,則因個人的情況不同而千差萬別。具體到湘鄉曾氏,則有以下幾條:一,曾國藩進京為官的資本,主要來自拜客收入。二,道光二十七年以前,湘鄉曾氏的主要經濟來源是借債和曾國藩對家中的少許補貼。三,道光二十七以後,曾國藩大弟以鄉紳身份在湘鄉所獲「聘用費」和「經理收入」,成為家中經濟收入的支柱。四,被曾國藩提攜從軍的弟弟曾國荃的灰色收入,是後期湘鄉曾氏成長壯大的主要助力。
曾國藩的拜客收入
中進士之後,曾國藩請假回家,在老家逍逍遙遙「把戲」(玩耍之意)了一年。這一年他的主要任務是為將來進京當官籌集「資本」。傳統時代交通不便,進京當官,對於湖南這麼遠的路程來說一般要一二百兩。這筆錢要由官員自身承擔。其次,翰林等官員薪俸很低,而國家又無公款配給之制。到京之後,住房、官服、僕役,種種花費均需自己負擔。所以進京「創立」之初,需要一筆巨款。
一般來講,為官資本的解決方式有以下幾種:對出身高級士紳官宦家庭者來說,當然是由家庭提供。第二種是由親戚族人幫助。第三種是向官員們「打秋風」。比如曾國藩後來在家書提到的一例,即他的好友陳源兗(岱雲):「岱雲江南、山東之行無甚佳處,到京除償債外,不過存二三百金。」第四種方式是借貸,有的時候甚至是借高利貸。
因無法籌措這筆款項耽擱赴京的情況,在清代多有發生。比如康熙時的魏象樞,「其初得京官時,亦患無力,不能供職」。「戊戌六君子」之一的劉光第中進士後欽點刑部主事,因為家境貧困,無力支持當京官的花銷,竟曾一度不想就任。所以籌措進京資本,是曾國藩一家必須考慮的首要問題。
而曾家所能想到的最主要的籌資方式就是「拜客」。在前四種渠道之外,曾國藩的拜客過程為我們提示了又一條主要途徑。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也是另一種「打秋風」。只不過陳源兗打秋風的對象是外省官員,而曾國藩拜訪的對象和藉口都有所不同。
傳統時代,一個人進學、中舉、中進士後,照例要四出拜客。查日記及《湘鄉曾氏文獻》,自道光十八年年底抵家,到十九年十一月離家進京,曾國藩在家鄉呆了二百九十六天,這其間他外出連續拜客四次,共計一百九十八天。也就是說,居鄉近一年間的十分之七都用於拜客了。他的足跡遍及湘鄉、衡陽、耒陽、武岡等十縣州,行程三千餘裡,所拜之處,達一千二百家左右。
雖然到許多地方拜客的藉口都是「議修譜牒」,但曾國藩所拜遠不止各地宗祠。他拜訪了以下四類:一類是自己的親戚故舊,如嶽父、外祖、諸舅等。二類是族譜上能找到的湖南各地曾氏家族族人,其中大部分是累世沒有來往的。凡是可以找到者必拜到。三是非親非故的各縣官員和著名鄉紳。四是在外縣經商的湘鄉籍的老闆們。
其目的除了「議修譜牒」之外,更重要的還有三重,一是向親朋好友通報喜訊,二是與上層社會的達官貴人們建立起社交關係。第三個也是最重要的一個目的,則是藉此收受賀禮,收斂錢財。這是當時社會之通習。
曾國藩拜客過程中,除 「修族譜」的名義,「拜訪」、「送卷」的名義之外,還有「掛扁」、「收學生」、「點主」等許多活動,因此所收的錢財名目繁多,大致有賀禮錢、人情錢、轎錢、髮捲錢、贄儀、題主錢等等。
四次拜客,據《湘鄉曾氏文獻》帳簿逐筆統計,曾國藩共收入錢一千四百六十八千一百二十文,白銀三百五十五兩九錢,花元二百三十元。以白銀合計,共為1495.17兩。遍尋資料,還沒有見到其他中試者如曾國藩拜客這樣時間長、範圍廣、拜訪對象多、收入巨大。看來在「議修譜牒,清查源流」這個藉口下,曾國藩的拜客地域及範圍遠超當時習慣。
