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富民強省步伐,促進全省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現就繼續支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簡稱湘西自治州)加快經濟社會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繼續支持湘西自治州加快發展的戰略意義和總體要求
1.現實基礎。湘西自治州是我省的老、少、邊、山、庫區,也是集中連片的貧困地區。改革開放以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湘西自治州的發展,先後下發了《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實施「八七扶貧攻堅計劃」的意見》(湘發(〔1994〕17號)、《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繼續支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扶貧攻堅的意見》(湘發〔1999〕18號)、《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抓住西部大開發機遇加快湘西自治州發展的若干意見》(湘發〔2001〕10號)、《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湘西地區開發的決定》(湘發〔2004〕12號)及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全州廣大幹部群眾齊心協力,紮實苦幹,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產業建設步伐加快,基礎設施和群眾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各項社會事業不斷進步,貧困面貌發生了較大變化。但是,由於多方面原因,湘西自治州目前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仍很低,主要表現在發展速度慢、經濟總量小、地方財政困難、農民收入低,全州尚有66萬低收入人口,加快湘西自治州經濟社會發展的任務還很艱巨。
2.戰略意義。繼續支持湘西自治州加快經濟社會發展,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搶抓國家西部大開發和中部崛起戰略機遇,促進我省區域協調發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實加快扶貧步伐,增進民族團結,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是把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實現產業興州,增強自身造血功能,促進湘西自治州經濟社會良性循環、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對構建和諧湖南、加快富民強省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
3.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五個統籌」,以財政增效和農民增收為目標,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企業主體,堅持改革創新、開放帶動,加強基礎產業、基礎設施和基礎工作,加大扶貧開發力度,切實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增強自我發展能力,著力推進優勢產業建設、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建設和社會事業建設。到2010年,力爭全州生產總值突破220億元,年均增長10%以上;財政收入達到2l億元,年均增長12%以上;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年均增長20%以上;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2800元,年均增加200元以上;新解決25萬低收入農村人口穩定脫貧問題,人民生活總體達到小康水平,為進一步加快湘西自治州經濟社會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二、大力發展優勢產業
4.著力培育工業支柱產業。結合湘西自治州自身優勢,按照政府引導和企業主導相結合的原則,支持產業集群發展,壯大一批核心企業,打造一批拳頭產品。集中力量突出發展農產品和礦產品精深加工、生物醫藥、電力能源、建築建材等產業,重點支持酒、菸草、肉製品、茶製品、植物油、果王素、茶多酚和錳、鉛鋅、鋁、釩等產品的發展。省直有關部門要積極協調、指導做好湘西自治州的產業發展規劃,搞好項目前期工作,爭取更多的項目納入國家西部大開發和中部崛起支持範圍。對已經納入省「十一五」規劃和湘西地區發展規劃的產業發展項目,要加強調度銜接,確保項目及早竣工投產。在工業項目資金上要予以傾斜,省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包括實施「小巨人」計劃的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以及扶持優勢產業集群發展的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安排給湘西自治州不低於全省平均水平。省湘西地區開發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要把湘西自治州作為支持重點。對省規劃內產業項目的貸款予以貼息,並在引導資金安排上給予適當傾斜。推進創業基地和工業園區建設,支持湘西自治州每個縣市建立1個工業園區,對省級以上(含省級)工業園區的主要道路、環保等基礎設施建設,省湘西地區開發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給予貸款貼息支持。對效益良好、手續完備、資金落實的項目,省國土資源部門在用地指標上予以傾斜,有關項目收費予以優惠。
