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遊新聞看到了一篇報導《梁平一樓盤相鄰兩戶太過「親密」,業主擔心開門時誤傷鄰居》,我也遇到了相同的情況,希望記者幫忙維權。」近日,市民陽先生向上遊新聞熱線966966/上遊新聞APP報料稱,自己購買了一套九龍坡區遠洋城的高層,樓棟2號和3號房分別為外開和內外門,因距離太靠近,開門時易發生碰撞事故。
兩戶門太近業主擔心被撞
陽先生稱,2016年自己為孩子在遠洋城購買了一套房,「2018年11月通知接房,我們到現場才看到,隔壁2號房是外開門,我們是內開門,(因靠太近)進出很容易發生碰撞。」
據陽先生了解,整個小區,遇到類似問題的主要集中在15、19、20棟部分房屋。「大約100多戶遇到這樣的問題,但大多數業主由於急需入住,已經接房,但入住後也遇到了一些問題,這就是我為什麼遲遲不接房,想要維權的原因。」
5月27日下午,上遊新聞記者跟隨陽先生來到遠洋城。在20棟某層,陽先生在2號和3號房之間做了測量:兩戶入戶門把手的距離為30cm,門的距離僅17cm。
3號房入戶門為內開,2號房為外開門,一名3號房的業主稱,自己每次站在門外開門時,會特別擔心旁邊鄰居推門外出。「尤其家裡有小孩,更不放心站在門外。」
有孕婦家庭至今在外租房
採訪當天,多位業主現場證實,因為鄰居突然推門造成多次碰撞事故,給生活帶來諸多不便。
20棟一名業主楊女士告訴記者,早在裝修時,曾有一次鄰居往外推門,一把將站在門口的孫孫推倒在地。「以至於現在我們都提心弔膽,但再怎麼小心也很難預防不再出現這種情況。」
李先生是15棟的業主,去年11月新房已完成裝修,但家人一直未入住。「有一天裝修,我在門口,剛好鄰居推開門,我當時也沒有準備,手機一下被撞掉了。這才讓我想到老婆正懷孕,不禁有些後怕,要是孕婦進出時不小心被撞一下,後果簡直不敢想。」為此,李先生不得不帶著老婆在外租房。
李先生稱,自己也向物業、開發商反映多次,卻一直未給出解決辦法。「我至今帶著家人在外面租房子,作為工薪階層,一邊付著房貸,一邊又要給租金,太惱火了。」提到房屋不合理的設計,令李先生著實頭疼,但又不知道該如何解決這一問題。
拒接房已產生物業費違約金
報料人陽先生稱,這套房原本打算給孩子居住,由於開發商拒整改,自己至今未接房。「搬進來,和鄰居易發生爭端,且存在安全隱患,住在這裡也是提心弔膽,所以到現在,娃兒還是和我一起住。」
雖一直未接房,但物業費仍在產生。近日,陽先生收到物業發來的「催費函告」,要求陽先生繳納2018年11月至2020年2月29日期間的物業服務費3392元,以及違約金2289.6元。
對此,陽先生表示在接房時自己已經提出整改要求,但開發商一開始只願意通過優惠物業費來做一定賠償,自己無法接受。「我是因為房屋設計問題一直不接房,所以拒絕繳納物業費。」
另一位15棟的業主告訴記者,在接房時,工作人員曾答覆她,相鄰兩戶門都是內開,這才令她放心接房。
「還有先讓我們接房,說後面整改,因為娃兒要讀書,我們當時不得不接房。」現場一位業主表示。
區住建委回復施工設計都OK
「之前我一直在向有關部門投訴,但都未能解決問題。」陽先生向記者展示了九龍坡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遠洋城有關問題的回覆。該回復稱:事務中心工作人員查看相關資料和規範後,施工單位是按照審查合格的圖紙進行施工。3月18日,設計單位也針對違反規範設計問題對您進行回復,回復表明本項目設計滿足規範要求,您對回復均不認可,事務中心已建議您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問題。
對此,陽先生稱自己翻閱了2012年實施的《住宅設計規範》,第5.8.5規定:向外開啟的戶門不應妨礙公共運輸及相鄰戶門開啟。而設計單位給出的答覆是:該處外開門位於走道盡端,開啟後門扇貼牆,並未遮擋走道和佔用相鄰戶門前空間,不影響相鄰戶通行。
△ 陽先生查閱到的規定。
△ 設計單位的答覆。
對此,陽先生堅持,「同時開啟兩戶門,不影響通行,但會發生碰撞,對日常生活帶來不便,屬明顯不合理設計。」
當天,陽先生還向記者展示了19棟一2號房外開門業主修改後的樣板。
記者看到,該戶業主讓出了原門廳的部分面積,並調整方向,將入戶門裝在了裡側位置。「這樣一來,即便是外開,也不會對旁邊3號房(業主)造成任何影響。」陽先生稱,這樣的整改就很合理。
開發商:不能對小概率事件擔責
當天,記者來到遠洋城物業公司,工作人員表示負責人不在,請記者留下聯繫方式後答覆。但截至5月29日截稿,記者未接到任何答覆。
根據業主提供的聯繫方式,記者5月29日聯繫上重慶遠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一名負責人,對方答覆,「設計圖紙滿足規範。」
他表示,同時開啟是小概率,「我們照圖實施、滿足規範,也找過設計部門給業主解釋,還有多個部門都來認證過這個事情。」
那麼業主若因開門發生碰撞,責任由誰來承擔?該負責人答覆,「基本上這種概率很少,實際上也沒有發生過,這種擔憂風險的東西很多,比如平時高空墜物也有這種概率,不能因此就成為開發商的責任。」
律師建議業主可集體訴訟維權
重慶中耀律師事務所陳源佳律師表示,根據職能部門回覆:「外開門位於走道盡端,開啟後門扇貼牆,並未遮擋走道和佔用相鄰戶門前空間,不影響相鄰戶通行。」這一點值得商榷,現行有效的《住宅設計規範》,第5.8.5規定「向外開啟的戶門不應妨礙公共運輸及相鄰戶門開啟」。
「我對這條規定的理解是,向外開啟門的整個過程不應妨礙公共運輸,而不是職能部門所稱那樣,只判斷向外開啟門後的最終狀態是否妨礙公共運輸。本案中如果向外開啟門到三分之一處時,是距離相鄰戶最近的位置,此時相鄰戶會因出門空間過窄無法正常出入。因此,我認為本案的門戶設計屬於妨礙公共運輸情形。」
陳律師表示,由於目前投訴未得到解決,建議業主可集體訴訟維權。
上遊新聞記者 王乙竹 文/圖
新聞連結>>
梁平一樓盤相鄰兩戶太過「親密」,業主擔心開門時誤傷鄰居
上遊新聞報料熱線、渠道:966966、上遊新聞APP報料。新鮮事、感人事、不平事,歡迎告訴上遊新聞。新聞線索一經採用,酌情獎勵。
長按識別二維碼 閱讀更多好新聞
【免責聲明】上遊新聞客戶端未標有「來源:上遊新聞-重慶晨報」或「上遊新聞LOGO、水印的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稿件均為轉載稿。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與上遊新聞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