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聽老家一位在鄉鎮中學工作的長輩說起一件事,讓他滿心鼓舞,鬥志昂揚。他所在學校有一位工作了36年的老教師,聘上了正高級職稱。
這位長輩之所以高興,是因為他已經在這所中學工作了33年了,是教齡和校齡第二長的,而這位老教師還有3年退休。
交談中得知,他真正在乎的不是正高級職稱這個榮譽,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就這點文化程度怎麼好意思說自己是正高」(他是小中專畢業)。他真正在乎的是正高級職稱對應的工資待遇,特別是退休後的高收入,與副高(他的副高也是因為在鄉鎮工作時間長通過定向評價上的)差距十分明顯。
我在想,如果他們在乎的是工資待遇,為什麼要繞一個職稱的圈子呢?如果是為了褒獎他們多年的奉獻,為什麼不直接給提高工資待遇呢?更何況,職稱的核心作用是水平評價,而他們自己都知道自己的水平不行。
我不禁在想,現在這麼多中小學教師抱怨職稱評審不公平,他們關心的到底是職稱還是待遇呢?這些評上高級職稱的中小學教師的水平真的夠高級職稱嗎?
我想,他們真正關心的恐怕是待遇,在現在大學教授都有些名不副實的情況下,這些中小學教師中,又有幾個真正能夠配得上「教授」水平的呢?
現在想來,中小學教師最大的訴求壓根就不是更高的職稱比例或者更公平的評審方式,因為對於中小學教師來說,如果真正公平的評價,他們是沒有幾個能評上高級職稱的,現在的職稱比例不是太低,而是太高了!
他們關心的只是待遇!
中小學教師值得給相對不錯的待遇嗎?我認為,值得!中小學教師的平均收入水平至少應該不低於社會平均工資,他們的工作值這個價。
中小學教師的辛苦和貢獻應當直接用待遇來補償,而不應用職稱來背負這個責任!
有人會問,為什麼不說不低於公務員工資呢?
其實,我是比較支持新加坡制定公務員工資的方式的(不是水平)。公務員工資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掛鈎,或者說與市場好壞掛鈎,而不應旱澇保收。如果社會經濟發展的好,說明治理的好,公務員幹得好,就應當高薪;如果經濟發展不好,說明治理的不好,公務員幹得不行,就應當低薪。
我不反對公務員高薪,但前提是要把國家管理好,社會經濟發展好,工作水平要能夠配得上這個高薪。
我反對公務員旱澇保守,因為如果沒把國家管理好,社會經濟發展不好,就不配拿高薪。
我從來不支持讓公務員無私奉獻,因為聖人從來少見。獎罰分明,才能激勵他們認真工作。
所以,我不建議包括中小學教師在內的任何行業的工資以公務員作為比較的標準,因為公務員工資不應當是固定的,而應當與治理水平掛鈎。
至於服務態度什麼的,壓根不重要,我們需要的是能夠治理好國家的人,而不是只會微笑著哄人高興的服務。
也許有人奇怪,為什麼我覺得公務員工資可以和治理水平、經濟等掛鈎,而中小學教師沒有和什麼掛鈎呢?
因為,我沒有想明白,中小學教師的工作如何量化,考試考得好?家長滿意?工作負責?好像都不好作為直接標準。
如果能有一個比較合適的量化評價標準的話,我想我也支持中小學教師工資與其掛鈎,幹得好就高薪,幹不好就低薪,一直幹不好就開掉!
一堆妄言,隨便看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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