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要求,海事在行動!
為進一步落實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要求,持續加大力度打擊內河船舶非法排汙、內河船舶涉海運輸、非法捕撈、走私等違法、犯罪行為,守護長江口水上安全,近日,上海海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交通委員會、上海海警局、長江航運公安局上海分局等五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開展「護航長江口」專項治理行動的通告》:通告設立了一個攔截檢查區、發布了「五大禁令」,請相關航運企業、擬進入上海港水域的內河船舶注意相關要求。
海事小藍
接下來就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護航長江口」專項行動的具體內容吧!
一
方案解讀
(一)「護航長江口」專項治理行動時間
自2020年12月20日,為期三年。
(二)一個攔截檢查區
船員小王
請問在什麼水域設立了攔截檢查區?
海事小藍
將在長江上海段瀏河口警戒區至寶山警戒區段水域設立攔截檢查區。
船員小王
哪些船舶航經攔截檢查區可能會被攔截檢查?
海事小藍
所有擬航經該區域的3000總噸及以上砂石運輸內河船舶。
船員小王
航經攔截檢查區的3000總噸及以上砂石運輸內河船舶有什麼監管要求?
海事小藍
應當通過VHF73頻道向吳淞VTS中心報告船名、船籍港、載貨情況及下一港碼頭泊位,並按要求至指定水域接受檢查。
有圖有真相
(攔截檢查區水域示意圖)
下面是攔截檢查區水域詳情圖,建議橫屏觀看哦~
(三)「 五大禁令」
禁令·壹
禁止無明確航次計劃的3000總噸及以上內河船舶進入上海港水域。
船員小王
如何才能證明我船有明確航次計劃?
海事小藍
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監督規則》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要求,實施船舶進出港報告。
海事小藍
治理期間,上海港砂石碼頭經營人還需提前報告船舶作業動態計劃。
禁令·貳
禁止未持有有效船舶營運證、船舶證書和船員證書的內河船舶進入上海港水域。
船員小王
船舶證書和船員證書包括哪些?
海事小藍
船舶證書包括船舶國籍證書、船舶檢驗證書以及AIS標識碼證書等其他船舶證書,船員證書包括內河船舶船員適任證書、船員服務簿等其他船員證書。船舶營運證、船舶證書和船員證書均需要保持有效狀態。
禁令·叄
禁止未按規定配備船舶油汙水、生活汙水和生活垃圾儲存設施且保持正常使用的內河船舶進入上海港水域。
船員小王
以上船舶防汙染的設施配備有什麼要求?
海事小藍
具體要求請參照《內河船舶法定檢驗技術規則》和交通運輸部等四部委《長江經濟帶船舶和港口汙染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方案》。
禁令·肆
禁止未持有貨物合法來源證明的載貨內河船舶進入上海港水域。
船員小王
貨物合法來源證明有哪些?
海事小藍
包含但不限於水路貨物艙單、運單、提貨單以及提單等。
禁令·伍
港口經營人不得為未持有貨物合法來源證明的載貨內河船舶提供裝卸服務。
船員小王
對於砂石料碼頭經營人有什麼具體要求?
海事小藍
砂石料碼頭經營人要落實船舶進出港報告制度,至少提前24小時報告擬靠泊船舶信息,並提供擬靠泊貨物具有合法來源的書面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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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違法後果
1、違反本《通告》規定,由海事、交通部門依法嚴肅查處,並採取禁止靠離泊、作業、禁止離港等措施;
2、涉嫌無證駕駛或者妨礙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海警部門依法追究治安、刑事責任;
3、貨物來源不明的,由公安、海警等部門依法處置;
4、涉及「三無船舶」的,由公安、海警、海事等部門依法沒收、拆解。
二
內河船涉海運輸危害
(一)背景及現狀
近年來,海砂市場需求旺盛,為牟取暴利,大批內河船紛紛入海。相比海船,內河船穩性差、強度差、抗風差、裝備差、配員差,個別「三無」船舶則長期處於不適航狀態。因此,在寒潮大風等惡劣海況下,內河船極易發生險情事故。同時,為逃避監管,大批內河船往往開啟「套牌」AIS(船舶自動識別系統),甚至關閉AIS,嚴重擾亂通航秩序,造成事故頻發,碰撞、擱淺、沉沒和船員失蹤死亡,甚至發生連環事故,觸目驚心,嚴重威脅船員生命財產安全,嚴重威脅水上交通安全。
據統計,2018年全國共發生砂石運輸船造成人員死亡失蹤事故 53件、死亡失蹤124人、沉船23艘,其中15件較大事故,佔2018年較大事故件數的57.7%;2019年,全國水上發生人員死亡失蹤的事故中,涉及死亡失蹤1人以上的110艘船舶中,載運砂石類貨物35艘(佔31.8%),死亡失蹤70人(佔45.2%)。
(二)危險因素
未按規定開啟AIS,航行期間,特別是夜間航行難以被他船察覺,容易發生船舶碰撞
航區環境不同,容易造成船舶進水傾覆
船舶結構不同,容易在海上發生傾覆事故
內河船船舶設備不同,無法在緊急情況下保障自身船舶和船員安全
內河船船員能力不足,無法及時應對複雜的海上突發局面
(三)典型案例
案例 1
2020年3月1日凌晨,在一片漆黑的海面上,一艘滿載黃沙的南京籍內河船「寧雙順***」輪(船長99.8米,參考載重量為6000噸)和一艘漁船相撞,造成船體破裂進水沉沒,幸好海事部門救援及時,沉沒的內河船上的4名船員被及時救起。
案例 2
2020年3月30日,一艘揚州籍散貨內河船「神魚**」輪在北上航行的過程中,在泉州水域因甲板上浪嚴重導致船舶進水沉沒,5名船員遇險。事發時,臺灣海峽海況惡劣,東北風7至8級,浪高4至5米,救援環境相當惡劣,在海事局和東海救助局的徹夜奮鬥下,5名遇險船員於3小時後均被救起。
原標題:《護航長江口|五部門聯合通告:嚴厲打擊內河船涉海運輸等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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