5.加快發展優勢特色農業。穩定發展糧食生產,鞏固基本口糧自給率。按照產業化的思路,支持優質柑桔、優質綠茶、菸葉、獼猴桃、高山返季蔬菜、雙低油菜、中藥材等高效經濟作物基地建設,支持湘西黃牛、山羊等草食動物及庫汊精養名特優水產品養殖業的發展。優先支持湘西自治州農牧業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技術改造和品牌培育,重點扶持一批成長性好、輻射帶動能力強的骨幹龍頭企業和示範性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省每年安排的農業項目專項資金對湘西自治州傾斜,積極支持湘西自治州向國家申報農業項目。
6.積極支持發展旅遊業。重點發展民族文化旅遊和生態綠色旅遊,加快培育壯大旅遊支柱產業。突出鳳凰、德夯、猛洞河(棲鳳湖)、裡耶四大旅遊板塊,打造「神秘湘西」和「魅力湘西」旅遊品牌。加快旅遊重點縣市配套設施建設,支持吉首市和鳳凰縣創建中國優秀旅遊城市和旅遊強縣。支持湘西自治州旅遊景區(點)建設,提升旅遊業服務水平,支持開發大型民族文藝節目。省直有關部門要積極協助做好湘西自治州旅遊發展總體規劃。積極推行旅遊開發扶貧。建立少數民族地區旅遊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發展民族旅遊業。
7.大力發展邊境民族貿易。充分利用湘西自治州地處渝、鄂、黔等省結合部的區位優勢,加強物流園區、物流中心和物流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提升一批傳統商品批發市場和零售商品購物中心,鼓勵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把吉首市建設成為我省西部地區重要的商品集散中心,省第三產業引導資金予以重點支持。繼續執行和落實好國家「十一五」期間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品生產企業在貸款和稅收等方面的優惠政策,落實民族貿易網點建設和民族用品定點生產企業技術改造優惠政策。
8.努力構築外向型經濟。幫助湘西自治州壯大外貿企業,開展對外工程承包和勞務經濟合作。國家支持我省的中部地區外經貿發展促進資金對湘西自治州予以重點支持。積極支持湘西自治州擴大外商投資領域,鼓勵外商投資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旅遊資源等開發,幫助爭取境外機構貸款、企業投資和國際無償援助。
三、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9.突出公路交通建設。認真落實國家西部大開發、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等政策,爭取國家對湘西自治州交通建設重大項目的支持。湘西自治州納入國家和省規劃的高速公路、幹線公路、農村公路建設及其他交通工程建設項目,需要湘西自治州配套資金的,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予以免除或減少。湘西自治州境內高速公路建設資金除國家補助外,全部由省負責籌措。積極支持農村公路「通暢工程」建設,對縣到鄉鎮公路建設項目,納入國家計劃安排的,國家及省安排補助資金53萬元/公裡,未納入國家計劃的,省安排補助資金40萬元/公裡。繼續支持湘西自治州內264公裡縣際公路建設。對納入《湖南省「十一五」幹線公路改建規劃》的項目,根據公路不同等級和技術標準,省安排補助資金200萬元一350萬元/公裡。加大支持湘西自治州行政村通水泥路或瀝青路建設力度。交通扶貧資金重點支持湘西自治州公路建設。加快常德至吉首、吉首至茶洞高速公路建設,爭取國家建設資金落實到位。加快吉首至懷化、花垣至張家界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爭取早日開工。根據交通發展狀況,考慮將花垣經裡耶至龍山的公路列入全省幹線公路改造規劃。支持鐵路站場建設,加快黔江經永順至張家界鐵路前期工作。
10.推進城鎮建設。加快吉首市和其他縣城、重點名鎮建設步伐,著力抓好道路和公共運輸、供水、排水與汙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燃氣和綠化等六大類項目建設。省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小城鎮建設專項資金安排重點向湘西自治州傾斜。積極爭取國債資金和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支持湘西自治州城鎮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11.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指導水資源的綜合規劃、配置、開發和合理利用。積極利用亞洲開發銀行貸款,加快吉首、保靖、鳳凰等城市防洪工程建設。加大防洪水庫建設和病險水庫治理力度,突出山洪災害的防治。爭取將武水、酉水大型灌區改造納入國家支持範疇,省重點支持小I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小流域的綜合治理。繼續把湘西自治州作為全省解決人口飲水安全建設的重點地區,力爭「十一五」期末解決大多數農村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
