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政辦〔2015〕43號
北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北海市加快推進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和管廊(管溝)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潿洲島旅遊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園區管委會,市直各事業、企業單位,各有關單位:
《北海市加快推進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和管廊(管溝)建設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5年4月23日
北海市加快推進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和管廊(管溝)建設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城市市政地下管線的規劃、建設和管理,促進城市地下空間統一規劃、合理開發和科學管理,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國發〔2013〕3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27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加快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桂建城〔2014〕47號)和《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工業和信息化委 新聞出版廣電局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能源局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開展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工作的通知》(桂建城〔2015〕16號)精神,滿足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需要,把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作為履行政府職能的重要內容,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城市安全運行為目標,統籌城市地下管線規劃建設、管理維護、應急防災等全過程,綜合運用各項政策措施,全面提高城市地下管線建設與管理水平。
二、總體目標
2015年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工作,編制完成地下管線綜合規劃。力爭用5年時間,完成城市地下老舊管網改造,顯著降低管網事故率,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用10年左右時間,建成較為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線體系,使地下管線建設管理水平能夠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應急防災能力大幅提升。
三、主要工作任務及要求
(一)地下管線普查工作。
普查範圍:城市範圍內的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廣播電視、工業(不包括油氣管道)、交通信號及監控等管線及其附屬設施,各類綜合管廊。
普查內容:包括基礎信息普查和事故隱患排查。①基礎信息普查應重點掌握地下管線的種類、數量、功能屬性、材質、管徑、平面位置、埋設方式、埋深、高程、走向、連接方式、權屬單位、建設時間、運行時間、管線特徵、沿線地形以及相關場站等信息。②事故隱患排查應全面摸清存在的結構性隱患和危險源,特別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隱患,包括:隱患地點、隱患類別、隱患部位、隱患描述、責任單位、責任人、是否有安全標識、是否採取整改措施等。
地下管線普查包括基礎信息普查和管線隱患排查兩個部分。基礎信息普查:主要掌握城市地下管線的基本情況、空間位置、空間關係和功能屬性;管線隱患排查:主要摸清地下管線運行存在的結構性隱患,全面了解地下管線的運營維護狀況和責任主體;清理、登記無主管線,明確管理責任主體。實施步驟:
1.前期準備階段(2015年4月)。
2015年4月前,成立市全面推進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和建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各有關單位於2015年4月前將本單位地下管線普查和建設管理工作機構建立情況、普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聯絡員報送北海市全面推進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和建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單位開展地下管線調繪資料收集工作。
2.組織實施階段(2015年4月—2015年8月)。
(1)2015年4月各有關單位(包括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廣播電視、工業(不包括油氣管道)、交通信號及監控等部門單位)開展普查勘測、探測。按照普查技術規程要求開展地下管線基礎信息普查(普查過程應有第三方監理)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工作指導手冊》,事故隱患排查。該工作要求並按《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2015年8月底前將相關地下管網普查成果提交北海市規劃局。
