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六段,趕逐汙鬼。
作者說,到了迦百農,耶穌就在安息日進了會堂教訓人。眾人很希奇他的教訓。因為他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文士。在會堂裡有一個人,被汙鬼附著。他喊叫說,拿撒勒人耶穌,我們與你有什麼相干,你來滅我們麼。我知道你是誰,乃是神的聖者。耶穌責備他說,不要作聲,從這人身上出來吧。汙鬼叫那人抽了一陣瘋,大聲喊叫,就出來了。眾人都十分驚訝,以致彼此對問說,這是什麼事,是個新道理阿。他用權柄吩咐汙鬼,連汙鬼也聽從了他。耶穌的名聲,就傳遍了加利利的四方。
本段結束。
這段話的路加福音版本在4:31-37。
在聖經書上沒有寫馬太福音引用這段話,不過實際上馬太福音是將其改寫、擴充成了好幾章。馬太福音沒有在4:23-25沒有寫趕鬼,只是說耶穌走遍加利利,在各會堂訓人、傳福音、醫治百姓各種病,說他的名聲傳遍了敘利亞,比馬可福音寫的傳遍加利利範圍更大了許多倍。要知道在幾百年前,整個猶太地曾長期被敘利亞王統治,所以在新約時期,猶太地的人都說亞蘭語。馬太福音說耶穌名聲傳遍了敘利亞,相當於說傳遍了敘利亞和猶太地,所以後面他還寫,從猶太地的各個地方有許多人來跟隨耶穌。當然這只是吹牛皮不用本錢。像後面說耶穌使五千人吃飽、使四千人吃飽,真的有那麼多人跟隨的話,就算吃飯真的不是個問題,官府也早已要派兵攻打他們。
第21句說到了迦百農,耶穌就在安息日進了會堂教訓人,馬太福音4:23就改成耶穌走遍加利利,在各會堂訓人、傳福音。
接下去馬太福音第5章又把教訓人的地方改到山上,教訓人的具體內容馬可福音沒有寫,馬太福音則整整列了第5、6、7章共3章。
第22句說因為他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文士。這句話正是在馬太福音第7章的結尾。
馬可福音的作者沒有想到太多理論性、指導教徒如何生活處事的東西,只想到編「耶穌傳道」的故事梗概,大家讀了馬可福音,只知道要信耶穌,卻不知道除了信之外,具體該怎麼做,馬太福音的這幾章「訓道」的內容,對宗教信仰來說,是補了馬可福音的不足。
在這話裡,作者寫耶穌出道做第一件神奇的事就是趕鬼。如果翻看後面,我們可以見到,作者寫耶穌行的神跡大部分都是趕鬼。怎麼那個時候鬼竟然有那麼多嗎,卻都是些什麼鬼呢。
在舊約裡,只寫耶和華禁止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但是從來沒有寫耶和華趕鬼,或者先知趕鬼。既然以前就有交鬼的,那麼鬼這個概念應該是早就存在的。在舊約裡的鬼,應該是指死人的亡靈。交鬼,就是與死人的亡靈說話溝通,能讓亡靈附在他的身上與其它人說話的意思。這點我們中國人也都很熟悉,因為直到現代,各地都還有些人說自己能交鬼。
在古時候,人因為恐懼死亡,不希望人死後就什麼都沒有,就由靈魂想出鬼魂,但是同樣因為人恐懼死亡,人們又很害怕看不見摸不著的鬼魂。我們中國人把「見鬼」說成是見到不乾淨的東西,以色列人同樣也是把鬼魂當作不乾淨的東西。
不過在舊約的時候,人們顯然沒有把「鬼」看得很重,那時人們把災禍都想成是神的懲罰,不是把所有運氣不好都怪到「鬼」的頭上。到猶大滅亡,因為先知書幻想出救世主將會來拯救以色列人,後來有點政治意圖的投機分子就說自己是救世主。說自己是救世主總得顯示點本事吧,他們就顯示出趕鬼、治病等本事出來。其實這些本事就是裝神弄鬼和合夥騙人,也就是舊約裡說的交鬼和巫術。
這些舊約中所禁止的事情,在新約時代改頭換面,就成了神的權柄。那時不止作者編出來的這個「耶穌」會「趕鬼」,各個「救世主」、各個「耶穌」都會「趕鬼」。這麼多人都會「趕鬼」,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當然也會,甚至外邦人也會。所以作者最重視的這項耶穌的本事,在當時來說其實根本沒什麼了不起的,也沒有吸引到很多的猶太人。
