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真的太霸道,不僅把我們家水停了,還強制我們全家都不能乘坐電梯。」今天上午(12月14號),1007接到家住莆田市城廂區學園南街寶廈日月潭小區的胡先生的投訴,說自己對小區的公攤水電費計費方式有疑義所以拒繳,結果自家就被物業強制斷水,現在有家也難回。
「物業不僅斷水,還不允許我坐電梯回家」
胡先生表示,小區於2012年交房,入住前每家每戶都交了水錶的立戶費,但不知道為何,小區始終沒有進行一戶一表改造,所以大家的水費還是交給物業,再由物業統一交給自來水公司。
從2017年開始,胡先生對小區的公攤水電費產生的懷疑。「小區到處設置廣告燈箱,地下車庫還開了家洗車店,我們都懷疑這些水電費,都是計算到大家的公攤裡」。
胡先生說,自己曾多次要求管理小區的寶廈(莆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寶廈物業)提供水電公攤費用的具體明細,但對方只公布了大致數據,並沒有列明洗車店還有廣告牌等的水電費,到底是否包含在大家繳納的水電公攤費裡。
「你物業有責任公布具體的明細,但始終拒絕公布,所以我從2017年年底就開始拒繳公攤費用。」胡先生說,自己到物業去交自己家裡的水費,物業則表示必須和水電公攤一起繳納才收取,「就這樣,幾年時間累積了好幾千元錢」。
據胡先生介紹,今年物業公司將自己告上法庭,今年10月底,法院判決物業因為沒提供水電公攤的明細,所以敗訴。「我以為看到了希望,結果11月23號,物業直接將我們的水切斷了,還不允許我家人乘坐電梯上樓」。
家裡停水後,給胡先生的生活帶來了不小的麻煩:每天只能從鄰居家提水洗衣做飯,洗澡也只能用電熱棒加熱後再洗,為了節約用水,全家人儘量少喝水以減少上廁所次數,由於住在高樓,只有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敢下樓。
物業:是為了照顧大多數業主利益
記者隨後聯繫上了寶廈物業相關負責人王經理,他承認確實對胡先生採取了斷水以及限制乘坐電梯的措施。
王經理解釋稱,胡先生所欠的費用裡,包含了自家用的水費。據他介紹,由於小區建設得比較早,所以一直沒有獨立水錶,都是業主根據使用量把費用交到物業處。所以從2017年開始,物業已經替他墊付了幾千元錢的水費,截斷水錶是因為其欠物業太多錢,至於限制其乘坐電梯,是為了照顧大多數繳納了公攤費用的業主的利益。
「對於水電公攤的明細,我們已經請當地房管部門來核算過,是沒問題的。」王經理說,洗車店以及廣告燈箱等使用的電費和水費都是單列的,並沒有計算在業主的公攤裡。
對於法院的判決,王經理表示已經上訴。
律師:物業做法涉嫌違法
上海建緯(福州)律師事務所卓文彬律師表示,按照相關的物業法律法規,物業公司向業主收取水電公攤費時,是需要向全體業主公示具體明細的,否則業主有權拒交。
「在這起事件中,物業是無權斷業主的水電的,所以物業的做法涉嫌違法。」卓律師表示,既然雙方已經走司法途徑解決問題了,那麼就應該尊重法院的判決,「業主可以先向物業主管部門投訴,實在不行,就反訴物業公司,要求對方馬上恢復供水並賠償相應損失」。
對於此事的進展,1007也將持續關注。
(記者、編輯:廖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