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國內還是國外,每逢節日,學生們總會送些禮物給老師,以感謝老師對他們的栽培。但是,在國外的不少國家,教師收禮是有著嚴格的規定的。
美國老師收禮規定很具體「美國老師喜歡收禮嗎?喜歡的,一次,我記得一位快退休的老師收到學生的禮物卡,非常開心,當著大家的面打開,還親吻了一下信封。」一個留美學生回憶。不過,美國對於教師收禮有規定,且每個州甚至每個學校,對於老師收禮都有嚴格的要求。
以麻薩諸塞州為例,該州法律規定,公立學校的老師在收到學生贈送的禮物時,如果價格在10美元以上,就必須上報。至於家長送禮,無論價值多少,必須上報。如果是一個班集體贈送的禮物,價格可以在50美元以上,但不能超過150美元。這樣的禮物不需要上報,但不能透露具體哪一位學生出了多少錢,禮物上面也不能有具體學生的名字。如果孩子需要老師寫推薦信或者評語的時候,家長贈送的禮物,哪怕低於50美元,這種禮物也是不能收的。
以紐約市來說,由於公立學校的老師屬於公務員(課程)體系,所以老師首先必須遵守不得接受與紐約市有生意往來的公司超過50美元(含50美元)的禮物的原則。對於學生的禮品,紐約市規定,每名學生的禮物價值不得超過5美元。教育部門不僅限定了禮物的價值,還強調學生們送老師禮物應該遵循「自願且廉價」原則。教育部官員稱,制訂這一規定是為了避免老師與學生間的利益衝突,以防老師對學生有不公平的待遇。
那麼,老師可以接受哪些禮品呢?學生可以送一枚自製的賀卡、一張寫有感謝話語的照片;買一份小禮物,例如一束鮮花、一根髮帶來表達學生的心意;手工作品,可以是工藝品也可以是烘焙小點心,重點是必須自製,這樣更能體現出感恩之情。在美國的教師節,老師收到學生的一個小禮物就非常感動,尤其是學生自己製作的禮物。在美國老師心裡,花錢的禮物遠不如自製的禮物好,所以美國孩子送給老師的禮物,經常是一枚自製的禮品。
幾年前,賓夕法尼亞州斯沃思莫爾學院的生物學副教授科林·普林頓建了一個網頁,上面列出了送禮給理科教師的一些建議。其中一個建議禮品是防彈背心,因為鑑於美國校園槍擊事件頻發,穿著它上課可以更有保障。
為了防範學校的官員和老師受賄,阿拉巴馬州道德委員會發文,規定列舉了可以接受的禮物,如:水果籃,家裡自製的餅乾、聖誕節的裝飾品、課堂用品等。如果接受過於貴重的禮物就有可能觸犯法律,受賄者可能面對牢獄之災並罰款6000美元。
美國學校不僅對於老師收禮有規定,而且在這方面經常進行宣傳教育,且專門有人管理和監督。一位移民美國的華裔學生回憶:
一天晚上去學校上課,學校女學監跑進教室說:「同學們,請允許我打攪大家5分鐘,中國新年快到了,恭喜發財!」她一邊用不太流利的粵語說,一邊雙手抱拳。「我知道,在中國文化裡,新年有送紅包的習俗,那麼,你們要給老師送紅包或禮物嗎?」她在黑板上畫了幾個小圖,順便把手裡預先準備好的信封開玩笑塞到老師的裙子衣領裡:「你們可以這樣嗎?不可以,我會查出來的,老師會犯法,你們也會犯法。」
初到美國的華人,出於孩子成長的考慮,在教師節的時候,總想向老師表達一下心情,在不了解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往往碰壁。媒體披露,有位孩子剛到西雅圖上學的中國家長,為了感謝學校老師的幫助,買了個價值200美元左右的iPod送給老師。
老師當即說,「太貴重了,不能收!」見家長執意要送,老師表示,可以把禮物捐獻給學校圖書館。但是第二天,家長卻收到了學校退回來的禮物,還附有一封信函。信上說,「尊重你們家人的想法,但禮物不能收。學校的政策是任何機構或教員都不得接受來自申請人家庭的禮物。」「學校制定這個政策的目的是為了避免一個申請人不夠格卻被接受。你的兒子被接受也僅僅是憑藉他自己的能力。我們希望儘量減少這樣的跡象--他感覺自己被接受,是一個禮物幫助了他。」
此外,按美國學校的規章制度,老師不能接受家長或者學生請客吃飯,一旦被發現,老師很可能就被辭退。在美國人看來,吃了家長的飯,很可能影響老師對孩子的判斷,可能出現偏袒現象。
韓國老師收禮須向校長報告在韓國,教師節又被稱為恩師節,韓國政府把每年的5月15號定為韓國的恩師節。除非是周末,恩師節這一天不休息,學生們一般都會戴著一朵玫瑰花去上學,送給老師以表心意,所以這一天也是老師們最開心的一天。
在韓國,恩師節時可酌情收受學生贈送的手絹、襪子等小禮物,但事後須向校長報告,且老師要回贈學生文具或書本等。年紀稍大一點的學生還會由班長組織大家湊份子,給老師買一件稍微貴重一點的禮品,比如整套的護膚用品、咖啡杯具等。而作為家長來說,一般情況下,大多數家長都要送禮。有些家長怕孩子受歧視,還會給老師送紅包。如此一來,韓國社會漸漸就出現了給老師送禮相互攀比的現象。
