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6024605/2010-000082 | 籤發日期 | 2010-09-02 |
發布機構 | 渭南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0-09-28 |
名稱 | 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市林業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 ||
文號 | 主題詞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渭南高新區、經開區、滷陽湖、華山景區管委會:
《渭南市林業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現予印發。
二○一○年九月六日
渭南市林業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渭南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陝辦字﹝2009﹞100號),設立渭南市林業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強化的職責組織指導全市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的職責。
(二)劃入的職責將原市山川秀美工程辦公室的職責,交由市林業局承擔。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林業及生態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草擬全市林業規範性文件;擬訂全市林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造林綠化工作。擬訂全市造林綠化計劃,指導森林培育、植樹造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組織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承辦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負責林木種苗的管理,指導全市林木種子苗木基地建設。
(三)負責全市森林資源保護、開發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林木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負責全市林業行政處罰和執法稽查工作。
(四)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負責森林、溼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和監督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的出境審批工作;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組織、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五)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等工作,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六)組織、協調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負責全市林業公安工作,指導林業公安隊伍建設,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重大案件。
(七)負責全市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集體林權制度,重點國有林區、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林權流轉和林權糾紛調處工作;指導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八)制定全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林區綜合開發,指導建立農村林業合作組織。
(九)負責審核、指導全市林業系統的基礎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負責全市林業資金的籌集、管理和監督、使用。
(十)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建設。
(十一)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林業局設6個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秘、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接待、對外宣傳等工作;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培訓等工作;負責局系統離退休人員及工青婦兒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考評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等事務工作。
(二)造林科技科
擬訂全市造林綠化、森林經營方面的規劃、計劃,制定有關技術操作和管理規程、規範,並監督執行;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負責全市種苗、造林和營林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各項林業重點工程造林項目的實施;擬定全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指導林業適用技術的應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廣;貫徹落實林業應對氣候變化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林業科技人員培訓和教育發展工作;負責林業科技項目的組織協調和申報工作;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
(三)資源林政科
負責全市森林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並發布相關信息;擬訂全市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市森林採伐限額和年度採伐計劃,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木材經營加工管理工作;負責林地林權有關管理工作;監督林地徵用、佔用和林地開發利用工作,指導有關基層森林資源管護機構的建設和管理,督辦和查處違反森林法律、法規的行政案件;負責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的設立和管理;負責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和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工作;歸口管理林業法制工作,負責林業行業的行政處罰和執法檢查,受理、承辦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
(四)森林公安局
指導、協調全市森林公安工作,負責全市森林公安機關隊伍建設;負責全市破壞森林、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和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督辦和參與重、特大森林案件的偵破;負責全市林業公安機關的裝備建設和警用器械的管理。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導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業消防隊伍建設和設施建設。負責林業安全生產工作。
(五)計劃與資金管理科
負責提出全市林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申報和審查全市林業生產和基本建設的規劃、計劃及基本建設重點項目設計文件;匯集編制全市林業統計報表;統籌管理林業資金,監督全市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籌集和管理市級林業基金,指導縣市區林業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監管國有林業資產。
(六)林業改革與產業發展科
負責組織全市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的工作;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實;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承擔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林業產業發展項目的編報工作;培育林業產業要素市場,組織開展林業產業招商引資、林業產業市場流通渠道的建立等工作;培育、引導龍頭企業發展,提供技術、信息服務;指導林業標準化生產,開展林產品質量監管;指導建立林業專業合作組織和各類中介服務組織。
機關黨的機構按《黨章》規定設置。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文件規定設置。
四、人員編制
市林業局機關編制25名(其中行政編制16名,事業編制9名)。設局長l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l名。科級領導職數9名(正科級7名,副科級2名)。
五、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