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澎湃新聞
原標題:今日頭條狀告今日油條引關注,百度騰訊也曾被「傍大牌」
近日,今日頭條一紙訴狀,把與其名字相近的今日油條起訴到了法院。
今日頭條為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產品。而今日油條是河南今日油條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早餐門店。
天眼查信息顯示,今日頭條以商標權權屬、侵權糾紛為由,把今日油條告到了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對此,今日油條的老闆曾回應上遊新聞稱,其是今日頭條的忠實用戶,「傍大牌」只是覺得好玩。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梳理發現,百度、騰訊等知名網際網路公司也曾被「傍大牌」。此外,「益達 YIDA」「蔡林記」「阿里巴巴」等近期申請註冊的商標,均因「構成對馳名商標複製和摹仿」不予註冊。
今日頭條和今日油條
據紅星新聞報導,今日油條門店從招牌到口號,再到菜單,和今日頭條APP有多處相似點。從裝修風格來看,這家店主要使用了紅白兩色,招牌上的字體和圖標都與今日頭條相似。其中,今日頭條APP的口號是「你關心的,才是頭條」;而今日油條的口號是「關心你的,才是好油條」。
天眼查信息顯示,河南今日油條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於今年5月13日註冊,註冊資金是100萬,目前的經營狀態為存續,屬於商務服務業,其經營範圍為:餐飲企業管理;食品加工;食品科學技術研究;批發兼零售:預包裝食品,初級農產品。
前述報導還顯示,河南今日油條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在註冊後的第二天就開始申請商標,且其從5月至今共申請了16個商標,包括「今日油條」「餅多多」以及「快手抓餅」等。目前,這16個商標都處於「等待實質審查」階段。
營業不到四個月,今日油條被告上法庭。
9月11日,今日頭條以商標權權屬、侵權糾紛為由,把今日油條告到了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
被告上法庭,這讓今日油條的老闆張新亞始料未及。他曾回應上遊新聞稱,他天天刷今日頭條APP,是忠實用戶,「傍大牌」只是覺得好玩而已,「喜歡它的風格,愛看上面的新聞。開油條店時,就找人這樣設計了,沒想到被告侵權了。要是判我輸,我只好面對。」
百度、騰訊也曾被「傍大牌」
此類事件不在少數。澎湃新聞梳理發現,百度、騰訊也曾陷入被「傍大牌」事件的司法案件。
據法制網2019年6月13日報導,山東騰訊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傳媒公司」)因侵犯「騰訊」商標專用權、構成不正當競爭,被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騰訊經濟損失30萬元。
前述報導載明,山東傳媒公司不僅在企業名稱中使用了「騰訊」字樣,在其官網及廣告設計服務中還使用「騰訊傳媒」「騰訊百事通」等標識,且突出使用「騰訊」二字。
法院審理認為,山東傳媒公司使用「騰訊傳媒」的行為,會誤認為該服務由騰訊提供,或誤認為該公司與騰訊存在某種特定聯繫,侵犯了騰訊的涉案「騰訊」商標專用權。與此同時,該公司使用「騰訊」企業字號,足以使公眾將該公司以及其提供的廣告設計服務與騰訊公司產生混淆、誤認,構成不正當競爭。
另據中國智慧財產權諮詢網2018年12月18日報導,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深圳市億百度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由於在相關網站、店面招牌、菜單及經營場所內裝潢上使用「百度烤肉」文字標識,並突出使用「百度」二字,侵犯了百度公司的商標權並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應賠償百度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350萬元。
前述報導載明,法院認為,消費者看到「百度烤肉」等字眼時,容易將被告的餐飲服務與百度公司建立直接聯繫,減弱「百度」商標的顯著性。被告在企業名稱中直接使用「百度」字號,主觀上具有攀附「百度」商譽的故意,客觀上藉助了「百度」作為原告註冊商標多年累積的聲譽,造成了市場的混淆和誤認,其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益達 YIDA」「蔡林記」「阿里巴巴」等商標均不予註冊
澎湃新聞查詢中國商標網發現,在近期的商標註冊申請中,「益達 YIDA」「蔡林記」「阿里巴巴」等商標在被提出異議後不予註冊。
中國商標網2020年9月7日發布的《第31199616號「益達 YIDA」商標不予註冊的決定》載明,被異議商標「益達 YIDA」指定使用商品為第6類「金屬軌道;金屬鉸鏈;金屬門把手;金屬門插銷」等。
而「非醫用口香糖」商品上的「益達」商標經長期使用與廣泛宣傳已為相關公眾所熟知。上述「益達 YIDA」與該馳名商標漢字構成完全相同,已構成對「益達」馳名商標的複製和摹仿。
上述「決定」載明,依據《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三款、第三十五條規定,國家智慧財產權商標局決定「益達 YIDA」商標不予註冊。
此外,據中國商標網2020年9月4日的公告,被異議商標「蔡林記」指定使用於「包;旅行箱;書包」等商品上,對使用於「熱乾麵;麵條及米麵製品」的「蔡林記」商標已構成複製和摹仿,其行為利用「蔡林記」商標市場聲譽,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有損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因此「蔡林記」商標不予註冊。
今年7月14日,中國商標網還公布了一則關於「阿里巴巴」的公告,被異議商標「阿里巴巴」指定使用服務為「電視播放;有線電視播放」,被判定其文字複製馳名商標「阿里巴巴」,不予註冊。
專家:要培養市場競爭中的誠信意識
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楊宇宙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品牌方要避免他人惡意攀附,要注意以下四個方面:商標註冊要完善,包括商標標識,商標類別的布局等,要有前瞻性;適當做一些防禦性的商標註冊;做好商標監控,一旦發現其他人惡意註冊,及時提起商標異議或者無效等措施;發現被惡意註冊後,要及時通過異議、無效等方式維護合法權益。
上海大學法學院智慧財產權法教授許春明和北京市百瑞(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趙璇也提出了上述相同的建議措施。
趙璇舉例解釋「防禦性的商標註冊」:「老乾媽」不僅把商標做了全品類註冊,還註冊了「老乾爹」之類的近似商標。
《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許春明和趙璇均介紹,根據上述規定,被「傍大牌」的品牌方可以根據「馳名商標受跨類保護」原則,提交公司的影響力、市場佔有率、廣告投入及營收材料,申請認定為馳名商標,享受跨類保護。
許春明分析,在今日頭條和今日油條的商標糾紛中,今日頭條可以申請認定馳名商標。
雖然許春明認為可以採取以上措施,但他坦言,以上措施一方面會增加商標申請方及註冊審批部門的時間和精力,增加成本;另一方面,這些措施也治標不治本。
此外,許春明稱,採取以上措施,還會衍生出其他問題,比如,商標申請方防禦性註冊全品類的商標後,多出來、沒有用途的商標還存在三年不使用會被撤銷的問題。
趙璇認為,商標需經審查方能註冊,但實踐中苛求管理部門做到全方位無死角的完美審查並不現實。近年來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對商標侵權打擊力度很大,《商標法》等法律法規針對商標侵權也有相應救濟措施。
「(上述四個措施)都是無奈之舉,」許春明認為,要消除這類現象,最根本的是要培養國家市場競爭中的基本誠信意識,讓品牌方注重對自己品牌的塑造和對自己產品技術的創新,而不能「傍大牌」「搭順風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