曾國藩的職官收入
張仲禮說:「幾乎所有官員,不論是大官還是小官,都利用其職權為自己積聚巨大的財富。做官,被認作是對長期苦讀、備考以步入有特權的社會上層集團者的最好報償和最高獎勵。」
通過對曾國藩這一具體案例的分析,我們發現,張仲禮先生的結論看起來過於絕對。事實上,官員的職官收入,與他的職務高低及個人操守直接相關,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為自己「積聚巨大的財富」。
道光二十年曾國藩在翰林院「散館考試」後被授從七品的翰林院檢討,從而正式步入仕途。清代實行薄俸制。曾國藩這樣的七品京官年俸不過四十五兩,京員例支雙俸,此外「每正俸銀一兩兼支米一斛」,以及公費少許。經將祿米公費折銀計算後,全年正式收入為合計129.95兩。
然而由於體制排場需要,京官日常衣食起居水平遠高於平民,因此支出遠大於收入。具體分析《湘鄉曾氏文獻》中存有的辛丑年(道光二十一年)完整帳簿,道光二十一年曾國藩衣食住行及文化消費各項,共花費620.83兩。這樣算來,道光二十一年曾國藩的赤字為490.88兩。因此在京官初期,曾國藩家書中多次出現「借」、「欠」、「窘」的字樣,艱難形狀,躍然紙上。甚至在成為高級京官之後,道光二十九年曾國藩升補禮部右侍郎,收入回略有增加,然而仍然有巨額債務無法償還,以至無法回家省親。道光二十八年,曾國藩在家書中說:「餘自去歲以來,日日想歸家省親。所以不能者,一則京帳將近一千,歸家途費又須數百,甚難措辦。」
曾國藩京官前期,每年都會借上幾十兩銀子寄回家中,做「堂上大人」的「吃肉之費」。在升為侍郎後,通過鹹豐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的家信推斷,每年寄回家的銀兩在一二百兩之間。
在結束京官生涯成為湘軍統帥之後,雖然曾國藩掌握了巨大的經濟資源支配權力,但他每年接濟家裡的數額比京官後期為少,通過分析家書,我們發現他帶兵前幾年,每年寄回家中的銀兩,大率在一百兩之數。
甚至在晚年成為兩江總督,擁有了更多的收入之後,曾國藩接濟湘鄉家中的數額仍然不大,分析家書日記等資料,每年不過二百兩左右。曾國藩晚年曾對趙烈文說過這樣的私房話:「(曾家)親族貧困者甚多,雖始終未一錢寄妻子,但多年為官,心中不免缺憾。」
因此,總括曾國藩為官生涯,湘鄉曾氏家族從他那裡獲得的直接經濟幫助十分有限。這在明清社會中,屬於個例,並非常態。因為曾國藩在「自三十歲以來,即以做官發財為可恥,以宦囊積金遺子孫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總不靠做官發財以遺後人。」發出這樣一番誓言的背景,是入京為官的曾國藩以「學做聖人」作為人生目標,開始了艱苦卓絕的自我砥礪。正是理學提供的「意志萬能」理論,支撐著曾國藩在無比骯髒的官場中超拔流俗,抵禦住了種種誘惑。
曾國藩的「灰色收入」
不過,如果給清官分類的話,曾國藩應該歸入「非典型類清官」。一方面他的「清」貨真價實,問心無愧。另一方面,曾國藩終生對官場的明規則和潛規則都十分尊重,慶弔往來,禮數周到,很少做「特立獨行」之事。因此一生之中,他也獲得過一些「灰色收入」。
