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趙瑩瑩)「北京地區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為5%至12%,企業可靈活選擇確定比例。」日前,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發文件,明確將繼續執行企業自主靈活選擇繳存比例的政策。昨日,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從今起,企業申請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再需要提交資產負債表等7項材料。
據介紹,所謂自主靈活選擇繳存比例,是指在北京地區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中,企業性質單位可在5%至12%範圍內自主靈活選擇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所選比例須為整數,無需提交任何證明類材料;非企業性質單位的繳存比例為12%。但需注意的是,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中的「單位繳存比例」和「個人繳存比例」須一致。
何時可以選擇確定繳存比例?記者了解到,對於新建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可以在辦理住房公積金登記開戶時,在5%至12%範圍內自主選擇繳存比例。而對於已建住房公積金的企業,一般在每年6至7月辦理「跨年清冊核定」業務時,繳存比例每年可調整一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優化全市營商環境,簡化審批流程,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授權管理中心審批企業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的申請。根據政策要求,單位為職工在5%至12%範圍內繳存住房公積金有困難的,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沒有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的,經全體職工2/3以上同意並籤字確認,單位可以申請在1%至4%範圍內選擇繳存比例後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次申請降緩繳的期限為一年。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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