12.加快城鄉電網改造步伐。積極推進湘西自治州電力體制改革,理順電力管理體制,加強電網規劃、建設和管理。重點支持花垣等地220千伏輸變電工程建設,完善220千伏主網,增強湘西自治州電網的吞吐能力。適當超前建設湘西自治州城市配電網,繼續加強農村配電網建設,不斷提升農村電氣化水平,增強湘西自治州城鄉電網的供電能力和供電可靠性。根據湘西自治州周邊地方的電力市場情況,實行與之相適應的靈活電價機制。
13.抓好通信網絡建設。支持湘西自治州實施村村通電話工程、寬帶網絡工程、電子政務及公共信息網建設工程和農村信息化建設工程,加快電話網、光纜傳輸、移動通信、數位電視無線地面接收等基礎設施建設,實現鄉鄉通寬帶、行政村村村通電話以及交通幹道、旅遊區和城區移動網無縫覆蓋的目標,逐步提高自然村通電話的比例。
四、搞好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
14.強化生態建設。把生態環境建設放在突出位置,堅持加快經濟發展和保護生態環境並重。繼續支持把湘西自治州列入國家西部退耕還林工程項目實施區,把湘西自治州重點生態公益林納入國家和省森林生態效益補助範圍,優先啟動湘西自治州石漠化和崩崗等水土流失治理。支持速生豐產林建設,湘西自治州新造林貸款優先申請國家財政貼息。工業原料林建設項目由湘西自治州進行可行性審查。儘快啟動308省道阿拉營--鳳凰段、209國道鳳凰--永順青坪段綠色通道建設。新建吉首紅楓省級森林公園。繼續實施生態家園富民計劃。加強農村節能工程建設和新能源開發,支持沼氣池、兩省灶等農村能源項目建設,積極實施「鄉村清潔工程」。加快發展農村小水電,積極推進以電代燃料工程建設,爭取納入國家試點。
15.搞好環境保護。全面治理環境汙染,依法淘汰落後的生產能力和生產工藝,實現工業「三廢」達標排放。支持吉首市環境汙染治理和龍山、永順、花垣、保靖、瀘溪、古丈等縣以及吉鳳經濟開發區的汙水和生活垃圾處理廠項目建設整體列入國家建設計劃,搞好武水、酉水流域汙染綜合整治。儘快實施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程,建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體系,對嚴重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治理。支持環境監管、監測能力和預警體系建設。省級環保專項資金和其他環保資金安排向湘西自治州傾斜,省集中的排汙費、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對湘西自治州實行傾斜。加大對湘西自治州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勘查、開發、保護和合理利用的政策支持力度。
五、加快社會事業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
16.推進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大力支持湘西自治州建設科技創新體系。繼續組織實施湘西科技專項,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推進新型工業化進程,重點支持新材料、現代農業、生物醫藥等特色產業核心技術研發,著力培育科技型龍頭企業和中小企業,推動新產業的形成和傳統產業的優化升級。優先支持湘西自治州申報國家級科技計劃項目,在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申報、評審、立項上給予傾斜。積極支持湘西自治州建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示範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區域特色的支柱產業。加大對湘西自治州科技開發專項資金投入,構建縣市、鄉鎮、村新型科技服務體系。
17.加快發展教育事業。支持湘西自治州鞏固九年制義務教育成果,有條件的縣市力爭5年內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十一五」期間,繼續組織省內經濟發達地區省級示範性高中對口支援湘西自治州薄弱中學建設,幫助湘西自治州每個縣市創建1所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辦好1所示範性職業中學,在此基礎上,支持每個縣市建設好綜合職教中心。加快發展農村中小學校現代遠程教育。全面完成湘西自治州中小學D級危房改造,逐步建立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長效機制。結合農村中小學布局,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支持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5年內中央支持我省基礎教育的專項資金繼續向湘西自治州傾斜。加快吉首大學、湘西民族職業技術學院的建設和發展,支持吉首大學重點學科、重點專業和重點實驗室的建設。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受教育的權益,全面落實國家「兩免一補」政策,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除雜費,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費補助。省高等學校國家助學貸款和助學金,優先資助湘西自治州籍貧困大學生。