(2)建立地下管線資料庫及地下管線信息查詢系統。2015年8月底前完成市地下管線普查(三期)及建立地下綜合管線信息管理系統招投標工作,在地下管線基礎信息普查、事故隱患排查成果的基礎上,建立完善城市地下管線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和專業管線信息系統,實現地下管線信息的資源共享,同時逐步建立和完善地下管線管理與維護機制。2015年底前,完成全市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工作。
3.驗收階段(2016年1月—2016年2月)。
2016年1月完成全市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和信息系統建設工作總結,市全面推進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和建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進行成果驗收,鑑定標準原則要求達到省、部級以上成果獎項標準。
各部門於2016年2月前將所轄範圍內普查工作完成情況和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情況上報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城建處)、工業和信息化委、新聞出版廣電局、安監局、能源局。
(二)編制地下管線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
1.市規劃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工信委、住建局、城管局及各管線單位等有關部門單位,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地下管線綜合規劃,對各類專業管線進行綜合,結合城市未來發展需要,合理確定管線設施的空間位置、規模、走向等。編制城市地下管線綜合規劃,應注意加強與地下空間、道路交通、人防建設、地鐵建設等規劃的銜接和協調,並作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地下管線建設規劃的基本依據。
2.地下管線產權、管理單位應當根據地下管線綜合規劃和本行業發展規劃,編制行業地下管線及相關設施專項規劃並按程序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3. 市城管局統籌市住建局、規劃局、工信委及各管線單位等有關部門單位,會同市發展改革委根據地下管線專項規劃及年度重大項目投資計劃等編制城市地下管線年度建設計劃。
2016年底,完成地下管線的專項規劃編制工作。
(三)推進地下管線(管廊、管溝)規劃建設。
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推進綜合管廊、專業管溝的規劃、建設等工作。
1.2015年地下管線(管廊、管溝)建設計劃。建設項目從前期規劃審批作為抓手,注重推動地下管線建設工作。在開展新建城市道路建設中,做到把地下管線(管廊、管溝)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按照自治區住建廳《關於報送地下管線(管廊、管溝)建設項目的通知》(桂建城〔2015〕2號)要求,2015年推進主城區範圍內地下管線(管廊、管溝)建設。
2.開展地下綜合管廊工程試點,探索投融資、建設維護、定價收費、運營管理等模式,不斷提高綜合管廊建設管理水平。通過試點示範效應,帶動具備條件的城市結合新區建設、舊城改造、道路新(改、擴)建,在重要地段和管線密集區建設綜合管廊。鼓勵管線單位入股組成股份制公司,聯合投資建設綜合管廊,或在市政府指導下組成地下綜合管廊業主委員會,招標選擇建設、運營管理單位。市發改、住建部門督促各平臺公司在道路建設時同步建設管廊(管溝),並進行管廊(管溝)經營,避免道路二次開挖。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相關部門要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加強對城市綜合管廊建設的指導。
(四)開展老舊管線改造工作。
優先改造使用年限太久(供水超過30年、排水超過30年)材質落後和漏損嚴重的供排水管網。推進雨汙分流管網改造和建設,暫不具備改造條件的,要建設截流幹管,適當加大截流倍數。對存在事故隱患的供排水、燃氣、電力、通信等地下管線進行維修、更換和升級改造。對存在塌陷、火災、水淹等重大安全隱患的電力電纜通道進行專項治理改造,推進城市電網、通信網架空線入地改造工程。實施城市寬帶通信網絡改造,加快有線廣播電視網絡數位化改造。
各行業管理部門制訂全市統一管線遷改補償標準和管線遷改工作指導意見,市財政局、規劃局等部門配合相關工作。2020年底前,力爭完成城市地下老舊管網改造,顯著降低管網事故率,避免重大事故發生。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1.成立市全面推進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和建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地下管線普查建設辦):
組 長: 陳 維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劉志明 副市長
成 員:張文玉 市政府副秘書長
阮勇軍 市政府副秘書長
楊成連 市城管局局長
龐 洪 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羅遠鵬 市工信委副主任
賈志剛 市公安局副局長
陳潤龍 市財政局副局長
蔣 昆 市住建局副局長
唐鳳珍 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陳瑞海 市城管局副局長
曾偉先 市規劃局總工程師
