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網友問:狗撲人後,人踢開了狗。現在狗主人索賠,該怎麼辦?
雖然我也是養狗的人,但是如果你描述的情況是屬實的,你是沒有賠償責任的,你甚至都完全沒有必要理會對方要求你賠償的要求。
首先對方只要沒把整個小區買下來,那麼離開他的家之後,在公共場合狗就需要拴繩子。如果狗沒拴繩子,那麼基本上導致的很多後果,差不多多數都是狗主人沒盡到監管責任造成的,因為自己的責任造成別人的困擾,進而狗被人出於自衛踢一腳的話,這是真的在情理上沒什麼理由找人賠償的。
其次法律上對於類似的糾紛,基本上是誰主張權利,那麼誰就要負責舉證。簡單點說就是,你可以讓對方去起訴你,然後對方需要證明是你無故傷了他的狗,才可以索要賠償,而且在這之前,對方還得有證據證明這隻狗是他的合法財產。
最後還是照例呼籲養狗人文明飼養,出門牽繩子、清理狗狗糞便是最基本的素質和責任。
所以綜上所述,如果題主描述的情況屬實,那麼你是不用理會這個狗主人對你提出的索賠的。如果對方糾纏不清就報警解決吧,明確表示自己不接受所謂的「調節」來解決這個問題。
2021年將實施的《民法典》第1246條規定:飼養人或管理人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應承擔侵權責任。
1、被遺棄流浪狗傷人,原狗主承擔侵權責任,找不到原主人的,默認經常投餵者為狗主人。
2、法律規定的禁養犬傷人,不管對方是否挑逗引起,狗主人都要負全責。
3、遛狗不拴繩導致的狗傷人,咬人或者因驚嚇受傷,狗主人要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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