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的白酒市場上,葡萄酒非常受追捧。所謂的年份酒是已經儲存了一段時間的葡萄酒。年齡越長,味道越醇厚,價格也越高。當一些不道德的商人看到他們有機會利用時,他們開始提出欺詐性的想法。
假冒「老式葡萄酒」的泛濫
價格混亂,一年免費
在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有數百家白酒銷售網點。
記者隨機來到其中一家商店。他一進門,就可以看到幾罐散裝的葡萄酒,上面清楚標有年份和價格。三年期酒為每斤69元,十年期酒為每斤288元,三十年期酒為每斤1499元。
記者說,他想以經營一家餐館的方式購買一些陳年的葡萄酒。最終,這種30年的葡萄酒以每斤300元的價格出售。
具有30年歷史的葡萄酒的價格通常較貴。在茅臺鎮,為什麼只賣300元的30年老酒呢?
一些店主得知記者要批發某些年份的葡萄酒後,坦率地說,應該由調酒師調製底酒超過3年的葡萄酒來調製,並綜合權衡比例最高的底酒的年齡,以此來標明葡萄酒的品質。年份。
但是,有些商人只放幾滴舊酒來提高整瓶的陳釀,而不是真正的陳釀。有些企業甚至更令人髮指,直接在包裝盒上標出年份。
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的白酒商人:把酒放在這裡。你自己做的。您希望將其製造多年。這並不意味著您必須購買這麼長時間的年份。它不太昂貴。
參觀了多家商店後,記者發現這些商店不僅可以包裝散裝葡萄酒,而且還可以貼郵票。如果您在散裝葡萄酒罐上標出5年的酒標,酒主可以隨意蓋上20年和30年的郵票,並在幾秒鐘內將酒的壽命延長10年甚至20年。只要您購買葡萄酒,包裝和蓋印都是免費的。
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的白酒商人:可以建造30年或15年。您可以在任何一年中構建它。葡萄酒是真實的,但年份是假的。
一些商店的印章上不僅印有虛假年份,而且還寫有「茅臺鎮舊酒」字樣。 「陳老九」這三個字明顯比「茅臺」小得多。記者質疑這種文字是否被認為是欺詐性的。錯誤的年份會不會有麻煩?許多店主表示,他們可以放心,這已經是行業中的普遍做法。
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的一名酒商:雖然據說是欺詐性的,但不會對其造成影響。您會看到,我們的目標現在就是這樣。接下來的30歲不是18歲,而是9歲的基礎葡萄酒。
憑空造出的「百年老酒」
商人武器
在茅臺鎮幾十公裡的半徑範圍內,假酒已經形成了一條產業鏈。包裝街包含酒類包裝的完整供應鏈。一些商人還告訴記者,有關於如何標記白酒包裝的文章。
在貴州省仁懷市三區包裝街上,有數十家專門設計和生產酒類包裝的商店,從酒瓶,瓶蓋,紙箱到背帶以及包裝產品,價格從幾家到幾家不等。元到一個。有幾百元。
在一家商店,記者花25元買了一套白酒包裝。店主告訴記者,像這樣的優質葡萄酒包裝是每個商店的必備品,並且有各種陳年葡萄酒的包裝。如果要定製包裝盒,價格會稍微貴一些,您可以儘快在同一天取貨。至於葡萄酒的年齡,無論是否是老式包裝,都沒有監督。
在貴州省仁懷市第三區的包裝業務:無限制,有效期為50或100年。
對於今年的標籤,包裝業務也提出了建議。如果用於自用酒,通常年份並不重要,但是根據他們的經驗,如果用於銷售,最好不要超過50年,否則很容易引起消費者的懷疑。
記者走訪的多家包裝店表示,如果需要訂購葡萄酒或預定包裝,可以通過微信在其他地方下訂單,製造商負責郵寄。
在一家包裝店,記者看到一位釀酒廠的經理恰巧來預訂包裝。他在釀酒方面有自己的經驗。他只在瓶子上標出年份,而不是「年份」。
貴州省仁懷市一家釀酒廠負責人:如果30歲,我可以說什麼。例如,如果這批貨物的代號是30年,那麼就沒有空間談論它了。如果客戶購買過去之後,如果他堅持對您誠實,起訴您將會很麻煩。以防萬一,他可能不會給您打電話。
很難定義「老式葡萄酒」標準
企業可以對虛假宣傳負責
老式葡萄酒的概念實際上是在1990年代一些酒類公司提出的,但是現在,通過玩產品升級的數字遊戲,許多人都將其視為營銷頭。
如何定義真正的年份?消費者如何捍衛自己的權利?
中國白酒工業協會曾於2019年提出白酒的陳年標準。所謂白酒,是指採用傳統白酒技術生產的白酒,以及經過三年保存的原酒。標記年份是所用主要基礎液的加權平均年齡。 。
酒業從業者:如果您想釀造10年的葡萄酒,50%的葡萄酒8年,至少50%的葡萄酒12年,並且平均年齡不得少於10年。這是由中國白酒協會提出的。
業內人士指出,儘管釀酒廠調配的舊酒的配方和比例不相同,但根據加權平均算法,包裝上標明的年份應不少於葡萄酒總量的80%。基酒。該規定的目的是防止使用很少量的舊酒來混合新酒,然後假裝為舊酒。
儘管白酒公司和行業協會正在嘗試製定標準以規範老式葡萄酒。到目前為止,這些標準尚未強制執行,一些企業利用幾滴舊酒後利用漏洞在復古的旗幟下做廣告並不少見。
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曾鐵山:這種行為顯然是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從法律上來講,它違反了《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和《消費者權益》。 《保護法》甚至違反了《民法》第7條,該條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應承擔法律責任。
廣東航創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方碧云:《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規定,在消費者欺詐的情況下,消費者可以要求退還所有已支付商品的對價,商戶應給予三筆懲罰性賠償。考慮的兩倍。
實際上,許多消費者對老式葡萄酒的標準不是很清楚。大多數人錯誤地認為購買白酒的年份是商人宣傳的年份。一名消費者曾經以「虛假宣傳」為由將一家酒類公司告上法庭,最終勝訴。
但是,記者發現仍有一些公司利用數字進行宣傳,其產品正在銷售中。復古的流行概念已成為一個不清楚的愚蠢說法,並已成為某些企業尋求非法利潤的掩護。
萬商天琴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陳彤:根本原因是,我認為當前的酒精行業尚未形成統一的國家強制性標準。如果消費者已經購買,他們會發現確實存在一些與宣傳不符的東西。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投訴,捍衛自己的權利或通過合法渠道提起訴訟。
主編:黃欣|點評:李震|導演:萬俊偉
(來源:央視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