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華圖寧夏教師招聘考試網同步未知發布:2020寧夏特崗教師招聘考試備考資料:化學容器與使用辦法,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如有疑問請加【2019寧夏教師招聘考試交流群匯總】 ,更多資訊請關注寧夏教師微信公眾號(ningxiajsht),寧夏教師招聘考試培訓諮詢電話:0951-6028571/6027571 18295188220,微信號:ht18295188220
特崗教師考試時候涉及語文、數學、政治、體育、音樂、生物、美術、化學等,今天寧夏教師招聘考試網主要給大家整理的是化學容器與使用辦法,考生可以收藏,當做備考2020寧夏特崗教師招聘考試的資料。
1、 試管
(1)、用途:
a、在常溫或加熱時,用作少量試劑的反應容器。
b、溶解少量固體。
c、收集少量氣體的容器
d、用於裝置成小型氣體的發生器。
(2)、注意事項:
a、加熱時外壁必須乾燥,不能驟熱驟冷,一般要先均勻受熱,然後才能集中受熱,防止試管受熱不均而破裂。
b、加熱時,試管要先用鐵夾夾持固定在鐵架臺上(短時間加熱也可用試管夾夾持)。試管夾應夾在的中上部(或鐵夾應夾在離試管口的1/3處)。
c、加熱固體時,試管口要略向下傾斜,且未冷前試管不能直立,避免管口冷凝水倒流使試管炸裂。
d、加熱液體時,盛液量一般不超過試管容積的1/3(防止液體受熱溢出),使試管與桌面約成45°的角度(增大受熱面積,防止暴沸),管口不能對著自己或別人(防止液體噴出傷人)。反應時試管內的液體不超過試管容積的1/2。
2、燒杯
用途:
①溶解固體物質、配製溶液,以及溶液的稀釋、濃縮
②也可用做較大量的物質間的反應
注意事項:受熱時外壁要乾燥,並放在石棉網上使其受熱均勻(防止受熱不均使燒杯炸裂),加液量一般不超過容積的1/3(防止加熱沸騰使液體外溢)。
3、燒瓶:
有圓底燒瓶,平底燒瓶用途
①常用做較大量的液體間的反應
②也可用做裝置氣體發生器
4、錐形瓶
用途:
①加熱液體,
②也可用於裝置氣體發生器和洗瓶器
③也可用於滴定中的受滴容器。
注意:使用燒瓶或錐形瓶時容積不得超過其容積的1/2,蒸發溶液時溶液的量不應超過蒸發皿容積的2/3
5、蒸發皿
通常用於溶液的濃縮或蒸乾。
注意事項:
①盛液量不能超過2/3,防止加熱時液體沸騰外濺
②均勻加熱,不可驟冷(防止破裂)
③熱的蒸發皿要用坩堝鉗夾取。
1,反應容器
(1)可直接受熱的:試管、蒸發皿、燃燒匙、坩堝等
(2)能間接受熱的:燒杯、燒瓶、錐形瓶(加熱時,需加石棉網
2,存放藥品的儀器:廣口瓶(固體)、細口瓶(液體)、滴瓶(少量液體)、集氣瓶(氣體)
3,加熱儀器:酒精燈
4,計量儀器:託盤天平(稱固體質量)、量筒(量液體體積)
5,分離儀器:漏鬥
6,取用儀器:藥匙(粉末或小晶粒狀)、鑷子(塊狀或較大顆粒)、膠頭滴管(少量液體)
7,夾持儀器:試管夾、鐵架臺(帶鐵夾、鐵圈)、坩堝鉗等
8,其他儀器:長頸漏鬥、石棉網、玻璃棒、試管刷、水槽,
9,不能加熱:量筒、集氣瓶、漏鬥、溫度計、滴瓶、表面皿、廣口瓶、細口瓶等
(編輯:寧夏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