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廈門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證券代碼:002803 證券簡稱:吉宏股份公告編號:2019-112
廈門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廈門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11月12日召開2019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董事會換屆選舉相關事項,由股東大會以累積投票方式選舉4名非獨立董事和3名獨立董事組成第四屆董事會,為保證董事會、高級管理團隊的延續性,公司於上述股東大會召開後當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臨時緊急會議。
根據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相關規定,本次會議通知及相關資料已於2019年11月12日以書面、電話、電子郵件等形式發出,本次會議由董事長莊浩女士主持,會議應到董事7名,實到董事7名,公司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對於緊急召開本次董事會的原因,董事長已在會上作出相關說明,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經與會董事審議表決,通過如下議案:
一、審議並通過《關於選舉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
鑑於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關規定,擬選舉莊浩女士(簡歷附後)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二、審議並通過《關於選舉第四屆董事會副董事長的議案》
鑑於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關規定,擬選舉張和平先生(簡歷附後)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副董事長,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審議並通過《關於選舉第四屆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委員的議案》
鑑於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關規定,現
擬確定公司第四屆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委員名單如下:
戰略委員會:莊浩、郭光、高晶,召集人莊浩;
審計委員會:黃炳藝、高晶、張和平,召集人黃炳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郭光、莊澍、黃炳藝,召集人郭光;
提名委員會:高晶、郭光、莊浩,召集人高晶。
各專門委員會任期為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各專門委員會委員簡歷附後。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四、審議並通過《關於聘任公司總經理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關規定,經公司董事長提名,擬聘任張和平先生(簡歷附後)為公司總經理,總經理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五、審議並通過《關於聘任公司董事會秘書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關規定,經公司董事長提名,擬聘任龔紅鷹女士(簡歷附後)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秘書,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六、審議並通過《關於聘任公司副總經理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關規定,經公司總經理提名,擬聘任莊澍先生、龔紅鷹女士(簡歷附後)為公司副總經理,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七、審議並通過《關於聘任公司財務總監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關規定,經公司總經理提名,擬聘任吳明貴先生(簡歷附後)為公司財務總監,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八、審議並通過《關於聘任公司內部審計部門負責人的議案》
為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提名聘任鍾欽才先生(簡歷附後)擔任公司內部審計部門負責人,負責公司內部審計工作, 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九、審議並通過《關於聘任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擬聘任許文秀女士(簡歷附後)為公司證券事務代表, 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廈門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個人簡歷
1、莊浩,女,漢族,1969年6月出生,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1992年6月畢業於北京印刷學院,本科學歷。現任廈門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香港吉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廈門市正奇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孝感市吉宏包裝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廈門鑫瀧悅環保紙袋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廈門市吉客印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思塔克紙業(上海)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江西吉宏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江西維致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莊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數量51,346,107股,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與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副總經理、董事莊澍先生為姐弟關係,與公司總經理、董事張和平先生為夫妻關係,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2、張和平,男,漢族,1969年12月出生,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1992年6月畢業於北京印刷學院,本科學歷。現任廈門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廊坊分公司總經理、濟南分公司總經理、黃岡分公司總經理、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裝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廊坊市吉宏包裝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灤州吉宏包裝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寧夏吉宏環保包裝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濟南吉聯包裝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黃岡市吉宏包裝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孝感市吉聯食品包裝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陝西永鑫紙業包裝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張和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數量3,905,250股,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莊浩女士為夫妻關係,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3、莊澍,男,回族,1971年9月出生,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1994年7月畢業於西南交通大學,2004年6月取得廈門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現任廈門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廊坊分公司副總經理、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裝有限公司監事、灤州吉宏包裝有限公司董事、寧夏吉宏環保包裝科技有限公司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莊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數量22,531,250股,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莊浩女士為姐弟關係,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4、廖生興,男,漢族,1977年1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江西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曾任職於江西省石城縣人大常委會、贛州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現為贛州發展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廖生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在間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東贛州發展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任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5、郭光,男,漢族,1958年1月出生,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1997年畢業於德國科隆大學,法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曾任職於中國政法大學、德國克虜伯(KRUPP AG)公司、德國年利達律師事務所、北京建元律師事務所、北京市天睿律師事務所,現為北京光漢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公司獨立董事,兼任中國金谷國際信託有限責任公司、河南百川暢銀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郭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東、公司其他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6、高晶,男,漢族,1956年1月出生,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高級工程師。曾任職於中國印刷科學技術研究所、北京印刷學院、北京百花彩印有限公司、北京豹馳技術發展有限公司、中國民航報社、必勝網、今日印刷雜誌社,現任公司獨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高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東、公司其他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7、黃炳藝,男,漢族,1977年7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2005年6月畢業於廈門大學,統計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北京大學工商管理(會計學)博士後,美國羅格斯大學訪問學者。曾任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寧波鮑斯能源裝備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現任廈門大學管理學院會計系副教授、廈門大學管理學院專業碩士中心副主任、公司獨立董事,兼任合誠工程諮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長威信息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和鷺燕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黃炳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東、公司其他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8、龔紅鷹,女,漢族,1969年11月出生,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1989年7月畢業於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大專學歷。曾任職於西安飛機國際航空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光夏印刷企業有限公司。現任廈門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西安吉客印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鄭州吉客印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西安金印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濟南吉聯包裝有限公司監事、江西吉宏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監事。
