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記者探訪南京多家電影院,發現大部分電影院都是拒絕外帶食品進入的,其中5家影院還在檢票口擺上了「謝絕外帶食品」告示牌。很多觀眾認為這種做法不合理。對此,消協相關人士表示,影院的做法屬「霸王條款」,如果市民發現這類情況,可以撥打「12315」投訴。(7月20日《現代快報》)
戴先任:影院的這種做法在一些商業活動中很常見,比如KTV與餐館謝絕自帶酒水,而自銷的酒水又高得離譜,這是一種「捆綁消費」,電影院拒絕外帶食品,更顯霸道,因為電影院是提供觀看電影服務,觀眾是否自帶食品,本與電影院沒有半毛錢關係,這是典型的「霸王條款」,侵犯了消費者權益。
何勇:影院「謝絕外帶食品」未必全是霸道。影院不同於一般的公共場所,且對觀影條件有一定的要求。從觀影的角度說,並不是什麼食品都適合帶進影院內食用。從這個角度說,影院「謝絕外帶食品」有一定的合理性,如同人們呼籲乘客不能在公交車、地鐵上吃包子一樣。
劉劍飛:不管怎樣,文明引導是文明引導,但消費者擁有消費自主權,選擇在哪裡消費,是自己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幹涉和限制,這是法律賦予消費者的基本權利。因此,對於此類「霸王條款」,相關部門應該主動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