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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記者跟隨東湖區人民法院執行人員,前往失信被執行人李明的家中,準備對他採取強制拘留措施。據了解,這已經是東湖區人民法院第二次對李明採取強制拘留措施了。早在2018年1月,因為拒不履行法院判決,李明被司法拘留。在支付了4萬元撫養費,並寫下承諾書後被釋放。不過,這份承諾書也隨之成為了一紙空文。
羅素是8歲的執行申請人李煜的母親,2016年7月,李明的親生兒子李煜一紙訴狀將李明告上了法庭。要求父親李明每月支付撫養費兩千元。但是,在法院判決之後,李明卻始終不予支付。
當執行法官徐少龍宣布對李明再次實施拘留時,他立即變得衝動起來。兩名法警押著李明從家中離開。走到電梯口時,李明再次提出想要與羅素溝通,希望不要對他實施拘留。但羅素表示,雙方已經沒有必要溝通,她對李明早已經失去了信任。
羅素告訴我們,她在2005年認識了李明,兩人很快就確定了戀愛關係。儘管父母始終反對兩人交往,但羅素覺得李明對她不錯,所以她還是堅持跟李明走在了一起。2011年,羅素有了身孕。然而,她卻意外發現,李明竟然早在2007年就跟別人打了結婚證,甚至還生了一個兒子。
五年的感情付出最終換來的竟是如此結局,羅素說,她當時根本無法承受眼前的殘酷現實。而更讓她難以釋懷的是,五年多來,雖然沒有結婚,但是兩人一直在一起生活,李明瞞著她結婚三年,她竟然對此毫無覺察。當她質問李明為什麼要這樣對待她時,李明的解釋是為了孩子才跟前妻復的婚。不過,羅素很快發現了李明是在撒謊,她毅然決然地離開了李明。(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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