截止目前,龔紅鷹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東、公司其他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9、吳明貴,男,漢族,1972年10月出生,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大專學歷,會計師。曾任職於將樂美東有限公司會計、廈門惠豐電子有限公司財務課長、廈門欣恆順進出口有限公司財務主管、廈門微聯軟體開發有限公司財務經理、廈門晉聯物流有限公司財務經理,現任廈門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吳明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東、公司其他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10、鍾欽才,男,漢族,1972年11月出生,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1993至1995就讀於福建省財會管理幹部學院會計系,大專文化,會計師職稱。曾就職於玉晶光電(廈門)有限公司、臺塑集團南亞塑膠管材(廈門)有限公司、廈門安普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廈門協永盛彩印有限公司,現任廈門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審計部門負責人。
截止目前,鍾欽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東、公司其他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11、許文秀,女,漢族,1985年11月出生,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畢業於福建工程學院,本科學歷。曾任職於福建正大司法鑑定所、福建宏信律師事務所,現任廈門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事務代表。
截止目前,許文秀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證券代碼:002803 證券簡稱:吉宏股份公告編號:2019-113
廈門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廈門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11月12日召開2019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監事會換屆選舉相關事項,由股東大會選舉1名非職工代表監事與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2名職工代表監事組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為保證監事會的延續性,公司於上述股東大會召開後當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第四屆監事會第一次臨時緊急會議,選舉新一屆監事會主席。
根據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相關規定,本次會議通知及相關資料已於2019年11月12日以書面、電話、電子郵件等形式發出,本次會議由白雪婷女士主持,會議應到監事3名,實到監事3名,對於緊急召開本次監事會的原因,監事會主席白雪婷女士已在會上作出相關說明,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關規定。與會監事經過認真討論,形成如下決議:
審議並通過《關於選舉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主席的議案》
同意選舉白雪婷女士(簡歷附後)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主席,任期與第四屆監事會任期一致。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廈門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白雪婷女士個人簡歷
白雪婷,女,漢族,漢族,1979年8月出生,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畢業於泉州農業工程學校,大專學歷;2003年12月起在公司業務部任主管職務,現為公司職工代表監事、監事會主席。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白雪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證券代碼:002803 證券簡稱:吉宏股份公告編號:2019-111
廈門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增加、變更或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形。
二、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時間:2019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00,會期半天。
(2)網絡投票時間: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2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9年11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網際網路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9年11月11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12日下午15:00。
2、現場會議召開地點
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湖濱北路72號中閩大廈2702室。
3、會議召開方式
本次股東大會採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會議召集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董事長莊浩女士。
6、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7、本次會議通知及相關文件分別刊登在2019年10月28日《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
8、會議出席情況
(1)會議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10人,代表股份143,160,095股,佔上市公司總股份的64.3145%。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8人,代表股份138,923,501股,佔上市公司總股份的62.4112%。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2人,代表股份4,236,594股,佔上市公司總股份的1.9033%。
(2)中小股東出席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3人,代表股份7,744,683股,佔上市公司總股份的3.4793%。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1人,代表股份3,508,089股,佔上市公司總股份的1.5760%。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2人,代表股份4,236,594股,佔上市公司總股份的1.9033%。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莊浩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見證律師出席了會議。
三、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一)本次股東大會的議案採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
(二)本次股東大會審議提案的表決結果如下:
1、審議並通過《關於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暨選舉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本議案實行累積投票制,累積投票表決情況如下:
1.01 選舉莊浩女士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總表決情況:同意股份數143,158,095股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股份數7,742,683股
1.02 選舉張和平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總表決情況:同意股份數143,158,095股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股份數7,742,683股
1.03 選舉莊澍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總表決情況:同意股份數143,158,095股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股份數7,742,683股
1.04 選舉廖生興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總表決情況:同意股份數143,158,095股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股份數7,742,683股
2、審議並通過《關於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暨選舉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本議案實行累積投票制,累積投票表決情況如下:
2.01 選舉郭光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總表決情況:同意股份數143,158,095股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股份數7,742,683股
2.02 選舉高晶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總表決情況:同意股份數143,158,095股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股份數7,742,683股
2.03 選舉黃炳藝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總表決情況:同意股份數143,158,095股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股份數7,742,683股
3、審議並通過《關於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暨選舉第四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的議案》
總表決結果:同意143,160,095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對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的表決情況:同意7,744,683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對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朱瑤、李俠輝出席了本次會議並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及會議召集人的資格均合法、有效;本次會議的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廈門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於廈門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廈門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1月13日
(責任編輯:DF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