為了抑制愈演愈烈的送禮風,韓國政府規定,在恩師節這一天,學校放假一天,如此既可以讓老師好好過節,也可以杜絕家長送禮。政府要求,家長在恩師節前後至少一個月的時間裡,不要去學校,以免有送禮的嫌疑。調查員在下班時還要對教師進行抽查,看看他們的車裡有沒有不正當的禮物。令人奇怪的是,在韓國,如果老師接受家長饋贈的現金金額足夠大的話,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但是,韓國法律並不懲罰行賄者,只懲罰受賄者。所以,這幾年的恩師節,很多教師為此主動閉門謝客,不敢收取紅包了。
韓國首爾市最新師生賄賂禁止政策規定:教師收受學生及其家長禮品券或現金價值10萬韓元(人民幣530元)以上的,不但面臨被解僱的風險,失去每月幾百萬韓元的收入,還會影響到自己的退休金;不足10萬韓元的,也將面臨警告或減薪的懲罰。根據規定,韓國普通市民和公務員都可舉報教育部門公務員或教育廳派遣工作人員收受錢財行為,舉報人可獲受賄人接受財物和招待相應金額10倍以下、職務相關不當利益罰款及沒收金額20%以下獎勵,獎金總額上限為3000萬韓元(約合16萬人民幣)。
德國老師收禮:大束花屬違規,小束花算合法德國有著悠久的師範教育歷史,國家特別重視教師教育工作。在德國,教師原則上均為國家公務員,通常情況下,德國學生或家長沒有向教師私人送禮的習慣。只有在班主任換屆、中學畢業典禮等特殊時候,學生們才會集體捐款為老師購買紀念品。但由於禮品標準不能超額,導致送禮困難。例如一個30人的班級,即使每位學生僅捐款1歐元,結果也會超標。
德國政府規定:如果屬於公司「廣告宣傳品」,公務員可接受價值5歐元以下的物品,如掛曆、原子筆等。該規定同樣適用於享受公務員待遇的教師,此規定對禮品範圍及價值有詳細規定。在非展示性活動中,學校領導不得接受任何場合的贈送門票。只有在帶領學生外出活動時,教師們才可接受主辦方提供的免費車票、贈券或者機票等。根據德國2014年11月公布的相關規定,教師接受學生或家長贈送的禮物價值合計不能超過10歐元(約合75元人民幣),超過10歐元算受賄,如果學生很想送老師小禮物,法律也是允許的。比如送花,大束是違規,小束才算合法。
據德國《柏林日報》2014年12月30日報導,柏林一名中學女教師收取學生價值約200歐元(約合1500元人民幣)的禮物。這是一件什麼禮物呢?德國媒體報導,這是一件羅裡奧特(Loriot)式的雕塑:兩個男人坐在浴缸中。這件售價198歐元的藝術品是柏林中學10年級的學生在學年結束時,送給他們親愛老師的告別禮物。然而學生們的一番好心卻給這位女老師帶來了麻煩。
麻煩開始於一名不滿的學生家長。這位顯然了解收禮規定的父親告發了此事,於是檢查院對教師收禮一事進行了調查。結果是:如果要避免被起訴,教師需要繳納4000歐元(約合3萬元人民幣)的罰金。
此事在德國引起了人們的熱議,很多人批評此事荒唐。一名基民盟的教育專家對德國《每日鏡報》說,10歐元的禮物上限太低,「這點錢現在連買束漂亮的花都不夠。」有一些學生家長則對這名教師表達了支持,有人提出,「一個班有30名學生,10歐元的上限意味著每人為禮物出份子33歐分,這根本不現實。」也有人表示,確實應該確定一個上限,但10歐元的標準「太可笑了」,然後重罰禮物價值20倍的罰金「更是過分到頭了」。不過,爭論歸爭論,罰款還是要繳的。
澳大利亞:老師收貴重禮物要付錢給學生澳大利亞沒有教師節,澳大利亞人比較看重的是聖誕節。澳大利亞是南半球的國家之一,12月底,正當西歐各國在寒風呼嘯中歡度聖誕節時,澳大利亞卻是熱不可耐的仲夏季節。在這一天,老師會邀請學生到家裡做客吃飯,有些學生也會送老師禮物。不過,澳大利亞有規定,收貴重禮物算受賄,除非老師付錢。根據澳教育部門的規定,公立學校員工和各州教師不得收取價值超過50澳元(約合人民幣210元)的禮物。媒體曾披露這樣一則新聞:
一個中國中學生初到澳大利亞留學,人生地不熟,班主任老師很照顧他。聖誕節到來的時候,這名中學生為表達謝意,特意送了老師一條價值35歐元絲巾。結果這件事被人看到且被舉報。該老師涉嫌受賄。聖誕節剛剛過去,廉政公署的車就停在校門口了。學生們圍得水洩不通,一打聽方知,他們就是來調查此事。而調查結果表明:老師收下絲巾一事的確存在,但是老師事後已經付給了學生50澳元。
在澳大利亞,老師如果收到貴重的禮物,必須付錢給學生。因為無法準確估價,老師們大多要多給一點,免得比禮物的價值少了。因為如果給少或者沒有付錢,就會受到廉政公署調查,老師們可能因受賄而丟了飯碗,這是其一。此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在澳大利亞,老師的每一學年的考核結果完全取決於學生。年終考核不看學生的成績,只看學生對老師的評價,一旦總評很差,這名老師很可能被降級甚至丟掉飯碗。
澳大利亞政府的規定以及考評政策讓老師們苦不堪言,因為學生送禮,結果讓他們個個都「破費」了。而令老師們煩惱不已的是,學生的禮物又都不便宜,結果老師們一個個叫苦不迭,每逢學生送禮,他們往往唉聲嘆氣,會連連說:「下次千萬千萬別再送這麼貴重的禮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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