第一次是京官期間出任四川鄉試主考。清代政治體制中為京官特別是翰林們提供了一個擺脫貧困的管道是「得差」,即被派到外地辦理公務。
道光二十三年六月二十日曾國藩獲得了四川鄉試正考官的派遣。作為一省的正考官,這次任務所獲收入曾國藩記有帳目。現存帳目部分內容如下:
入銀數:
四川省城
公項二千四百兩。
制臺百兩。(寶)
藩臺百兩。(潘)
道臺吳(珩)百兩。
道臺張百兩。
領盤費四百兩。
內簾十二人共五百一十三兩。
首縣轎銀四十兩。
魏祝亭五十兩。
張贊周二十兩。
劉遐亮百兩。
將軍五十兩。
周荔農五十兩。
賀美恆四十兩。
黃寶齋四十兩。
贄敬共五百零。……
可見,公項程儀是二千四百兩,十二名房官公送五百一十三兩,門生贄儀五百兩。國家法定路費四百兩。其他官員個人所贈九百三十八兩。諸項共計四千七百五十一兩。這僅僅是四川一地所收,西安、保定等地官員也不可能一無所饋。加上節省的途費,曾國藩此行收入當在六千兩左右。除了銀子,還有實物。曾國藩帳中下一部分內容就是「入財料數」。從四川回京後,曾國藩他寄回家中六百兩銀子,用於還家中所欠。同時,又拿出四百兩贈送族戚。
曾家第二次獲得曾國藩名下的大額金錢是他領軍時期。《曾氏三代家書》中有一封曾國華寫給曾國潢的信,日期是鹹豐六年三月初一日。信中這樣說:
紀澤姻事,家中無錢可用,大兄有錢一萬兩在李迪翁處,弟囑其送寄我家。
這封信的發出地點應該是湖北。蓋鹹豐六年之初,曾國藩被圍困於江西,與湖南、湖北皆文報不通,聯繫中斷,連送家書都不得不用隱語蠟丸,化裝潛行。二弟曾國華赴湖北詣胡林翼,要求帥兵往救。曾國華在金錢面前,遠沒有曾國藩那種避之如仇的堅定意志。當他到了湖北,得知曾國藩在李續宜(李迪庵)處積有萬兩白銀後,毫不猶豫地決定致送回家。藉口之一是曾紀澤結婚要用錢。此時據曾紀澤婚事,還有二十天。
因為曾國藩不要錢之語說得如此之響,所以曾國華此次送錢回家,做得不聲不響,而當此之際,曾家確實非常困難。一是以前曾國藩每年還較為穩定地寄回家裡一二百兩,從軍之後此項不增反減。二是曾家前後經歷了祖父、祖母、曾母去世。三是曾國藩回家奔喪不久,在京妻兒家小都回到了湖南老家。曾家幾兄弟這些年也紛紛給家族添人進口,曾家人口已經多達二十多人。
曾國潢通過發揮紳士功能所獲收入
隨著社會地位由平民升為縉紳,曾家社會交往層次大為提升,社交費用和維持基本體面所需要的錢財也大幅增長。比如道光二十九年,曾國藩的祖父曾玉屏去世。雖然曾家不想大辦喪事,千方百計「要瞞」,「全不發訃文」,但「自初五起,每日來吊者,三二百人不等。每日十餘席,一切皆從薄。初七酉時殮殯,夜深成服。今日又十餘席。」十一月十八日曾國潢給曾國藩的家信又說:「家中自十月初五日起,已過弔客千餘名,簿載甚詳。其送祭嶂,祭彩,奠儀者,另紙抄錄呈閱。至大小蠟燭,總以二三百斤計。」縣令師梧岡送的藍呢幛上寫的是「福備哀榮」,「周荷臺及門丁皆有藍綾幛。」
因此曾國藩為官不久,曾家欠債已達千兩之多。在鹹豐七年父喪家居過程中,曾國藩直觀了解了家庭經濟的困難。他在寫給曾國荃的信中說:「今冬收各處銀數百,而家用猶不甚充裕,然後知往歲餘之不寄銀回家,不孝之罪,上通於天矣。」
事實上,湘鄉曾家在經濟上主要是由曾國潢支撐的。曾國潢是曾國藩的大弟,捐監生功名,管理家族事務。正如王先明所說,傳統社會以生監為主體的96%左右的紳士沉澱下來,成為基層社區的控制力量。曾國潢就是典型的例子。