18.加快發展文化事業。加強文化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重點建設好龍山裡耶秦簡博物館,對裡耶古城遺址和鳳凰古城歷史文化街區實施搶救性保護。對未達國家標準的縣級文化館、圖書館完成改建和擴建,支持湘西自治州新建、改擴建163個鄉鎮文化活動中心。支持湘西自治州實施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加強流動文化服務,構建流動演出服務網絡。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進民族文化產業化。大力發展廣播電視事業,力爭2010年實現村村通廣播電視。
19.加快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抓好鄉鎮衛生院建設,省安排的湘西地區建設資金向湘西自治州傾斜,力爭「十一五」期間,完成鄉鎮衛生院的危房改造和配套建設,改擴建一批縣級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和婦幼保健院。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應急醫療救治體系和衛生監督體系,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加大對湘西自治州衛生技術人才培訓力度,用5年左右的時間為每個鄉鎮衛生院培養3-5名衛生技術人才。推進社區衛生服務建設,提高社區衛生服務能力。到2010年,在吉首市建立機構設置合理、服務功能健全、人員素質較高、運行機制科學、監督管理規範的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省裡在有關設備配置和人員培訓方面予以支持。加強兒童免疫規劃工作,到2010年免疫規劃疫苗全程合格接種率以鄉鎮為單位達到90%以上。省對湘西自治州各縣市開展與預防接種相關的工作給予經費補助。全面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醫療救助制度,按14∶3∶3的比例落實省、州、縣三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配套資金。省扶貧資金安排湘西地區農村鄉鎮衛生院建設的部分要向湘西自治州傾斜,省農村衛生裝備經費要保證湘西自治州農村衛生裝備在2010年前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
20.努力擴大就業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整合各種培訓資源,加大技能培訓扶貧力度。繼續推進「陽光工程」,對農村勞動力免費進行轉移技能培訓,力爭80%的受訓農民實現轉移就業。加強勞動力市場及信息網絡建設。完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制度。中央和省就業補助資金、企業養老保險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和省級調劑金、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資金,對湘西自治州予以傾斜。支持湘西自治州建立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完善城鄉低保、醫療救助制度。大力發展社會福利事業,對敬老院、光榮院、福利院和優撫事業單位建設加大支持力度。
21.加強人才培養工作。定期從湘西自治州選拔一批專業技術人員和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到高校、企業、科研機構和「西部人才班」學習培訓。創新幹部交流機制,堅持每年從省直部門和省內發達地區選拔一批優秀青年幹部到湘西自治州的縣市掛任領導職務,從湘西自治州選派一批年輕幹部到省內和沿海發達地區掛職鍛鍊。招考公務員時,在同等條件下對少數民族考生給予適當照顧。積極為湘西自治州企事業單位搭建人才引進與使用平臺,繼續實施湘西地區特聘專家崗位制度。進一步完善科技、教育、衛生、文化等專業人才定期到湘西自治州農村開展智力扶貧制度,鼓勵各類人才及大專以上畢業生到湘西自治州發展、創業。對自願到湘西自治州參加開發建設的各類人才,可實行「戶口不遷、身份保留、來去自由」的政策,在職稱評聘、工資待遇、住房條件和社會保險等方面予以優惠。在湘西自治州普遍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深入開展為湘西自治州搭建科技平臺工作,組織各類專家圍繞湘西自治州農業產業發展開展科技諮詢、技術指導,為當地培養各類實用人才。支持湘西自治州及所轄各縣市建立和培育人才市場,通過規範化的市場運作,引進緊缺人才,用好現有人才,培養後備人才。
六、加大扶貧開發力度
