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一隻鴨子被吃了,這可不是一隻普通的鴨子,這是一隻市場價格動輒上萬的柯爾鴨。
可是即便它的價格貴又有什麼好奇怪的呢?他的主人,是王珞丹的朋友。可是王珞丹的朋友的鴨子又有什麼好驚奇的呢?
7月3日凌晨,王珞丹發文尋鴨子,這隻鴨子是王珞丹朋友送到老家養的寵物鴨,王珞丹在微博裡承諾如果監控中將鴨子帶走的人能把鴨子歸還,她就以十隻同等體格的北京烤鴨作為感謝。
7月3日上午,王珞丹又發文,告訴大家,這隻鴨子已經被吃了……
之後又有消息稱,將追究這位吃別人寵物者的責任……
這件事情,在我這個普通看客看來,是非曲直,誰對誰錯很明顯,可或許是因為涉及到明星,主角又是一隻無關緊要的「鴨子」,所以一群「保護弱小」的人蹦出來開始說王珞丹的不是了。
我總結了一下,主要的點有三個,第一個,王珞丹未經同意,上傳他人頭像,侵犯肖像權。第二,人家吃鴨子的人不知道這個鴨子這麼貴重。第三,你一個明星,仗著自己知名度高欺負平民百姓算什麼英雄?
吶,這我就要來一一反駁了。
第一點,關於侵犯肖像權,從王珞丹發的配圖上可以看到,她把另一個人的臉給碼了,只留下來手提著寵物的那個人。這個人,在我看來,也就是是個賊,曝光一個賊,有什麼不對嗎?這是我的觀點,實際上是否侵犯肖像權,有待討論。
第二點,吃鴨子的人不知道這個鴨子貴重。看到這個說法的時候,我甚至想順著網線去堵住他的嘴,「不知者無罪」可不能作為擺脫罪責的藉口,丟石頭砸碎一塊玻璃的同時,玻璃碴子刺傷了別人的眼睛,我們可不會因為你不知道會傷人而只罰你賠一塊玻璃的錢。所以不知道貴重,就能吃了?那知道了會怎麼樣呢?我看她一定會把它賣了。還有,別說什麼農村裡鴨子亂跑被人吃也怪不了別人這種話,我也從農村出生,農村裡散養雞鴨的人家那麼多,也沒見誰偷誰家雞,誰吃誰家鴨。這個鍋,農村不背。
第三點,說明星仗著知名度欺負平民百姓的,這明顯就是一種類似「仇富」的心理。管你什麼青紅皂白,誰弱小,誰就應該被保護。這群人自以為心中滿是「大愛」,可要我說,他們心裡的陰霾比任何人都多。
讓我們拋開王珞丹不看,被吃的也不再是一隻鴨子,我們就把這件事想像成是我們自家的寵物狗突然不見了,監控拍下了偷狗賊,隔天在街上狗肉館看到了它被掛了起來。這種心情,我想很多人都能理解,不僅能理解,還會有很多流利的髒話要罵給那偷狗賊聽。
這件事難道有什麼區別嗎?就因為它是只寵物鴨,就出現那麼多支持竊賊的聲音?
這個偷走鴨子的人,我很願意相信她不知道這個鴨子很貴,不知道這個鴨子主人的朋友很有知名度,沒想到吃一隻鴨子能引起這麼大的風波,但我想說的是,不管她手裡的鴨子是什麼來歷,偷竊就是偷竊,再多人同情,再多人支持也不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