對猶太人來說,鬼本來應該也和我們一樣,是指人死後的陰魂。撒母耳記上第22章說掃羅請交鬼的婦人找死去的撒母耳,就可說明這點。馬可福音5:12寫耶穌治好格拉森(馬太福音8:28改為加大拉)被鬼附的故事中,說那被鬼附的人從墳墓裡出來,潛意思也是指鬼是死人的陰魂。不過在新約之後,他們普遍把鬼解釋成撒但或者其它墮落天使,所以基督教徒大多已不認為鬼是指死人的陰魂。
在福音書裡,趕鬼是耶穌主要的本事,也是最重要的本事。光馬可福音就提到耶穌趕鬼十幾次,趕出的汙鬼則更多,因為附在一個人身上的可能不止一個鬼。馬可福音16:9寫耶穌從抹大拉的馬利亞身上趕出七個鬼,第5章的趕鬼故事裡則說附在一個人身上有一大群鬼,也不知多少。在各個趕鬼故事中,有的人被鬼附可能是運氣不好,有的人被鬼附發瘋,有的人被鬼附成為啞巴聾子。正如我們常見的跳大神的人騙人的那樣,只要你有煩惱去找他,不管什麼煩惱,他都會說你是見到不乾淨的東西、被妖魔鬼怪附了。以前沒有現代科學可以解釋各種自然現象,沒有現代醫學醫治人們的各種病症,在神棍們的引導下,人們以為鬼是各種不好遭遇的原因、以為趕鬼可以治百病。
到現代,大部分人生病都知道去醫院看病,而不是請神趕鬼。這些就說明,古時說的鬼附身是多麼荒唐啊。其實所謂的鬼都是人心裡想出來的,只要不信鬼,就不會怕鬼,不怕鬼,也就沒有什麼鬼。既然沒有鬼,又何需趕鬼呢。
作者寫耶穌出道做第一件神奇的事就是趕鬼,是因為這是當時「救世主」們最流行的本事,沒有這個本事不好意思稱自己是「救世主」。第24句作者借「汙鬼」的口告訴信徒:耶穌是神的聖者,第27句又說「他用權柄吩咐汙鬼,連汙鬼也聽從了他」。這兩句話就是作者編這個故事的目的:告訴以色列人,耶穌是神的聖者,他有趕鬼的權柄。
第七段,治好彼得嶽母和許多病人。
作者說,他們一出會堂,就同著雅各約翰,進了西門和安得烈的家。西門的嶽母,正害熱病躺著。就有人告訴耶穌。耶穌進前拉著他的手,扶他起來,熱就退了,他就服事他們。天晚日落的時候,有人帶著一切害病的,和被鬼附的,來到耶穌跟前。合城的人都聚集在門前。耶穌治好了許多害各樣病的人,又趕出許多鬼,不許鬼說話,因為鬼認識他。
本段結束。
這段話的馬太福音版本在8:14-17,路加福音版本在4:38-41。馬可福音寫耶穌「進前拉著他的手,扶他起來,熱就退了」,馬太福音寫耶穌「把他的手一摸,熱就退了」,路加福音寫耶穌「站在他旁邊,斥責那熱病,熱就退了」。各人寫的治病方式都不同,「拉手」和「一摸」可以勉強認為差不多,但是路加福音寫的「斥責」可是完全不一樣的動作啊。
彼得是福音書裡唯一提到有嶽母的耶穌的門徒,有嶽母自然是結過婚的。按照常理,其它沒有提到嶽母的,也未必沒有結過婚。其實在馬可福音裡,作者提到彼得的嶽母,是因為彼得是第一大配角,幾乎所有耶穌需要門徒配合的戲,都是彼得出場。所以在這裡,作者想寫門徒的嶽母生病需要耶穌醫治,這個角色當然非彼得莫屬。他不是有意要指出彼得是結過婚的,也沒有暗示其他門徒都是單身的。
但是在馬太福音19:10-12,「馬太」寫門徒說「,夫妻既然這樣,不如不娶」,而耶穌則回答「這個秘密不是誰都可以領受的」,這相當於就是暗示只要福音書沒有提到過「嶽母」、「妻子」、「兒子」的門徒都是單身的,相當於暗示單身的才是神揀選的。這幾句話害了以後不少基督徒,有些人信了神之後,就說自己這一生是奉獻給神了,不再婚娶,有的則已經結婚的情況下還離婚掉。當然,結婚生子是人類的天性,大部分信徒就算信神還是希望自己能夠結婚的,有些人是結不了婚,或者感情受到打擊,不婚只是以信神為藉口。