在巨大的經濟壓力下,曾國潢充分發揮他的「紳士功能」,將一個鄉紳的斂財能力發揮到了極致。
鄉紳是以社會權威而不是以法定權力資格參與封建政權的運作。在基層社區,離開紳權,正式的官方權力不能獨立地運行。鄉紳在地方上承擔的職責相當廣泛,幾乎將其「觸角」延伸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張仲禮認為「他們承擔諸多公益活動,排解糾紛,興修公共工程,有時還有組織團練和徵稅等許多事務……總之,紳士在其本地區發揮了十分積極的作用」。曾國潢參與的地方事務也幾乎遍及上述各個領域。不過,他參與社會事務的重要出發點是謀取經濟報酬。曾國潢在家信中曾這樣自述道:
弟捐官之說,是個門頭,兄可不必究竟。至若想發財,則是平生願力。
張仲禮將由發揮紳士作用而獲得的收入分為兩類。一類是裁斷紛爭和調解訴訟案件所獲「聘用費」。另一類則是經理地方公共事務,比如修理道路、橋梁、辦理慈善事業及地方防務過程中所獲報酬,張仲禮稱之為「經理收入」。從曾國潢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出,一個鄉紳通常確實兼有這兩種收入來源,並且不止於這兩種。
排解糾紛是士紳的重要功能之一。道光二十七年曾國藩「躋身卿貳」之後,地方上邀請曾國潢出面解決經濟問題者立刻增多。湘鄉牌頭鋪商人朱嵐軒在廣東經營時,有大筆欠帳不能收回。道光二十八年年初,他找到曾國潢,攜曾國潢一起南下廣東,通過當地官員幫助,半年時間收回了二千五百兩白銀。曾國潢在家信中匯報:「止要他謝三百銀,庚子年之借字除一百,實謝二百兩,退借字足矣。」收益大約是要回帳款的十分之一。
曾國潢「聘用費」的更主要來源,是充當官府與民間中介,解決欠繳賦稅問題。曾國潢在家書中詳述為某人辦理繳納國餉事宜的經過:某人自道光十七年起,「所有糧票,皆未到手」。以前的銀票,「即公道扯算,一概也須錢幾十千」,「至弟手,則以四千了事,又為之將新餉完清,總之便宜又便宜」。那人一共謝了他七十千文,除去辦事花銷,一共收入了四十千,約合二十六兩七錢銀子。
至於張仲禮所說的「經理收入」,當然也是曾國潢收入的一個主要部分。曾國潢素喜出頭,酷愛攬事。地方上的公益及公務事業幾乎都離不開曾國潢插手。曾國荃所經辦的事務,包含了義倉、教育、津渡、道路、橋梁、廟宇等類別,且他所參與的項目,多數是鳩修而非捐修,可見他興辦這些工程的目的之一是從中收取經理費用。
除了張仲禮總結的這兩種收入外,曾國潢還有一類特別的收入,開當鋪的乾股收入。
從廣東替人要債回鄉不到一個月,見識了曾四老爺厲害的朱嵐軒又力請邀曾國潢與他合夥開當鋪。十一月二十日給曾國藩信中說:朱崗軒「信死了曾四老爺」。「前四月在他(朱某)家吃酒……求弟合夥開當鋪。」當鋪總成本二十四千,作十二股,白送幾股給曾國潢。有利潤則與曾國潢對半分,如果賠了,卻不幹曾國潢的事。如此好事,只有一個條件:「每年新正請官與紳衿酒,則須弟到,或者經衙門之事,須弟去,餘則全不管理。」
