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有個「老鄉雞」餐飲店,這對廣大市民來說眾所周知。安徽還有個餐飲店名叫「徽鄉雞」,在省城也有不少家店。近日,這兩家餐飲公司在合肥高新區人民法院對簿公堂,針對「像不像」這個問題展開激辯。「老鄉雞」認為對方侵權了,要求停止侵權賠償損失;「徽鄉雞」認為沒有侵權,其有自己的特色和品牌。
老鄉雞
「徽鄉雞」和我長得很像
安徽老鄉雞餐飲有限公司(下稱「老鄉雞」)訴稱,其依法享有「老鄉雞」的商標權益。2012年8月21日,肥西老母雞農牧科技有限公司在商標註冊分類第43類註冊「老鄉雞」商標,服務項目包括:住所(旅館、供膳寄宿處)、備辦宴席、自助餐廳、餐廳、飯店、旅館、快餐館等。
2014年1月1日,肥西老母雞農牧科技有限公司與「老鄉雞」正式籤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授權其在安徽地區使用「老鄉雞」等商標,許可費用為40萬。同時,肥西老母雞農牧科技有限公司授權老鄉雞公司以自己名義在全國範圍內對上述商標的任何侵權行為開展商標維權活動。
「原告自2003年10月在合肥市設立、經營以來,先後獲得眾多在業內具有較大影響力的榮譽稱號,目前在安徽省快餐店行業具有非常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老鄉雞」表示,安徽百利徽鄉雞餐飲服務有限公司(下稱「徽鄉雞」)在明知上述事實的情況下,於2016年7月在肥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註冊成立,故意在其經營及許可經營的多家快餐店中突出使用與「老鄉雞」極其相似的「徽鄉雞」字樣,意圖攀附「老鄉雞」的商標商譽,欲與「老鄉雞」商標造成混淆,誤導公眾,使一般公眾誤認為「徽鄉雞」與「老鄉雞」之間具有關聯性,屬於侵權行為。
「更為嚴重的是,對方在其經營以及許可經營的快餐店中故意採用與『老鄉雞』快餐店完全一致的白色字體店名、綠色背景裝潢以及同樣的店內桌椅、隔斷裝潢,誤導公眾,使一般公眾誤以為雙方之間具有關聯性,屬於不正當競爭。」
「老鄉雞」將「徽鄉雞」起訴至高新區法院,要求「徽鄉雞」立即停止在其經營以及其許可經營的快餐店中使用「徽鄉雞」字樣;立即停止在其快餐店中使用與原告經營的「老鄉雞」快餐店相同或近似的裝潢(特別是停止使用白色字體店名、綠色背景裝潢以及店內桌椅、隔斷裝潢。);賠償損失40萬元。
徽鄉雞
我和「老鄉雞」完全不同
徽鄉雞辯稱,其所使用的「徽鄉雞」與「老鄉雞」完全不用,無法構成近似,且「徽鄉雞」、「徽鄉」本身為合法有效的註冊商標,因此,不存在不正當競爭或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徽』與『老』在字形、讀音及含義上明顯不同,且『老鄉』為常用漢語詞彙,而『徽鄉』為我方自造的帶有多重含義的詞。『雞』為通用的名稱。」被告稱,其經營的快餐店的裝潢以及餐飲內容具均有自身的鮮明特色,本身與「老鄉雞」有顯著區別,「徽鄉雞」已經在店頭招牌上以大字註明「徽菜餐飲連鎖品牌」,店內也有「徽菜味道」等字樣,已明確所提供的是徽菜這一專門種類的餐飲,與「老鄉雞」提供的籠統意義上的快餐存在明顯差別,徽菜快餐與安徽快餐含義有巨大不同,消費者看到徽菜後能明顯意識到區別。
「我方擁有獨自自主品牌,獨特企業文化的餐飲公司,並非攀附對方品牌,更不可能故意使公眾產生誤認;『老鄉雞』並非僅以其所說的以綠底白字作為統一裝潢風格,其風格實際上多樣,因此我們以單一的綠底白字進行裝修不會造成混淆。」
另外,「徽鄉雞」認為,其店頭招牌中均有雞頭部的正面卡通圖案,這一點與「老鄉雞」的不同。
對於「徽鄉雞」是否對「老鄉雞」構成侵權,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將持續關注。
李楠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文 劉職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