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公認的商業聯盟,NBA球員尤其是美國本土球員,從未掩飾過他們對於金錢的嚮往與渴望。除了追求頂薪合同之外,他們追逐巨額贊助合同的心情也從未冷卻過。
商場如戰場,其中很多故事的曲折程度與精彩程度,絲毫不遜色於那些球迷們耳熟能詳的頂薪合同追逐戰。
耐克錯過年輕的科比:
作為體育品牌當之無愧的王者,耐克這麼多年來能夠在體育之林屹立不倒,自然有他們的依仗。但是,這絕對不意味著他們每一個決定都經得起考量。
中國球迷想必都很清楚耐克當年對於姚明的蔑視,在這位中國的驕傲以狀元郎的身份進入NBA之後,耐克給他提供的第一份報價,居然只有可憐至極的4年160萬美元。於此形成鮮明對比的,則是差不多同時期耐克給詹姆斯開出的肥約:7年9000萬美元。
結果可想而知,耐克為此損失了不少的中國市場的份額。
可能會有不少國內球迷因此而生出耐克瞧不起中國球員的念頭,但是,這大抵不是事實真相。耐克這些年的所作所為,都昭示著前倨後恭乃是他們的習慣,與球員的國籍關係不大。
當年把喬丹介紹給耐克,並且因此而聲名大振的瓦卡羅,在美國甚至被尊稱為「球鞋之父」,業內人士都對他的看人眼光與發掘思路深信不疑,偏偏此前因為瓦卡羅推薦喬丹而崛起的耐克,對此表示懷疑。
鑑於各大讚助商都把目光投向了大學球員,很難再像以前那樣肆意在大學籤人,瓦卡羅苦口婆心地向耐克高層提出建議,希望建立高中生球探體系,卻遭到了斬釘截鐵的拒絕,這讓瓦卡羅怒不可遏,轉投去了阿迪達斯的旗下。
在阿迪達斯的幫助下,瓦卡羅在自己舉辦的ABCD訓練營上下了大氣力,選出了不少苗子。而其中最為出名的一人,則是大名鼎鼎的科比,他在1995年ABCD訓練營中毫無懸念地就拿下了MVP。如獲至寶的瓦卡羅隨即就把科比推薦給了他的新東家阿迪達斯。
如果不是耐克的愚蠢與短視,原本,科比自從進入聯盟之時,就應該是耐克旗下的一員的。
科比改換門庭後果尷尬:
不過,耐克的好處就在於,一旦發現自己犯下了錯誤,他們就會想盡辦法去彌補。除了亡羊補牢,建立屬於自己的高中生球探體系之外,耐克還想彌補當年的愚蠢錯誤,把科比給挖到自己的麾下。畢竟,他們的對手阿迪達斯也不是無懈可擊的。
在2002年的夏天,科比與阿迪達斯的合同到期。性格強勢的科比要求阿迪達斯大幅度提高自己的代言費用,他此前一份合同只有5年1000萬美元,明顯配不上他的身份了。
明明是合理的要求,卻讓阿迪達斯陷入到了猶豫之中。之所以會造成這種奇怪的現象,倒不是阿迪吝嗇所致,而是媒體在一旁的炒作,還有耐克在幕後若有若無的推波助瀾。
關於科比與阿迪達斯續約的商業行為,被許多媒體過度解讀為科比與麥迪關於阿迪達斯頭牌的爭奪戰。偏偏這兩位當事人當時都是年輕氣盛,互不相讓,以至於阿迪達斯騎虎難下。如果給科比提高代言費用,很可能激怒麥迪,可一旦拒絕科比的要求,又很容易讓這位湖人巨星離心離德。
在一番權衡之下,阿迪做出了一個貌似合理的決定。他們明確告訴科比,增加代言費用沒有問題,但是不能超過麥迪,否則麥迪會不高興的——與昔日魔術管理層挽留奧尼爾的邏輯,簡直是異曲同工之妙。
就連奧尼爾都受不了這種羞辱,更何況是自尊心更勝過他的科比?結局可想而知,科比毫不猶豫地做出了放棄阿迪的選擇,並在日後投奔到了耐克的旗下。
不過,在贊助代言的江湖之中,存在著這樣一個潛規則:此前代言過其他品牌的球員,在改換門庭之後,很少有人會被新東家捧為頭牌。
所以,在科比與耐克籤約之後,雖然他得到了大額的贊助合同,可他無論身份還是地位都頗為尷尬。耐克寧可熱捧此時初出茅廬的詹姆斯,也不願意讓球技打磨成熟的科比成為自己的頭牌。
卡特裡外難做人:
與科比一樣,因為改換門庭而裡外難做人的,還有卡特。在1998年初入聯盟時,頂著「喬丹接班人」諾大名號的卡特,希望耐克能夠像是對待喬丹一般給自己一個子品牌,自然遭到了斬釘截鐵的回絕。於是,卡特憤而轉投彪馬,卻在兩年之後又重投耐克的懷抱。
但是,因為他此前代言彪馬太過深入人心,在提到卡特的大名時,人們第一反應都是彪馬,其次才是耐克。再加上贊助代言原本就有的潛規則,耐克花大價錢籤下卡特,卻不願給他頭牌的待遇,也就不足為奇了。
事實上,耐克之所以花費偌大的代價籤下卡特,與其說他們想在卡特的身上有所收益。不如說,他們更多的是出於打擊自己競爭對手的考量。
卡特沒有算到這一點,就興衝衝地投奔了耐克,結局可想而知,最典型的裡外難做人。
詹姆斯引三方角力:
作為當之無愧的天之驕子,詹姆斯自然也離不開贊助代言。而鮮為人知的是,在詹姆斯的高中時代,他身上的行頭全部都是阿迪達斯。甚至,在2002年的時候,阿迪達斯還疑似為籤約詹姆斯而造勢,提前趕出來了一雙詹姆斯系列的籤名鞋。
不過,阿迪很快就重複了耐克昔日犯下的錯誤,與瓦卡羅分道揚鑣。這位「球鞋之父」馬上就與銳步聯手,並且在當年的ABCD訓練營一度看似說法了詹姆斯。作為直接證據的,則是當時詹姆斯的腳上出現了一雙銳步鞋。看上去,銳步拿下詹姆斯幾無懸念了,一如昔日阿迪拿下科比一般。
然而,詹姆斯又豈是碌碌之輩,在真正看到讓他心儀的目標之前,他是不會籤字畫押的,一直在與銳步虛與委蛇。這時候,耐克卻突然出手了,他們直接砸下了7年9000萬美元,這個在當時的歷史第一球鞋合同,鎖定了詹姆斯的未來。
讓人玩味的是,當時科比的合同乃是5年4500萬美元,詹姆斯一場NBA正式比賽未打,合同金額就生生翻了一番。耐克高層究竟想要捧誰做頭牌的心思,其實已經昭然若揭了。
從美國球員與贊助商的那些事,不難解讀出這些球員各自的性格。科比與卡特之所以會落得同病相憐的結局,實際上也是他們在某些方面不夠縝密的結果。至於詹姆斯,他在這方面的才能簡直就是與生俱來的,讓人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