曾國潢之所以能在地方上一呼百應,經營如上諸多事務,當然主要不是因為其「捐監生」的身份。曾國潢當然很清楚這一點,他在家信中也說:「我家若無兄創立在京,熱熱鬧鬧,家中安得衣足食足,禮義頻興。」雖然曾國藩對曾國潢在地方事務中過於活躍十分不滿,一再去信告誡,曾國潢卻不為所動。因為曾家除了曾國藩一年往家寄點銀子之外,他的經營就是最主要的收入來源了。統計曾國潢一年之中所辦大小事件,一年收入大抵可在五百兩至一千兩白銀之間。在曾國潢的努力下,到道光二十八年,曾家原本窘迫經濟出現翻身之面貌。道光二十八年底,曾國潢在家信中說,這一年家中一年收入已達五百兩。不但負債全部還清,還頻頻買地。湘鄉曾家已經「主僕共二三十人」。除去主人,僕人已經十多名。此時的曾家,一切舉止做派,都已經是大族氣派了。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曾國藩的祖父出門去看新修的墳墓,派頭已經十分威風:「次日,祖父帶紅頂,穿呢馬褂,綢袷衣,珠履,坐椅轎,用四夫,依然子扛,後面扛內用一人打一詹傘。父、叔偕弟等衣冠陪行,看祠堂,便看墓墳。三炮而出,三炮而入,頗屬大觀。」
曾國荃的灰色收入
士紳家族實力的壯大,一個重要途徑是先獲得功名者對家族成員的馬鈴薯式提攜。曾國藩對自己的幾個弟弟,提攜起來不遺餘力。除了給自己的兩個弟弟曾國潢、曾國華捐了監生,更重要的是曾國華、曾國荃和曾國葆都追隨曾國藩,通過軍功獲得了高級功名和職位。而入仕者的增多,又反過來急遽增強了家族勢力。
鹹豐年間,湘鄉曾氏經濟狀況開始出現第二次躍升:由普通官員家庭躍升為地方巨富。這次躍升的主動力不是曾國藩自己,也不再是大弟曾國潢,而是另一個弟弟曾國荃。
曾國藩在經濟上一清如水,曾國荃卻在帶兵之初就不掩飾自己的貪心。他自己在家信中對自己第一次領兵出徵江西這樣自我總結:「弟此次之出,冒昧從事戎行,較尋常人論之,則所作之事亦當有可對父叔兄弟之處,而較真廉潔、能幹之人論之,則抱愧實多。」
鹹豐八年八月十五日,曾國荃以長圍久困的鐵桶戰法,攻克了吉安府。這是曾國荃首次攻下大城。戰後不久,曾國荃就差人次送工資津貼什物回家,數量多得連曾國潢都有些驚訝。初出茅廬的曾國荃尚有些忸怩作態,生怕曾國潢責備他,在九月初六日給曾國潢寫信解釋說:「惟數年應有之薪水雜款微有羨餘,不得不攜歸,為家中應用之費,實愧對老親與老兄平日之直節清名耳。祈兄寬看一層,勿哂責阿弟,是為至感!」
繼吉安之後,曾國荃又攻陷景德鎮、安慶、天京等數座名城。正如曾紀芬所說:「每克一名城,奏一凱戰,必請假回家一次,頗以求田問舍自晦。」
因此曾國荃順理成章地取代曾國藩和曾國潢,成了改變曾氏家族經濟面貌的主要支柱。曾家經濟的第二次躍升長最直觀地體現在曾國荃所營建的宅第上。
鹹豐九年冬,曾國荃回鄉料理父母改葬事宜,同時開建 「大夫弟」。這座新居一建八年,兩次擴建,規模宏大,富麗堂皇。它長六百多米,寬二百三十餘米,總面積達十三萬平方米,分為「獎善堂」、「敦德堂」和「曾氏家廟」三大部分。「獎善堂」和「敦德堂」各有房屋一百零八間,「家廟」有房間四十八間。它們一字排開,迤邐近一公裡長。宅外更建有三裡長的走廊,「晴不曝日,雨不溼鞋」。曾紀芬在《自編年譜》中回憶道,「前有轅門,後仿公署之制,為門數重。鄉人頗有浮議」。
湘鄉曾氏的鼎盛狀態及結論
除了面子上的榮光,曾氏家族「裡子」的擴充更為驚人。這主要體現在曾家公祠祀業的迅速擴大上。
雖然曾國藩的祖父曾玉屏一支對家族公益事業極為熱心,但起初畢竟財力有限,鹹豐八年再出之前,「星岡公」(即曾玉屏)一支對祖祠「元吉公祠」所做的貢獻不多。
