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漁期「頂風」捕魚 抓的就是你

2020-12-27 浙報融媒體

被抓獲船隻

日前,象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從快辦理了3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批准逮捕9名犯罪嫌疑人。據悉,這是今年該院辦理的首批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

5月初,船老大盧某等人明知是禁漁期,仍兩次駕駛三無玻璃鋼快艇至高塘島鄉附近海域,使用實際網目尺寸為84mm的刺網進行非法捕撈(象山縣海洋禁漁休漁規定2019年5月1日至8月1日是刺網類作業休漁期,農業部規定刺網類最小網目尺寸為110mm),捕獲鯧魚、力魚等水產品。

5月10日凌晨,船東張某在碼頭交易漁獲物時,被縣水利和漁業局執法人員抓獲。嫌疑人交代,張某等3人系漁船股東,盧某等3人負責開船,盧某等人和船東事前約定捕到漁獲物後參與分紅。

和張某等人一樣,抱有僥倖心理的還有魏某等人和莫某等人。他們同樣是在禁漁期內,駕駛三無船隻進行非法捕撈。其中,魏某等人因為害怕被執法人員發現,經常選擇風大浪大的天氣出海,嚴重危及自身生命安全。

目前,涉案的8艘漁船和近百張禁用網具均已被依法扣押。

檢察官審查後認為,張某等人、魏某等人、莫某等人明知禁漁期相關規定,仍頂風作案,使用禁用工具捕撈水產品,其行為已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決定批准逮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0條規定: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今年6月份,該院與縣水利和漁業局、人民法院、公安局聯合發文《關於嚴厲打擊禁漁期違法捕撈行為的通告》,對違反禁漁期規定從事海洋捕撈等行為將依法從快從嚴處罰。檢察官提醒,當前是伏季休漁期,不管是解饞還是圖財,切忌以身試法,不要把自己捕進法網。