朱起偉 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副局長
王慶國 市安監局副局長
莫鋒文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調研員
李秀龍 市人防辦副主任
鍾景宇 北海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何如青 合浦縣副縣長
鄧章輝 海城區副區長
羅德志 銀海區副區長
葉海源 鐵山港區副區長
王崇良 潿洲島旅遊區管委會副主任
何本東 市城投公司董事長
竇興明 市路港公司董事長
陳如坤 北海銀投公司董事長
各地下管線單位負責人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我市全面推進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和建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城管局,辦公室主任由楊成連擔任;辦公室副主任由賈志剛、陳瑞海、曾偉先擔任。辦公室工作人員從各單位抽調,主要負責傳達、落實領導小組指示精神和各項日常工作事務。
各縣、區和各職能單位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務必把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和建設管理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領導機構,明確工作責任,進一步細化分解工作任務,落實配套資金,全力推進項目建設工作。
各有關單位每月向市地下管線普查建設辦報送地下管線的地下管線普查、專項規劃編制和地下管線(管廊、管溝)建設進展情況。
2.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市城管局職責:
(1)負責我市全面推進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和建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工作, 做好統一組織協調工作。
(2)牽頭開展排水、管道燃氣、路燈照明管線普查工作。
(3)負責地下管線工程施工臨時挖掘城市道路、佔道、遷移綠化的審批和管理,杜絕亂建亂挖亂鑽行為。
(4)督促指導規範開展市政排水、燃氣、路燈照明管線的日常巡查管護工作。
(5)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本行業範圍地下管線建設的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市規劃局職責:
(1)開展地下空間資源調查與評估,制定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統籌地下各類設施、管線布局。
(2)負責牽頭地下管線的普查工作, 督查指導各管線單位的普查工作,匯總各管線單位提供的管線資料,建立地下管線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組織好普查成果驗收和歸檔移交等工作,滿足城市規劃、建設、運行和應急等工作需要,實現信息的即時交換、共建共享、動態更新,按規定集中統一管理利用地下普查成果。
(3)組織編制城市地下管線綜合規劃,督察指導各地下管線專項規劃編制,對城市地下管線實施統一的規劃管理。
(4)嚴格落實竣工測量以及檔案移交等制度;嚴格執行地下管線工程的規劃核實制度。
(5)規劃測繪部門在符合國家相關保密規定的前提下,應提供準確、全面且符合國家統一標準的地形圖和地理信息,並負責及時免費進行更新。
市住建局職責:
(1)牽頭開展給水管線普查工作;負責城市地下管線的建設管理工作,嚴格規範建設行為。嚴格落實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施工許可、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與監理等制度。督促相關行業管理部門抓好地下管線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管理及竣工驗收等工作。
(2)按職責統籌城市地下管線工程建設,按照先地下、後地上的原則,合理安排地下管線和道路的建設時序,負責監督項目業主在道路新(改)建時,按規劃同步建設電力、通訊等管溝,力爭一次敷設到位,並適當預留管線位置。
(3)?按規劃開展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工程;推進雨汙分流管網建設。
(4)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本行業範圍地下管線建設的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職責:
負責地下管線項目建設前期工作,並對口爭取國家資金支持。負責統籌電網建設工作;對接自治區能源局督促能源管線設施產權、管理單位,配合做好能源管線普查、規劃建設和運營維護管理工作。
市工信委職責:
負責督促電力管線設施產權、管理單位,規範開展日常巡查管護和普查工作;對接自治區通信管理局督促通信管線設施產權、管理單位,配合做好管線普查、規劃建設和運營維護管理工作;督促工業管線設施產權、管理單位,配合做好工業管線普查、規劃建設和運營維護管理工作。
市文新廣局職責:
負責廣播影視刊物報紙領域,對市民群眾宣傳地下管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負責督促廣電管線設施產權、管理單位,配合做好管線普查、規劃建設和運營維護管理工作。
市安監局職責:
負責對地下管線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督促做好地下管線普查和建設管理工作。
市財政局職責:
負責地下管線普查和建設管理中應當由財政承擔資金項目的財政資金籌措、安排、撥付,按法定程序辦理,監督指導財政性資金的規範使用,並對口爭取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支持。