22.繼續搞好扶貧攻堅。堅持繼續把湘西自治州作為我省扶貧開發的主戰場。認真執行《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01-2010年)》(見國發〔2001〕23號文件)和《湖南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見湘政發〔2002〕7號文件),加大對湘西自治州的扶貧投入,每年安排給湘西自治州的財政扶貧資金不少於全省扶貧資金的30%,以工代賑資金不低於全省以工代賑資金的35%,湘西地區開發扶貧資金不少於50%,積極幫助湘西自治州實施整村推進扶貧開發。繼續執行湘發〔1999〕18號文件規定省直部門、省轄6市對口扶貧湘西自治州的制度,爭取和配合中直機關、單位到湘西自治州定點扶貧。積極拓展外資扶貧、民間扶貧渠道。優先啟動湘西自治州異地扶貧搬遷項目。
23.加大對庫區移民的扶持。逐步建立促進湘西自治州庫區經濟發展、移民增收、生態保護、社會穩定的長效機制。繼續加大對湘西自治州大中型水庫庫區縣的扶持力度,省控移民資金對湘西自治州重點支持,優先安排鳳灘、五強溪庫區後期扶持資金。加強庫區基本口糧田及配套水利設施、庫區交通、供電、通信和社會事業等方面的基礎設施建設。通過貸款貼息、投資補助等方式支持能直接讓移民受益的生產開發項目。增加庫區移民培訓投入,優先安排庫區移民培訓計劃,促進庫區勞務輸出。繼續執行鳳灘、五強溪、碗米坡三大庫區移民企業享受優惠電價政策。省直有關部門要根據《國務院關於完善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意見》(國發〔2006〕17號)精神,積極向中央為庫區移民優先爭取更多的項目支持。
七、加大財政信貸政策支持
24.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全面落實湘西自治州享受國家關於民族自治地區、西部大開發和中部地區崛起以及我省湘西地區開發的有關優惠政策,對湘西自治州新辦企業稅收繼續實行省與縣市分享,重點向縣市傾斜的政策。在安排湘西地區開發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時,優先考慮湘西自治州帶動性強、效益好的重點產業項目。加大對湘西自治州的轉移支付力度,適當提高對湘西自治州縣市的標準支出水平,逐步增加省財政對湘西自治州的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充分考慮湘西自治州各縣市財政狀況,適當降低財政困難縣市社會事業項目建設配套比例。繼續加大對湘西自治州財源建設的支持力度。省財政與省民委每年安排給湘西自治州的支持經濟不發達地區資金不低於全省的45%。
25.加強金融信貸支持。鼓勵各金融機構加大對湘西自治州的金融支持。各國有商業銀行省分行應按照項目貸款相對集中、短期貸款分級審批的原則,適當擴大湘西自治州分支行的貸款審批權限。鼓勵各金融機構加大對湘西自治州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特別是中小企業信貸的營銷力度,湘西自治州區域內金融機構的新增存款應儘量用於當地經濟建設。充分用好貸款利率浮動政策,通過對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合理評估進行科學的貸款定價。通過風險溢價彌補貸款損失,提高信貸投放的積極性。進一步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為各類企業開辦融資租賃、公司理財和帳戶託管業務,允許對經營效益好、貨款回籠快、信用等級高的企業發放信用貸款。加大對成長性企業的信貸支持。進一步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把農村信用社真正辦成「農民的銀行、社區的銀行」。支持湘西自治州中小企業信貸擔保體系建設。省內各級人民銀行要充分利用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對湘西自治州境內的金融機構進行資金支持,鼓勵當地農村信用社在限額內用好、用活支農再貸款,在加強風險防範的前提下,增加支農貸款的投放。積極引導、鼓勵商業銀行擴大對湘西自治州境內非公有制企業的票據融資,根據需要提供再貼現支持。扶貧貸款的增量投放給湘西自治州應不低於全省增量的30%,並相應匹配信貸資金。積極支持湘西自治州符合條件的企業優先發行企業債券。支持1-2家企業通過國內主板市場、中小企業板市場或境外資本市場上市。
八、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26.落實領導責任。省委、省政府一如既往高度重視、大力支持湘西自治州加快經濟社會發展。省湘西地區開發工作領導小組要把加快湘西自治州經濟社會發展放在突出位置,並切實擔負起組織領導責任,積極協調解決發展中的具體問題。
27.搞好協調配合。各級各部門要繼續把支持湘西自治州經濟社會發展作為義不容辭的責任,特別是省直有關部門和省轄對口支援市要按照湘發〔1999〕18號文件的要求,明確領導分工,專人負責,加強服務,搞好協調配合,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省直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向國家爭取西部大開發政策對湘西自治州的支持,做好項目銜接和有關配套工作。
28.狠抓工作落實。湘西自治州各級黨委、政府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開拓思路,在積極爭取國家和省支持幫助的同時,立足現有基礎,立足本地優勢,團結帶領全州廣大幹部群眾,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精神,真抓實幹,銳意進取,切實落實好省委、省政府加快湘西自治州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促進經濟社會發展邁上新的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