後來的歌林多前書9:5說,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彷佛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這裡寫的「磯法」就是福音書裡說的彼得。這句話說明「保羅」不贊同不婚主義,試圖糾正馬太福音的說法,指耶穌的其他門徒及弟兄都和彼得一樣有結婚。但是他說要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又使很多基督徒陷入擇妻困境,因為他們可能很難找到合適的「信主的姊妹」。這個問題只有在歐洲廣泛信仰基督教的時候才不成為問題。在君士坦丁大帝之前,基督教是非法的。在現在的非基督教國家,基督教雖然合法,但是信眾太少。很多基督徒本身條件就不大好,再加上要找「信主的姊妹」,就更難達成結婚的目的。
我們前面說過,馬太福音暗示耶穌的門徒不婚可能是有他的苦衷的。因為他知道所謂的耶穌和十二門徒都是虛構出來的,如果說他們都有結婚的話,人們就會問,誰是他們的兒子,誰是他們的後代。按照神理,耶穌的門徒如果有子孫傳下來,他們也應該比較聞名才對。另外,那個時候確實也有很多他們教派的信徒娶不到妻子、結不了婚,這些話也可以視為是為這些人的安慰。
作者說彼得的嶽母害熱病,我們從原文看就是發燒。有的經學家說,彼得嶽母可能是得了瘧疾。本來就是假的故事,沒必要猜得那麼詳細。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發燒都是很常見的。現代醫學告訴我們發燒並不是病,而是病的症狀,有太多病都會引起發燒。如果病人是生活在現代的話,可以通過一些醫學檢查知道具體的病因,至於古代,就算有真人真事,我們也已不能確定病因。不過有一點我們可以確定,新約將發燒當作一種病來治,正是說明古人對病症的認識有限。如果說真的有神的話,就應該知道是什麼病引起的發燒,將其真正的病因治好,而不是只把表面的發燒治好。
古代人雖然普遍都信神,但是他們衛生意識不如現代人,衛生條件也不如現代,可想而知,他們會經常被細菌和病毒感染,他們也更會發燒。發燒致不致命,要看發燒的病因,像流感、瘧疾、腦炎等在古代就是九死一生的,作者將耶穌治好發燒放在趕鬼之後排第二倍,說明那時的人們發燒比較普遍,人們對發燒也很恐懼。發燒都能讓他們如此恐懼,很明顯可見,信神對他們的身體健康並沒有幫助,否則的話,完全不至於這樣嘛。
作者寫耶穌治好彼得的嶽母的病,是為了引出很多病人來向耶穌求醫、很多被鬼附的人來求耶穌趕鬼的故事。治病、趕鬼這些是當時「救世主」們通常幹的活,所以也是作者替他作品的主人公耶穌安排的主要工作。
第34句說「耶穌治好了許多害各樣病的人,又趕出許多鬼,不許鬼說話,因為鬼認識他」,這句話是作者的這段話主要要表達的意思,仍表示上一段最後說「他有吩咐法鬼有權柄」同樣的意思。作者說不許鬼說話,因為鬼認識他,是裝神弄鬼、故作神秘,他是要讓信徒們產生這樣的感覺:耶穌並不想宣揚他的身份,只是「鬼」們多口,才不小心洩露給你們知道。
第八段,在加利利各會堂傳道。
作者說,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時候,耶穌起來,到曠野地方去,在那裡禱告。西門和同伴追了他去。遇見了就對他說,眾人都找你。耶穌對他們說,我們可以往別處去,到鄰近的鄉村,我也好在那裡傳道。因為我是為這事出來的。於是在加利利全地,進了會堂,傳道趕鬼。
本段結束。
這段話的路加福音版本在4:42-44,馬太福音則在4:23、治好彼得嶽母的病之前已經寫過。這段話沒什麼好講的,它的重點也是在最後一句話,講耶穌走遍加利利全地傳道趕鬼。