市國土資源局職責:
負責地下管線建設項目用地保障等工作。
市公安局職責:
負責地下管線探測及開挖驗證過程中的交通組織和協調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治安監控、道路監控、交通信號等地下管線的現狀調繪、普查成果核驗及信息共享。
市人防辦職責:
負責提供人防工程的現狀資料;負責組織開展人防工程的現狀調繪、普查協調、普查成果核驗及信息共享。
各縣、區政府職責:
負責轄區管護範圍的地下管線普查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做好地下管線普查和建設管理工作。
潿洲島旅遊區管委會、各園區管委會及投融資平臺公司職責:
按職責配合做好地下管線普查、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規劃測繪部門職責:
在符合國家相關保密規定的前提下,應提供準確、全面且符合國家統一標準的地形圖和地理信息,並負責及時免費進行更新。
各地下管線產權、管理單位職責:
(1)開展地下管線普查工作,按照相關技術標準,對所屬地下管線及附屬設施、場站設施電子和紙質數據及相關屬性數據等資料進行整理,向市規劃局匯交;對普查成果中的所屬管線信息進行審核確認;負責所屬管線事故隱患排查,提出整改意見。
(2)負責地下管線的日常管理維護工作,建立地下管線巡護和隱患排查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配備專門人員對管線進行日常巡護,定期進行檢測維修,強化監控預警,發現危害管線安全的行為或隱患應及時處理。對地下管線安全風險較大的區段和場所要進行重點監控;要加強應急隊伍建設,提高人員專業素質,配套完善安全檢測及應急裝備。
(3)加強城市窨井蓋管理,落實維護和管理責任,發現危害管線安全的行為或隱患應及時處理。清查、登記廢棄和「無主」管線,明確責任單位,對於存在安全隱患的廢棄管線要及時處置,消滅危險源。
各縣區政府、潿洲島旅遊區管委會和各職能單位要根據上述部門職責對應明確本級有關部門的職責。要制定項目建設目標任務和工作計劃,做到任務到位、職責到位、措施到位。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進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
(二)統籌安排,保障經費。
積極爭取中央相關專項資金,整合專項經費和其他相關資金,支持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要落實配套專項經費,保障對地下管網普查、地下管線專項規劃編制和地下管線信息系統建設的經費投入。根據實際情況,拓寬資金渠道,創新地下管線建設管理體制機制,積極引進社會資本和民間資本投入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包括民間資本在內的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加快城市地下管線建設。
財政要落實專項普查和建設管理經費,切實保障普查和建設管理工作正常開展。普查經費 (包括辦公經費、探測經費、資料庫建立、數據錄入等費用) 應納入財政預算,由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按有關規定統籌安排使用。同時,設立普查工作考核獎勵專項經費,對積極參與、出色完成職責任務的單位予以獎勵,以表彰先進、鞭策落後。信息系統後期動態管理及維護費用列入日常管護經費。
(三)遵循標準,確保質量。
城市市政地下管線普查工作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嚴格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地下管線探測技術規程》(CJJ61-2003)和《城市測量規範》(CJJ8-2011)等相關標準執行,確保普查成果的準確、系統和完整。在檢查與驗收方面,採用探測單位質量檢查,專業管線單位確認,監理驗收,質檢站檢驗等嚴格把控。
(四)加強監督,嚴格考核。
一是強化監督檢查。按照本實施方案的時間要求,各部門需向市地下管線普查建設辦每月按時報送工作進度。二是將地下管線建設和管理工作納入績效考評。對工作進展情況、取得的成效進行考核,同時建立通報及約談制度。三是加強監管。對發現不按照規劃要求進行管線建設的,要依照相關管理辦法進行處罰。
(五)加強宣傳,形成合力。
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地下管線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時告知普查工作進展情況,增強市民保護地下管線、配合普查工作的意識,營造良好的普查氛圍。
(六)建立機制,長效管理。
地下管線管理是一項長期、持續的工作,要建立長效機制的動態意識和再普查意識,完善相關政策、建立健全地下管線竣工測量工作機制,實現地下管線信息資料庫及時動態更新、長效管理機制的有序高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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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門,北海軍分區,駐市部隊,武警北海支隊,各人民團體。
市人大辦,市政協辦,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北海海事法院。
各民主黨派北海市委會,市工商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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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4月23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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