相關焦點

  • 松花江哈爾濱段禁漁期內有人非法捕魚,數千河蚌困死江灘
    龍頭新聞訊(見習記者 趙政府 文/攝)目前,松花江哈爾濱段是禁漁期。日前有讀者反映,松花江哈爾濱段有人用「地籠」非法捕魚,同時還有人在江裡用攔江網捕魚,由於水位降低,漁網把河蚌困住,數千河蚌死在沙灘。25日,記者對此事進行了現場走訪。
  • 13人因釣魚被抓,禁漁期禁令並非玩笑,如何合法釣魚
    湖北黃岡市團風縣公安局在13日接到群眾舉報,聯合團風縣農業農村局在長江團風段,抓獲13名違反禁漁規定使用長線多鉤釣具的垂釣人員,據了解目前13名釣魚人已經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通過這條消息,您覺得長江禁漁離您還遠嗎?如何合法的垂釣顯得非常重要。
  • 禁漁期內松花江哈爾濱段有人非法捕魚 放地籠半夜偷摸起魚數千河蚌...
    生活報5月28日訊 目前,松花江哈爾濱段是禁漁期。可是,日前有讀者反映,在松花江哈爾濱段還有地籠在非法捕魚,且數量很多。同時,在江裡還有人用攔江網捕魚,由於水位降低,網把河蚌困住,數千河蚌死在沙灘上。江裡偷放地籠捕魚25日,記者根據市民舉報,來到江灣路雙口面至大亮子附近江段。江面上插著很多三米多高的竹竿。靠近岸邊的竹竿下端繫著藍色的漁網,漁網延伸到江裡,距離岸邊四五十米的江面上,鼓出來一個籠形的漁網,露出江面約10延長米,兩端則沉在江中。附近多位漁民告訴記者,這個漁網就是老百姓俗稱的地籠。
  • 武漢兩人酒後興起長江捕魚1斤多 被拘役四個月
    記者昨日獲悉,二人因涉嫌在禁漁期內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分別被法院判處拘役四個月。據市水上公安分局介紹,由於一些人對禁漁期違禁捕魚的嚴重性認識不夠,以為到江裡捉兩條魚吃不算麼事,結果以身試法身陷囹圄。截至發稿,今年我市警方已抓獲20名違禁捕魚者,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長。
  • 8人在長江保護區江段電捕魚 拍視頻發網上「炫耀」被抓
    湖北天鵝洲白鱀豚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8名男子吃完宵夜後用電捕魚設備實施非法捕魚,還用手機拍下揀魚視頻上傳至微信朋友圈……近日,長江航運公安局荊州分局快速查辦了一起在網上引發惡劣影響的非法捕撈案,抓獲3名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嫌疑人。
  • 禁漁期這種「血腥」釣魚方式,已經有人被捕,你還敢這樣釣魚麼?
    禁漁期這種「血腥」釣魚方式,已經有人被捕,你還敢這樣釣魚麼?全國禁漁期規定基本都出臺了,即使有些沒出臺,一般是延續上一年的規定,禁漁期有些地方可以釣魚,有的地方又不準釣魚。這其中,有一種釣魚方式,非常血腥,現在是明令禁止的,但是還是有很多人不知道這個情況,還大搖大擺地拿著裝備去野外釣魚,哪一天被抓還不知道怎麼回事。這種新型錨魚設備,可以說抓魚非常精準,藉助水下攝像頭可以清楚地看到水底魚的情況。
  • 禁漁期有人劃鋼管泡沫船出海捕魚
    浙江24小時-錢江晚報記者 施雯 通訊員 楊旭斌「你可能無法想像,禁漁期裡,竟然有漁民會劃著泡沫板出海,能撈上幾斤魚回來賣,他們覺得也是好的。」4月1日,全國禁漁期已經來臨。會上,省海洋與漁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自2017年4月14日全省「三戰」啟動以來,我省圍繞「抓伏休、治漁具、護幼魚」,全面發動、全域管控、全力推進,在打非治違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經過四年多的艱苦努力,浙江漁場資源已出現恢復跡象。錢江晚報記者從省海洋與漁業局有關部門聽到了這樣的案例——劃著泡沫板在禁漁期出海捕魚。
  • 禁漁期非法電魚,南陽西峽縣五名男子獲刑!
    據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河南省農業農村廳下發的《關於2020年實行禁漁期制度的通告》、南陽市農業農村局《關於做好2020年春季禁漁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20年三月一日0時至六月30日24時止,西峽縣境內河道、水庫等天然水域全面實施春季禁漁,除垂釣以外的其他捕撈作業類型均為禁止捕撈作業類型。
  • 禁漁期非法網魚 兩男子被判刑
    5月27日,水江派出所民警接到群眾舉報,有人在大溪河流域魚跳水庫洩洪方向非法捕魚。民警立即沿著河道巡查追蹤,巡至天星橋河段時,發現一輛皮卡車停在河邊,兩名男子正在河裡用漁網捕魚。經調查,為了牟取非法利益,兩名嫌疑人專門選擇到南川、武隆、涪陵三區交界的偏僻河段捕魚,以逃避公安機關打擊。誰料法網恢恢,二人仍被查獲。
