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十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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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結婚是一件大喜的事」,可前些剛訂婚的小偉,卻差點把喜歡辦成了喪事,因為結婚買房的事情,小偉和母親吵了不少架,甚至還直接搬了出去,幾天都沒有回家。
也正是因為這事,小偉的母親到處說小偉不孝,說他是白眼狼,有了媳婦連她這個媽都不認了,也正是因為小偉母親的宣傳,街坊鄰居都罵小偉不孝子。
小偉說,他感覺自己非常委屈,可他卻沒有解釋。其實他和母親發生爭執,就是因為結婚買婚房的事,他答應了女方,以後婚房由他買,而且他自己也有買房的首付金,本來一切都談好了,甚至連婚期都定了下來。可到了他母親這,卻被他母親拒絕了。
小偉說,那天母親告訴他:「兒子,你結婚買房可以,但名字必須寫媽的,房貸還是由你們還,因為我害怕你以後離婚了,還得被分房子」。聽到母親這話,小偉非常不開心的說「媽,我不同意,這些我已經答應了對方,而且我能保證,我以後不離婚,而且沒房子的話,對方是不會嫁的」。小偉本以為母親聽到自己這句話,就不會刁難了,可哪知道母親張口就說:「那就不結婚啊,另外找一個,我看她們一家就是盯著房子來,你可得小心這些小人啊」。
聽著母親的話,小偉雖然心裡很不開心,可他還是沒有和母親吵架,因為母親把他養大,真的不容易。所以小偉對母親說:「房子寫你的名字也可以,但房貸必須你自己還,我們倆都不會參與,我妻子更沒有義務去還房貸,因為房子上根本就沒有她的名字」。
聽到阿偉的話,母親仍然不同意,然後對小偉說:「房貸必須由你們夫妻去還,因為你們都住在這個家裡,所以那個女人也必須還房貸,而且買房子她沒有出錢,憑什麼要寫她的名字啊,如果她真的安心嫁給你過日子,絕不會在乎房子寫誰的名字,因為未來房子都會是她的,只有那些心懷不軌的女人,才會在意房子是誰的,所以她不嫁,你就別娶她,這絕不是個好女人」。
也正是因為母親這些話,小偉非常憤怒,於是就和母親大吵了一架。小偉說,他和女朋友已經有七年的感情了,他知道對方是個什麼樣的女人,買房也不是對方提出來的,而是他自己給對方的唯一承諾,如果連這一點他都做不到的話,那麼未來,註定是不會給對方幸福的,所以對於買房的事,他已經下定決心了,結婚後,就立刻買房,然後寫他們夫妻的名字。
當然,小偉這個決定,遭到了他一家人的反對,甚至有不少親戚打電話來指責他,說他傻。所以小偉問我:「難道他真的做錯了嗎?」
十裡有話說:
在我看來,小偉沒有任何的錯,他買房的事情,不僅不是傻,而且還是一個男人的責任和擔當,最了解他女朋友的人,絕不會是他的父母,而是他自己,七年的感情,可不是兒戲,時間早已經證明,他們的感情是對的,不然小偉也不會反抗他母親,然後做出這麼一個決定。
對于小偉買房寫女朋友名字的事,我認為只有好處,絕不會有任何壞處,因為買房後,不僅可以提升生活的質量,還能給女方足夠的安全感,自然婚姻就會越來越安穩和和諧。
當然,看到這,依然會有人說:「萬一以後離婚了怎麼辦,那房子不是得分對方一半嗎」?
對於這些人,我只有一句話想說:「既然你這麼擔心以後會離婚,那麼你結婚幹嘛?一輩子不結婚,不就就不用擔心這些事情嗎」?
在我看來,作為一個男人而言,未來的事情,誰都說不準,做任何的決定,未來都有可能會後悔。所以做好當下,盡好一個男人責任和義務,那麼無論未來戶發生什麼,你都不會後悔,因為對於這份婚姻而言,你已經盡到了全力。
在小偉這件事中,最大的問題,其實就是他的母親,在我看來,她母親算計的人,並不是她未來兒媳,而是她的親生兒子,因為依照她這樣算計下去,她兒子的婚姻註定會不幸,她會親手毀掉自己孩子的幸福。
另外,如果房子寫了小偉母親的名字後,小偉的妻子確實沒有任何義務去還房貸,因為這房子和她沒有半分錢的關係,這是屬于小偉父母的私人財產,她自然沒義務還貸,所以小偉的做法,沒有任何錯,房子他該寫妻子的名字。
事實上,婚姻很現實,就是一場雙方的籌碼博弈罷了,一旦一方的籌碼不夠了,夫妻間的地位不平等了,那麼婚姻才是真正會出問題,因為好的婚姻,一直都是勢均力敵。
在現實中,其實像小偉母親這樣的婆婆很多,她們總是喜歡用道德去綁架和算計未來兒媳,常說女人要房子就是拜金,說女人要求高,就是現實,說女人要在房子上寫名字,就是為了房子,並不是為了愛,因為真正的愛,應該是純粹的,而不是和金錢掛鈎。
在我看來,這些婆婆就是傻子,她們總是自以為是的認為,自己這是為自己的兒子好,可她們卻不明白,自己這自以為是的算計,不僅會算計到兒媳,也會毀了自己兒子的婚姻,甚至是讓自己的孩子,恨上自己一輩子。
所以,兒孫自有兒孫福,做父母的少多管閒事,不然就是害人害己。
——END
今日話題:「你認為對嗎?」