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9/22 9:38:27
來源:文匯報 作者:張鵬 選稿:東方網教育頻道 陳樂 夏荔
日前,人社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做好2018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其中明確,2018年度各省(區、市)中小學正高級教師指標數共計3604個,其中上海地區59個。正高級教師的評審要適當提高中小學、幼兒園高級教師崗位比例,擔任學校和教研機構行政領導職務的正高級教師不得超過總數的30%。此外,中小學教師到鄉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經歷,將成為申報高級教師職稱的必要條件。
《通知》還明確,嚴禁利用職務之便為本人或他人評定職稱謀取利益,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
適當提高中小學、幼兒園高級教師崗位比例
《通知》強調正高級教師的評審將以職業屬性和崗位要求為基礎,區分不同學科特點,充分考慮音體美等學科教師教育教學實際,完善充分體現中小學教師崗位特點的評價標準。
評審將對中小學、幼兒園和特殊教育教師等實行分類評價,把師德放在教師評價的首位,堅持重師德、重能力、重業績、重貢獻,突出教育教學實績,引導教師潛心育人。
進一步暢通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評聘渠道,適當提高中小學、幼兒園高級教師崗位比例。
學校和教研機構行政領導不得超過正高級教師數量的三成
《通知》中明確,要堅持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進一步創新評價辦法,提高評審質量,增強評審結果的公信力。
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要體現培養教育家型教師的政策導向,由人社部、教育部統一確定指標數量,實行總量控制。
評審通過的正高級教師中,擔任學校和教研機構行政領導職務的不得超過30%。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結果年底前報人社部、教育部備案,未經備案不予認可。
繼續向農村和艱苦邊遠地區傾斜
此次評審要求,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脫貧攻堅部署,進一步推進城鎮教師向鄉村學校、薄弱學校流動,將中小學教師到鄉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一年以上經歷作為申報高級教師職稱的必要條件。
據悉,同等條件下中、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向「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傾斜,向農村教師傾斜。長期在農村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放寬學歷要求,不作論文、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提高實際工作年限的考核權重。
「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基層中小學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實行總量控制、比例單列,不佔各地專業技術高級結構比例。有條件的地方可建立農村和艱苦邊遠地區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委員會或評審組,進行單獨評審。
允許所教專業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專業不一致的教師參與職稱評審,促進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一專多能教師專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