鹹豐八年之後,以「曾星岡公後裔」名義的捐地突然增多。鹹豐八年十二月初九,「曾星岡公後裔」同時買入三處田業,共田五十二畝,房屋山林多處,捐給曾元吉祠中管理,共花白銀一千零九十兩。此後從鹹豐九年八月到同治四年四月初一日,「曾星岡公後裔」又五次買入山林田宇,捐給曾元吉祠,合計花費白銀四千餘兩。有數筆收購,是先定下銀兩整數,再按銀兩多少購地,反映出曾氏一族經濟實力的迅速擴大。曾國藩一家也沒有忘記曾玉屏建立的衡陽廟山祠。同治四年,曾國荃以「曾星岡公後裔」名義為此祠購買了十三處地產,除一份沒記載價錢外,其餘十二處共花去二千三百九十四千文,合一千五百九十六兩白銀。由此我們更可以感受到曾國荃一人給曾家的經濟實力帶來多麼驚人的變化。到了此時,湘鄉曾氏才真正成為湘鄉豪門。
曾國藩恪守節操,為曾家樹立門風。曾國荃放手撈錢,給曾家賺足實力。曾國藩晚年曾對趙烈文說過這樣的私房話:「(曾家)親族貧困者甚多,雖始終未一錢寄妻子,但多年為官,心中不免缺憾。九舍弟手筆寬博,將我分內應做之事一概做完,渠得貪名,而償我素願,皆意想所不到。」後來曾國藩還這樣對兒子們說:「吾兄弟姊妹各家,均有田宅之安,大抵皆九弟扶助之力。」這是曾國藩坐地分贓,享有田宅之安的最好的自白。
湘鄉曾氏一族,在同治三年至同治十一年間達到鼎盛。以平太平天國功,曾國藩、曾國荃兄弟雙雙封爵開府。湘鄉曾氏的經濟實力在曾國荃時代達於極盛:資財百萬,田地近萬畝,大宅九座。太平天國失敗後,曾國荃「號有田百頃」。百頃為一萬畝。徐珂在《清稗類鈔》中說:「湘鄉兩曾之富,文正遜於忠襄,世所知也。然忠襄資財亦不及百萬,不若近今疆吏之筮仕數年可致千萬也。(徐)花農(琪)兄之次女杏文適忠襄之嫡長孫慕陶侍郎,嘗言:『忠襄身後,僅有田六千畝,長沙屋二所,湘鄉屋一所』。」
除了曾國荃的宅第之外,曾氏家族在湘鄉還陸續修起了多處宅第,比如萬宜堂、有恆堂、修善堂等,後來與老屋白玉堂、黃金堂一起,總稱曾氏「十堂」。曾家經濟實力增長由此一目了然。
曾家男子,幾乎個個獲得功名:曾國藩的大弟曾國潢雖然一生在家鄉做紳士,仍然因辦理團練等積功獲得「鹽運使銜候選郎中」身份。曾國藩的三弟曾國華也是捐監生出身,鹹豐五年從軍,積功歷保儘先選用同知、賞戴藍翎。鹹豐八年戰死於三河之役,朝廷追贈道員,賞騎都尉世職。幼弟曾國葆也是秀才出身,同治元年歿於軍中,由花翎知府追贈內閣學士。
從曾氏家族這個個例,我們可以看到,一個普通庶民家族上升到上層紳士階層是何等艱難,也可以看到在時代變局之中,一個紳士家族由百畝田地的家底擴展到資財萬兩、田地萬畝可以多麼迅速。同時還可以觀察到上層紳士的經濟來源渠道之多樣,決定上層紳士家族經濟實力因素之複雜多變。一般來說,因為低薪制的制度設計,清代官員的實際收入數額及管道與法定大相逕庭。清代官員入仕所帶來的直接經濟收益是十分有限的,但邊際效益卻非常巨大:既可以帶來巨額灰色收入,也可以成為家族成員左右鄉裡介入地方事務的靠山,同時還可以創造機會,提攜其他家族成員馬鈴薯式地獲得功名或者步入仕途,從而壯大整個家族的實力。紳士家族的經濟實力壯大之途,除了官員的俸祿收入、灰色收入外,還有一個主要來源就是其他家族成員「發揮紳士功能獲得收入」,以及以鄉紳身份興辦實業所獲收入。從曾家這一實例我們也可以看出,一個人入仕的邊際效益的開掘受諸多條件的制約:個人操守、官運、個人及親屬的辦事能力等,因此官員入仕所帶來的間接經濟收益具有極大的彈性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