因為是虛構的事,作者也沒有想耶穌花多少時間能走遍加利利的各地。我們中國有句古話說:說書的一張嘴,拉車的跑斷腿。這句話意思是說講故事是一句話的事,但是實際上要做到卻可能要很長時間。加利利地區的大小大約有3000平方公裡,一個人如果挑大的地方走一走,也許兩、三年能走遍,但是如果小地方都去的話,可能四、五年也走不遍。雖然約翰福音跟其它三部福音書矛盾很多,但是約翰福音書裡提到三次「逾越節近了」,所以經學家一般認為耶穌受洗之後傳道時間是三年,其實三年時間一個人走不了多少地方。
另外,在古代的時候,不同的教派公開去傳教是一件很危險的事。就像後來基督教的傳教者很多被處死一樣,伊斯蘭教創始人穆罕默德在傳教的時候數次被毆打、石擊,差點被迫害致死,後來他拉起了軍隊才脫離被迫害的危險,並且在後來建立龐大的阿拉伯帝國。如果耶穌真的到加利利的各地會堂去傳教,肯定會發生一些驚險或者有趣的故事,這些故事不值得寫一寫嗎,怎麼能輕輕巧巧地一句話說走遍加利利的全地就過去了呢。
第九段,潔淨麻風病人。
作者說,有一個長大麻風的來求耶穌,向他跪下說,你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耶穌動了慈心,就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大麻風既時離開他,他就潔淨了。耶穌嚴嚴的囑咐他,就打發他走,對他說,你要謹慎,什麼話都不可告訴人。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又因為你潔淨了,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對眾人作證據。那人出去,倒說許多的話,把這件事傳揚開了,叫耶穌以後不得再明明的進城,只好在外邊曠野地方。人從各處都就了他來。
本段結束。
這個故事的路加福音的版本在5:12-16,而馬太福音版本在8:1-4,還在耶穌治好彼得的嶽母之前。在馬太福音的作者看來,可能麻風病要比熱病對人的傷害更大,所以他將耶穌治好麻風病人的故事調整到治好熱病的前面。如果說馬可福音記載的是實事的話,馬太福音所作的調整就是弄虛作假。不過實際上我們知道,兩個作者都知道他們是在編造虛假故事。
我們以前說過,麻風在古代根本沒有辦法醫治,在律法書裡給出的辦法是隔離,這個辦法應該是從埃及學來的。舊約中唯一寫治好麻風病的是虛構的先知以利沙治好亞蘭元帥乃縵,辦法是只要去約旦河中沐浴七回就行。我們當然知道約旦河水是不可能治得好麻風病的,如果能治得好,那麼對以色列人來說,麻風就不會是個問題,福音書也不用以耶穌能治好麻風病來顯擺。我們前面說過,趕鬼、治病是當時「救世主」們標配的本領,但是沒有一個「救世主」敢當面表演治好麻風瘋人,因為這個病對古人來說,很難造假。所以說耶穌能治好麻風病,從這點也可看出作者是在編故事。實際上越是在神話中說什麼人能治好的什麼病,越是證明這個病在當時是沒辦法治好的。因為如果能治好,就是普通人的本領,「救世主」就不用拿治好這個病來向人們顯擺。
第44句說你要謹慎,什麼話都不可告訴人。這話是故作神秘、欲縱故擒,目的是讓讀者覺得,耶穌本來是不想讓人將此事傳揚出去的,後來病人不聽耶穌的話,將此事傳揚出去,所以這事是真實的,並不是耶穌吹牛皮。馬可福音後面還有好幾處寫不可告訴人,用意都是一樣的。
第44句後半句說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又因為你潔淨了,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對眾人作證據。這是根據利未記第14章所寫,麻風病人是否好了,要祭司確認過,如果祭司覺得他已經好了,就要按規定獻贖罪祭,祭司為他贖罪後,才算正式潔淨。最後說「對眾人作證據」,並不是說讓他向眾人證明耶穌能治麻風,而是說通過規定的程序向眾人證明他已經潔淨,可以讓他回歸群體生活不再被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