  • 長江白鱘剛宣告滅絕,就抓到十年禁漁期內捕魚!
    近日,長江黃石港區海事處查獲首起長江十年禁漁令啟動後非法捕魚活動。執法人員發現,非法捕魚者使用的漁網細密且帶電,捕捉上來的魚裡還有4公分左右的魚苗,已經被電得一動不動。據相關專家介紹,這是一種毀滅性的捕魚方法,對整個長江流域的生態環境都有著不可逆的巨大傷害。
  • 禁漁期「頂風釣魚」,收竿加處罰,問題很嚴重
    收竿加處罰,禁漁期釣魚問題很嚴重。據新聞天天報,樂山新聞網報導:「在樂山個別較為偏遠的天然水域,依然有一部分垂釣者在進行垂釣。目前市中區牟子鎮黃中壩的天然水域,有幾名垂釣者被執法人員逮了個正著,執法人員對現場釣魚人員的魚竿進行了暫扣,並對違法的釣魚人進行了批評教育。
  • 禁捕魚期「下地籠」 「不知違法」也要罰!
    禁漁期內是嚴禁捕撈的,但是有些人偏偏要以身試法,被抓後聲稱「不知道違法」,可還是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昨天清晨5點多,民警在長江南京段五馬渡發現了一名正在捕魚的男子,現場有30多個地籠,當這些地籠拉上來時,裡面有不少魚蝦。捕魚男子不以為然,準備將地籠收起來推車回家,被民警攔下來了。
  • 打魚50斤遭刑拘 明知禁漁期下江撈魚仔被抓活該
    3月26日,夫妻打魚50斤遭刑拘引起關注,下江捕撈的夫婦竟然被警察帶走了,其兒子大鬧派出所,但網友們表示活該,明知禁漁期還要去打撈小魚,斷子絕孫的做法應該被罰。
  • 「我以後再也不亂捕魚蝦了!」 非法捕魚被公益組織起訴,男子被判...
    「我以後再也不亂捕魚蝦了,我為自己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感到十分後悔,我深深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2020年11月25日,在寧鄉市法院的庭審現場,被告人彭某某在庭審結束時懺悔道。圖:視覺中國2020年9月3日,彭某某使用禁用漁具電魚機在寧鄉溈水河油麻田村河段非法捕魚,捕得各類河魚5千克,被公安機關現場查獲。
  • 非法捕魚2公斤,秭歸父子獲實刑
    非法捕魚2公斤,秭歸父子獲實刑 2020-12-15 19:4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淅川、桐柏縣局:禁漁期期間 民警嚴查非法捕撈
    近日,淅川盛灣派出所聯合縣漁政部門連續破獲2起非法捕撈案件,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2人、查獲捕魚網具2套,繳獲魚蝦等水產品共30餘公斤。 連日來,盛灣派出所通過錯時巡邏、設卡堵截等方式在轄區開展專項行動,在丹江流域盛灣段抓獲正在實施非法捕撈水產品行為的賈某等兩人,兩人到案後對其非法捕撈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 這麼大的石斑魚,老漁民說捕魚40年頭一次見到
    王林傑讓船員把它抓了出來,放在甲板上,但是,它的力量非常非常大,拼命掙扎,幾個船員都按不住。  好一會兒,等大魚在甲板上不再動彈,才順利安置在了冰艙裡。微信朋友圈流傳最廣的那張大魚圖,就是在這個時候拍的。  王林傑後來稱了一下這條大魚,85斤!「我父母都是漁民,捕魚已經有40多年,這麼大的野生石斑魚,他們都沒有見過!一般來說,石斑魚體長30多釐米,已經很大了!」
  • 禁漁期沒有海鮮?象山這些農民畫告訴你「浙裡」優鮮!
    禁漁期沒有海鮮?象山這些農民畫告訴你「浙裡」優鮮!趕小海曬鯗、補網、修船除了休閒捕魚,還有曬魚鯗!象山精心養殖的水產品,不但品種豐富多樣,品質也很高哦!一起來看看吧!
  • 【案件傳真】捕魚也獲刑?法院這樣說...
    【案件傳真】捕魚也獲刑?法院這樣說....孔某、李某都認為只是違法捕魚,最多罰罰款,沒想到居然被刑事立案並判處刑罰。那麼問題來了:「捕魚為什麼會涉刑呢?」
  • 捕魚方式太殘忍
    捕魚方式殘忍。近日據媒體報導:重慶一男子在禁漁期使用彈弓在飲用水源區域非法捕魚時,被巡邏隊員發現並制止後,男子不但不認錯,還摸出隨身攜帶的匕首威脅。因為該男子非法捕魚、故意傷害執行公務人員以及非法攜帶管制刀具的違法行為,該男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20天,並處以相應的罰款。面對這樣的處罰,該男子終於老實了。以為隨身帶個匕首就天下第一,就可以恐嚇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